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晴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律师队伍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郑州市律师行业和公共法律服务发展的高度关注和支持。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这为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近年来,郑州市司法局、郑州市律协积极践行法治为民宗旨,以推进律师调解试点为抓手,充分发挥律师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特殊作用,有效履行“三个维护”职使命。我们的主要工作举措是:
一、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司发〔2018〕5号),引导广大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村(居)自治组织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宣传,参与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全市(含巩义)现有村(居)3186个,共选配村(居)法律顾问1302人(部分法律顾问服务多个村、居),其中律师1219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83人,由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村比例为95.39%,已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打通了基层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2024年以来,全市村(居)法律顾问共接受各类咨询14305人次,代写各类法律文书978次,开展法制讲座1564次,参与调解矛盾纠纷2460件,参与诉讼活动319次,为村(居)重大事项提代法律意见552条,较好实现了法律服务办实事、解民忧、惠民生。
二、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关口前移。发挥律师专业优势,积极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2021年以来,全市律师先后参与134件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组建信访法律服务专家律师团,为市委市政府领导接访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同时积极做好省、市信访局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在市第三看守所、市检察院、市中院设立律师值班窗口,配合省律协做好最高法第四巡回法庭律师值班工作。近年来,全市社会律师参与信访值班1620余人次,参与信访接待1840余件,接待答询信访人6400余人次。建立派出所矛盾纠纷化解律师库,选配律师调解员750名。开展千所联千企、万所连万会、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等公益活动,先后组建律师服务团82个,选派律师583人,体检企业550家,为企业出具体检报告106件、提供法律意见269条。
三、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列入2018年度全市十件重点民生实事。郑州市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12字指示和司法部、省司法厅要求,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质量推进,目前已建立市级平台1个,县(市)区级平台16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05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室3040个,实现了四级平台建设应建尽建。2021年,对郑州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进行扩容改造,将原有的5个座席升级到26个,由律师参与值班,热线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加强机制建设,规范工作流程,推动同一服务事项无差别办理,努力为群众提供标准化、均等化公共法律服务。严格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坚持挂牌亮证上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近年来,全市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共接待法律咨询101281人次,受理法律援助31689件,受理人民调解47904件。
四、开展律所、司法所“两所共建”活动。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司法厅关于探索建立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工作机制的通知》(豫司文〔2023〕200号)文件精神,自2024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完善律师事务所、基层司法所“两所共建”暨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工作机制,安排100余家律师事务所、347名律师和全市168家司法所结队共建。新入职律师挂职期间,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平台,积极参与法律咨询、信访接待、矛盾纠纷调解、普法宣传、安置帮教等基层法治工作工作。通过沉浸式实践,青年律师将法律专业能力与基层治理需求深度融合,在法律运用、沟通表达、组织协调方面的能力显著提升,同时也为基层法治建设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注入了新生动力。
五、启动“1+7”法务区建设。2024年3月14日,郑州市印发《郑州市“1+7”法务区建设实施方案》,同步启动龙子湖中央法务区和金水、郑东、中原、管城、二七、惠济、航空港等7个区级法务区建设。“1+7”法务区定位于服务保障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2.0版和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以龙子湖区域为龙头,示范引领,抓点带面,着力打造服务河南、面向中部、辐射全国、联通国际的法律服务“新平台”,发挥高质量、全链条、广辐射的法律服务集聚效能。郑州市“1+7”法务区建设启动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新华社、大河报、河南电视台法治频道、人民网先后进行了采访报道,目前郑州中央法务区以“一岛一园一湖一区”(智慧岛、中央法治公园、龙子湖、环湖高校园区)的特色已在全国范围内形成重要影响。
六、启动市律协“两个中心”建设。依托郑州市律师协会,在中央法务区登记设立“郑州市律师调解中心”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低价有偿”原则,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健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引导更多矛盾纠纷通过律师调解有效化解,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经济高效灵活的民商事解纷渠道。依托市律师协会,在中央法务区登记设立“郑州市合规指导中心”民办非企业单位,聚焦“免罚轻罚”行政执法难点,对企业生产经营中行政违法风险点提前监控,引导企业防控违法风险。目前两个中心成立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办公场所、中心章程、制度架构、人员架构已准备到位。申办工作目前正处于民政局核名阶段。
近期主要工作举措:(一)加强中央法务区硬件建设,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目前中央法务区公共法律服务大厅确定选址为智慧岛大厦一楼政务服务大厅。经商郑东新区管委会,为中央法务区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安排9个工位,分别为:1.国际商事仲裁;2.涉外法律咨询;3.域外法律查明;4.民商事调解;5.企业风险防控;6.法律科技服务;7.公证业务(涉外公证);8.法律援助;9.法务区建设(综合服务)。场地使用及日常物业、水电支出由郑东新区财政统一保障。同时,正在启动中央法治公园、中央法治广场项目建设。(二)加强律师行业发展政策扶持,提振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动力。推动将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相关工作经费纳入同级政府预算予以保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大经费支持力度,由省市财政、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四方分担赴境外培训费用。用好法律服务业相关税费优惠政策,鼓励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人员开展公益法律服务,研究制订成本抵扣相关程序和政策。对高端紧缺法律服务人才,在落户、子女入学、住房和医疗保障等方面按规定给予优待。(三)加强和规范村(居)法律顾问经费保障,解除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后顾之忧。司法行政、财政部门加强协同,出台相关文件,健全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有保障可持续。将相关经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补贴标准由县级司法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结合地域远近、交通状况等因素制定,原则上不低于每年每村(居)3000元。相关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建立村(居)法律顾问补贴经费监督检查机制,适时联合开展监督检查,确保经费保障实现“三个到位”:预算到位、落实到位、执行到位。(四)着力推进律师调解市场化改革,拓展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方式路径。郑州市司法局、郑州市律师协会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强沟通联系,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健全完善律师调解制度,以律师调解市场化为方向,推动形成具有郑州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主要建立7项机制:1.建立诉调衔接机制;2.建立司法确认机制;3.建立律师调解支付令机制;4.建立无争议事实记载机制;5.建立“有偿、低价”收费机制;6.建立律师调解准入机制;7.建立律师调解员回避机制;8.建立考评奖惩问责机制。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会继续参考您的有关建议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律师行业成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重要参与者,着力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培养高端法律服务机构和人才、打造一站式专业法律体系,为提升郑州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数字化水平,积极探索郑州路径,形成郑州经验,展示郑州形象。
再次感谢您对郑州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5年5月23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司法局 邮 编:450000
联 系 人:杨雷法 联系电话:67651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