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郭连志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郑州林业生态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黄河下游滩区持续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郑州市林业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持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各项工作,加强协同配合,敢于担当、主动作为,推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已取得初步成效。
一、郑州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基本情况
郑州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是2004年11月经河南省政府批复成立的湿地自然保护区,位于郑州市北部,全长158.5公里,最大跨度23公里,面积37441. 4公顷。
(一)区位独特,优势明显。郑州位于黄河中下游的过渡地带,黄河自西向东从郑州北部穿境而过,郑州黄河湿地是郑州市重要的水源地和区域小气候调节区、稳定区,同时也是我国河流湿地中最具代表性的地区之一,是我国中部地区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湿地之一,位于我国候鸟迁徙通道的重要位置,是鸟类重要的繁殖地和越冬地。
(二)生物资源丰富,生态价值极大。保护区有维管束植物85科263属414种,含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野大豆;野生鸟类种群数量290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13种,包括大鸨、青头潜鸭、黑鹳、白鹤、猎隼等。通过连续监测,每年在保护区迁徙和越冬的候鸟总数有近百万只。
(三)自然景观优美,历史文化厚重。黄河郑州段历史文化灿烂,分布有河洛汇流、汉霸二王城、官渡之战等历史文化遗迹。黄河中下游地区河面广阔,是典型的河流湿地,也是重要的生态文化资源、科研教育资源。
二、关于提出的建议答复
(一)关于“因地制宜,多元发展”的建议
近几年,我市根据有关要求,先后完成了中央环保督察、绿盾行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涉及保护区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在整治过程中,为避免“一刀切”。省、市各级相继出台了《河南省林业局关于沿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鱼塘畜禽养殖整改的指导意见》(豫林保字〔2021〕53号)、《河南省林业局关于沿黄湿地自然保护区内果树种植整改的指导意见》(豫林保 〔2021〕129号)、以及《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明电〔2019〕12号)等文件要求,对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筑、鱼塘、滥垦滥伐等情况进行了清理整治,对渔业养殖、果树种植等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规范,在整个整治过程中杜绝“一刀切”情况。
黄河滩区生长的柽柳、香蒲、地黄、蒲公英等原生植物,对盐碱地、沼泽地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具有防风固沙、防止水土流失的作用,同时还可以作为中药材使用。所以在黄河滩区寻找适宜的植物,融入中草药的合理规划种植,不仅可以改善沿黄流域盐碱地、水土流失和沙化等问题,还可产生经济效益,缓解沿黄流域资源开发利用、生态保护和农民增收之间的矛盾,推动沿黄流域高质量发展,因此,建议中提到的中药材等经济作物发展模式,我们认为十分可行。同时,由于黄河滩区兼具防洪、耕地、湿地保护等多重属性,受到行洪管控边线、耕地保护和湿地保护红线以及水源保护地和自然保护地管控的多重要求,因此,在产业谋划时还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和《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郑州市湿地保护条例》规定,郑州黄河自然保护区内种植业应当符合湿地保护规划,引进植物物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2021年按照《河南省林业局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沿黄湿地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水产养殖指导意见》豫林保〔2021〕136号文件要求,对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现有鱼塘规范生态养殖提出了指导意见,严禁擅自扩大和新增鱼塘养殖活动。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郑政〔2010〕19号)“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被划定为禁养区,因此黄河滩区郑州黄河湿地湿地自然保护区范围内不适合发展畜禽养殖业。
(二)关于“市场导向,结构优化”的建议
根据《湿地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自然保护区内不允许进行大规模的资源开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升。针对保护区内农业生产、城乡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居民生活与湿地保护管理矛盾冲突问题,2020年根据国家林业局要求我市开展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郑州市对保护区开展了全面调查评估,对保护区范围、功能区划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区域内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区域得到切实有效保护,生态产业发展空间布局更加合理。保护区优化调整方案已上报国家林业局待批复。
待国家批复郑州黄河湿地调整方案后,在保护好黄河生态的前提下,调出保护区区域可规划发展生态旅游,促进黄河文化、农业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增加黄河滩区沿线群众的全产业链收入,从而带动沿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持续提高。
(三)关于“科学规划,有序推进”的建议
郑州市积极贯彻落实国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和《河南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市委、市政府认真谋划并编制完成了《郑州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年)》和《郑州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起步区建设方案(2020-2035年)》。市林业局立足林业科学建设,组织国内多名专家,编制了《黄河郑州段滩区和邙岭生态专项规划(2022-2035 年)》(以下简称《规划》)。在充分把握行洪管控边线、坚守耕地保护和生态保护红线以及水源保护地和自然保护地管控要求的前提下,探索黄河郑州段三滩划分、湿地修复、便于管理、绿色发展、森林提质、绿廊连通的新理念、新方法。通过《规划》实现滩区和邙岭保护治理的新转变,打造绿色生态筑基、良性生态循环和智慧生态管控示范,为郑州沿黄区域高质量发展筑牢生态根基。
您提出的建议很有见地,为我们做好郑州黄河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给予了很大的帮助和鼓舞,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您的建议,根据保护区优化调整方案,融入新的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中,在规划的统一指导下,引导属地政府、组织、群众合理合规开展与生态保护目标相一致的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做到以生态保护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以经济发展反哺提升生态保护水平。进一步促进黄河文化、农业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增加黄河滩区沿线群众的全产业链收入,从而带动沿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持续提高。
2025年5月7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林业局 邮 编:450015
联 系 人:王培任 联系电话:67882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