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阮诗伦、刘春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校地研究院发展模式创新的提案》收悉。提案聚焦校地研究院发展中的痛点堵点,所提建议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和针对性,对我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优化创新生态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我市高度重视,组织市科技局等单位认真研究办理。现结合我市校地合作实践和近期改革举措,答复如下。
2025年,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紧紧围绕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区域科技创新高地目标,持续发力、务实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校地合作方面,我市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截至目前引进建设16家一流大学、科研机构郑州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同时,与长三角国创中心合作共建郑州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以下简称“郑州产研院”),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模式。这些研究院已成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为我市打造区域科技创新高地注入了强劲动力。
一、聚焦产业化导向,推动研究院战略定位重塑
市科技部门牵头,推动各研究院规范提升与赋能发展,确保管好、用好、服务好各研究院。一是联合市工信局,梳理我市20条产业链165家链主企业,建立“一流研究院+链主企业”结对机制,通过共建联合创新中心,帮助企业实现技术升级和产品迭代,提升整个产业链的核心竞争力。二是与长三角国创中心深度合作,链接其200余家海内外战略合作伙伴、430家企业联合创新中心等资源,鼓励研究院、全市链主企业与这些创新资源建立全球协同攻关机制,针对行业共性的卡脖子技术,研究探索“众筹科研”模式,推进重点产业链强链延链补链。三是与一流研究院依托单位联合,梳理成熟项目跟踪清单,将各一流研究院打造成为其依托单位在郑州科技成果转化的总窗口。四是与本地高校院所联合,共同申报重大科技项目,争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布局,开展协同攻关,共育产业人才。五是与中小企业联合,开放仪器设备、提供技术服务,实现设备、技术、人才共享。
二、创新“拨投结合”机制,构建多元化资金支持体系
我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支持研究院可持续发展,主要有:一是依托郑州产研院,挖掘梳理研究院科研成果,对接龙头企业核心技术需求,采用财政资金“拨投结合”“团队控股”的支持模式,推动优质项目在郑州落地转化。二是推动天使基金、成果转化基金等科创基金服务研究院发展,当前,我市已设立了规模达10亿元的天使投资基金,并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基金支持产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积极推动天使基金、成果转化基金等各类科创基金协同发力,为研究院科技创新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和金融服务支撑。三是鼓励研究院成立产业化公司,灵活开展股权激励和资本运作,通过市场化运作,提升自我造血能力。
三、强化人才引育保障,提升研究院岗位吸引力
我市通过不断优化人才政策及激励体系,强化人才保障,主要有:一是落实《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郑聚英才计划”加快建设国家人才高地的意见》精神,在本级事业编制总量内,设立“郑聚英才”专项事业编制“周转池”,实行总量控制、动态调整,持续为全市传统产业提质发展、新兴产业重点培育、未来产业前瞻布局所需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提供保障。二是构建多元化激励体系,推动《关于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和报酬纳入绩效工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政策落地。相关部门联合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纳入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推动完成单位对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给予现金奖励。三是加强青年及高端人才培养力度,支持研究院与郑州产研院合作,创新本科生实习实践制度,共建研究生教育创新实践基地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培养地方产业急需紧缺的创新型人才,打造梯次合理的产业创新人才体系;加强青年人才项目申报支持力度,对各研究院申报的优秀青年人才项目单独受理,统一参评,择优立项,激发青年科技人才创新积极性。
四、深化知识产权改革,健全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
我市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的部署,完善研究院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及保护机制。一是构建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单列”制度,细化“先赋权后转化”的管理程序,简化并加快审批流程,明确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纳入绩效工资管理方式。二是创新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使用方式,支持各研究院探索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与职务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结合的成果转化方式,形成“技术入股+现金入股”的出资组合模式。三是探索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机制。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因先行先试、经验缺乏、不可抗力、难以预见等因素造成一定损失,但主观上未谋取私利、客观上已尽职尽责的,依规依纪依法可不予、免予追责问责,营造宽容失败的创新环境,切实解决成果转化“不敢转”的顾虑。
再次感谢您对郑州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一步,我市将持续优化政策供给,强化服务保障,推动校地研究院成为引领郑州产业升级、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引擎,为全省科技创新和高质量发展贡献郑州力量。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