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惠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惠民保险业务监管,提升农业保险规范化进程的建议”收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明确制定减收、绝收标准和在不同损失情况下的精准理赔标准
减收及绝收的具体标准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已明确规定,但存在承保机构宣导、讲解不到位问题。我局将进一步要求各承保机构提高服务水平,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工作水平。一是加大宣传。进一步细化减收、绝收标准和在不同损失情况下的精准理赔标准,同时提高宣传力度,对农业保险条款内容、承保理赔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减少因理解偏差造成的风险隐患。二是做好回访。对被保险人的承保真实性及理赔满意度进行评估,通过回访进一步排查问题。三是加强培训。组织开展专项培训,进一步提高公司人员,尤其是一线员工保险宣传意识,要求在履行告知义务的同时,耐心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四是做好损赔。提高保险作业标准化水平,加强查勘定损能力,强化时效管理,及时定损赔偿,做到真保真赔,赔损相符。此外,由于我市特色农险标的较多,包括淡水鱼、大蒜、草莓等,各标的的减收、绝收理赔标准会根据不同的生长特性而不同,具体标准均在保险条款中约定,农户也可在投保时向保险公司问明,或登录官网查询、打客服电话咨询等。
二、在惠农保险过程中实施有效的风险规避措施并进行防范宣传
我市各级财政和农业农村部门将严格落实农业保险政策,充分发挥保险风险防范功能,协助农户做好防灾减灾举措,积极推动风险规避服务工作。一是加强宣传,提升意识。充分利用公司服务网络,针对农业生产、社会生产关注重点,采取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发、短信提醒等方式,宣传病虫害防治、抗旱防汛等内容,逐步增强被保险人防灾减灾意识,共同做好风险规避工作。二是链接资源,提升能力。与气象、农业等政府有关部门合作,共同加强植物病虫害监测和防控,田间管理和防灾减灾培训,农业生产技术培训等工作,提升服务质量。通过应用气象大数据,在灾害来临前发送气象预警信息,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工作及时性与科学性。三是科技赋能,提升质效。加强科学技术在防灾减灾工作上的应用,提高防灾减灾工作质效。在作物生长关键阶段,开展长势遥感监测,根据遥感结果及时提醒长势较弱的地区采取针对性措施开展田间管理。
三、加强对惠民保险业务的监管力度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通知》(郑政文〔2021〕80号)和《关于修订<郑州市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郑财农〔2022〕8号),我市持续加强对惠民保险业务的监管力度。一是建立农业保险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由财政、农业、金融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对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实施进度、理赔时效等全过程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按照职责分工,定时组织当地农业保险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自查本地区农业保险费补贴工作,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市级对口部门。二是加强财政补贴预算执行监控。要求各县区财政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加强对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动态监控。三是完善绩效评价和考核体系。将承保服务情况、理赔服务情况、服务网点建设情况、专职人员配备情况等指标纳入绩效评价管理,将评价结果与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工作有机衔接,加强对承保机构的考核评价,督促其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在此基础上,我局将通过强化市级督导检查、建立市县两级投诉受理机制、公开投诉受理途径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惠农保险业务的监管力度。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会同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加强对承保机构的监管督导,督促其进一步完善理赔机制,强化风险防控和政策宣传,切实保障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切身利益。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市的财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