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赵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投资于人”理念 更好实施省会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提案》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及电梯更新改造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的提案紧扣民生关切,建议精准务实,充分体现了政协委员深厚的为民情怀和责任担当,对我市进一步办好这件民生实事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市高度重视,组织市住房保障局等部门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郑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及电梯更新改造工作进展情况
我市始终秉持“民之所望,政之所向”工作理念,把解决群众“上下楼难”问题作为重中之重。特别是在2024年国家将老旧小区电梯加装及更新改造工作纳入“两新”重要政策支持范围后,我们抢抓机遇,全力推进。目前,全市15个开发区、区县(市)已全面开展工作,率先在全省实现全域覆盖。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方面,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加装电梯1571部,其中建成1303部,总量居全省首位。市内五区累计发放市级财政补贴资金3200万元,惠及468个单元、6500多户家庭近2万户居民。全市加梯工作已惠及近600个老旧小区、1500余个单元,帮助近6.6万名居民告别“爬楼难”。在电梯更新改造方面,我们紧跟国家政策步伐,2025年7月联合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公积金中心等部门,制定印发了《郑州市住宅小区老旧电梯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更新操作指南》。目前,全市已启动对使用15年以上老旧电梯的更新更换工作,重点支持运行故障率高、群众更新意愿强烈的住宅老旧电梯。2025年,全市共更新改造老旧电梯1749部,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二、关于提高工作成效争取上级资金的建议
建立并完善了加装电梯月报告和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将加梯工作纳入全市住房保障系统绩效考核体系。考核由市住房保障局牵头,年初制发加梯《实施计划》,将年度加梯任务细分至各开发区、区县(市),每月组织一次,年终由市委考评办利用综合考评系统进行综合考评,考核结果与各单位评先创优、财政拨款和工作绩效等挂钩。您提出的争取上级资金的建议非常及时,针对您关注的资金争取问题,我市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抢抓国家政策窗口期。今年国家首次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列入财政补贴范围,且电梯“以旧换新”补贴标准进一步提高。我市迅速行动,构建“镇街—社区—小区”三级联动机制,深入摸排全市符合条件的老旧电梯和加装电梯底数,建立更新及加装项目储备库。对使用15年以上(2010年1月1日前办理使用登记)的住宅老旧电梯、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项目,我市正积极组织申报,确保符合条件的项目“应报尽报”,最大限度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把这些钱实实在在花到郑州老百姓的电梯上,减轻大家的负担。
二是优化资金申领流程。借鉴广州经验,我市正研究制定《郑州市利用超长期国债更新住宅老旧电梯使用维修资金申报流程》,规范维修资金使用,发挥维修资金对电梯更新改造的支持作用。同时,相关部门正在制定电梯更新选型配置指引和合同范本,引导居民从安全、耐用、舒适等方面做好选型。
三是建立企业“白名单”制度。为方便群众选择优质施工企业,相关部门联合建立电梯更新改造企业“白名单”,通过部门官网对社会公布。要求入选企业需具有电梯制造或电梯安装A2级以上资质、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并承诺接入郑州市物联网智能化监管平台,提供本地化服务团队。引导业主优先选用整机质保和免费全包维保不低于5年的电梯。
三、关于发挥党建作用加强基层治理的建议
您提出的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的建议,与我市正在深入推进的工作高度契合。我市将在已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党建引领下的基层治理创新。
一是推广“党建+加梯”工作模式。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鼓励社区党组织牵头,组织小区内退休老干部、老党员和热心肠、有耐心、说话大家愿意听的人担任“加梯牵头人”、“楼栋长”和“专职调解员”,通过“敲门入户”“楼栋座谈”等方式,深入业主家中开展工作。
二是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业主自主协商为主、物业基层调解为辅、社会调解组织参与、职能部门主动服务”的多层次矛盾调解机制。指导属地司法所积极配合镇街、社区,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加装电梯需求与潜在矛盾纠纷隐患摸底工作,对可能引发的邻里纠纷、采光通风、费用分摊、隐私出行等矛盾风险点提前预判。同时,针对采光遮挡等“硬骨头”,通过创新设计方案(如采用透明玻璃井道、“浅基坑”等)化解技术难题,促成业主达成共识。
三是强化基层激励保障。督促各开发区、区县(市)政府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经费列入本级年度预算,及时拨付至街道办事处(乡镇)和社区,确保基层有钱办事、有动力干活。同时,实施综合量化考评,将加梯工作成效与评先创优、绩效考核、财政拨款等挂钩,充分调动基层积极性。
四、关于开展摸底调查组织上门服务的建议
您关于摸底调查和上门服务的建议,我市已落实并在持续推进中。
一是建立全市加装电梯数据库。早在2021年,市加梯办就指导各开发区、区县(市)利用近两个月时间,对全市所有老旧小区未加装电梯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建立了详实台账,基本掌握了全市未安装电梯楼栋单元情况。去年结合国家“两新”政策,我市又对使用15年以上的老旧电梯进行了专项摸排,建立了更新项目储备库。
二是推动“加梯”与“旧改”深度融合。虽然我市“旧改”与“加梯”是两项平行工作,但我市积极协调各开发区、区县(市)“旧改”指挥部,对居民意见相对统一的小区,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对需进一步协商的,在“旧改”施工时统筹规划管道迁改、基坑开挖、车位设置、绿植移栽等,避免重复开挖和投资。
三是开展“一站式”上门服务。组织各开发区、区县(市)加梯办牵头,联合公积金中心、加梯企业、街道社区,深入意愿强烈的小区开展政策宣贯、业务咨询、合同签订和现地勘察等“一站式”服务。对列入更新改造计划的项目,由项目实施主体组织3家以上电梯更新企业,通过招标比选等方式确定最优方案。
五、关于加强运维管理保障电梯安全的建议
电梯安全运行是民生工程的“最后一公里”,也是我市始终关注的重点。针对您提出的运维管理建议,结合当前实际,我市将从以下几方面强化。
一是推行“全生命周期托管”模式。在部分有条件的小区试点推行电梯“全生命周期托管”模式。引导居民在电梯开工时同步与电梯制造单位或专业服务公司签订15年的《加装电梯全托管协议》,将电梯安装、日常维保、检验检测、故障维修、应急处置及电费、保险费等全流程事项打包托管。居民仅需在加装阶段一次性支付托管费用,后续无需参与电梯事务管理。同时,探索建立资金“三方监管”机制,将托管费用存入银行监管账户,实行“先服务、后考核、再支付”的闭环管理。
二是推广“保险+服务”新模式。鼓励业主通过购买电梯综合服务保险,为加装和更新的电梯提供长期安全保障。经业主依法表决,可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或公共收益购买电梯综合保险,保障范围涵盖电梯维修补偿、困人救援、第三方责任等全流程服务。保险机构可增设物联网设备实时监测电梯运行数据,系统自动预警潜在故障。
三是完善后续管理机制。为确保建成交付电梯的正常使用,明确老旧小区加梯申请人为电梯所有权人,全权负责日常使用和维护保养管理。有物业服务人的小区,可委托物业服务人管理;无物业服务人的,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单位管理。同时,指导业主设立电梯维保基金账户,将财政补贴中的部分资金或按照议价分摊比例出资作为维保基金,确保电梯安全顺畅运行。鼓励采用刷卡使用电梯统计制度,多使用者多承担费用,实现公平合理负担。对规模小的单元,提倡自治管理。推选两、三个业主代表,简单培训后担任管理员,轮流值班,管好钥匙和日常监督,费用公开透明,大家心里都踏实。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建设和民生实事工作的关注,我们将继续深入践行“人民至上”思想,充分吸纳您的宝贵建议,借鉴兄弟城市先进经验,在扎实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和电梯更新改造工作中,不断完善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效率,畅通渠道,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为郑州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