尊敬的沈丽梅代表:
感谢您对郑州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管理工作的支持与关心,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渣土车监管的建议”已收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工程渣土运输车监管涉及公安、交通、城管等多部门,近年来,郑州市城市管理局践行“百姓城管、服务百姓”工作理念,聚焦群众关切,积极推进工程渣土运输车治理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推动我市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提升城市建筑垃圾治理水平,在郑州市城市管理工作专班内部,成立了郑州市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部。成员单位有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建局、市住房保障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园林局、郑州铁路局。负责统筹协调各开发区、区县(市)、相关部门实施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重大问题。工程渣土运输车治理是其中一项治理内容。
二、强化源头管控
加强施工工地监管。严格执行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和处理方案备案制度,确保建筑垃圾从哪里来、到哪里去都清清楚楚,严防私拉乱倒现象的发生。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和各级领导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制作成公示牌,在项目工地进行公示。通过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群众和媒体监督,让人民群众在建筑垃圾治理过程中有参与、有表达、有监督、有评判。既增强了施工单位和清运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合法合规处置建筑垃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也提高了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开展“随叫随到 服务周到”现场查看服务模式,服务运输公司和车辆办理建筑垃圾核准运输证,寓管理于服务中,确保运输车辆符合要求并按规定运输建筑垃圾。
三、坚持部门联动
严查违法违规运输行为。加强执法工作,发现问题依法查处,及时移交,及时处理,及时反馈。公安部门依法查处建筑垃圾运输车故意污损遮挡号牌、假牌套牌、超速、闯红灯、闯禁行、上高架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依法查处建筑垃圾运输车超限超载行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建筑垃圾运输车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等违反道路运输规定的行为;城市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建筑垃圾运输车未经核准、带泥上路、沿途遗撒、随意倾倒等违反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行为;建设管理部门依法督促工地施工方、建设方,监督驶出工地建筑垃圾运输车平厢装载,车身冲洗干净,密闭运输。
四、强化智能监管
一是市公安局前期智能交通项目建设中,已逐步在高架桥上及桥下建设智能卡口,抓拍大货车闯禁行等违法行为,同时开展建设针对大货车闯禁行专项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建设完成,执法设备正在审批流程中,待审批完成后可以正常执法。路段中存在有电子警察设备,针对各类车辆闯红灯违法行为正常抓拍。交管局上线“违法随手拍”手机小程序,依靠群众力量,对违法上高架大货车进行抓拍并处罚。
二是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郑州市交通运输局 郑州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郑州市新能源渣土车专用规范(试行)》,规定了车辆的整车外观、颜色及标识、车载智能管控系统等内容,做到全市统一。为了防止渣土遗撒,在整车要求里对顶盖和货箱明确了相应的密闭措施,确保密闭性良好。目前新能源渣土车已成为我市建筑垃圾清运行业的主力车型。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和城建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和要求,持续开展建筑垃圾运输车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努力营造我市良好交通和市容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城管力量。
同时,也欢迎您和广大市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