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徐超锋委员:
非常感谢您对郑州市跨境电商发展的高度关注与深入调研。您提出的《加快河南自贸区郑州片区重点领域开放,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创新发展》的提案,全面客观地回顾了我市跨境电商取得的成就,精准分析了当前面临的竞争压力,并围绕数字化平台建设、外汇结算服务及产业政策完善等关键环节,提出了三项极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经认真研究,现就此三项建议,逐一答复如下:
一、关于构建“核定征收跨境通”服务平台的办理情况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核定征收跨境通”服务平台方面的思路,对于解决物流资金流一致性核验困难、不同代理申报信息难以归集、企业合规成本偏高等实际问题具有重要意义。目前,依据财税〔2018〕103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6号及河南省相关管理办法,综试区电商出口企业未取得进货凭证的货物可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及所得税核定征收。在郑州海关、市商务局、郑州片区管委会、航空港区税务局、航空港区商务和口岸局等单位支持下,河南电子口岸公司依托河南“单一窗口”研究建设河南跨境电商无票免税服务系统。建设方案已经得到了航空港区税务局初步认可,正在推进系统开发,目前已完成无票免征整体开发框架搭建,下步将陆续开发前置企业管理、无票免税申请等功能模块,预计8月底前上线。届时,该系统将有效解决9610出口企业在进货环节缺乏凭证带来的业务难题,助力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二、关于搭建“外汇通”平台的办理情况
外汇结算的核心基础在于货物信息流与资金流的匹配一致。2016年以来,随着外汇管理局“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外汇结算便利化水平逐步提升,但我省目前仍缺少支付机构、外综服平台企业深度融合的结算通道,与跨境电商、市场采购等新业态的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对此,我们积极借鉴深圳“关汇税”一站式办结、广州大数据赋能银企精准对接等先进经验,聚焦破解信息流与资金流数据交换共享的痛点,全力推进外汇结算便利化改革。我们会同省外汇管理局指导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深度参与,以“外汇通”平台建设为抓手,重点优化企业端服务功能,提升跨境外汇业务线上办理的便利度。下一步,将依托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优势,推动综合服务平台与外汇管理系统对接,运用新技术强化业务真实性核验,切实打通外汇结算堵点,提升服务效能。
三、关于复制国内先进经验和借鉴沿海城市扶持政策的办理情况
针对提案提出的复制差异化扶持政策、“先建设、后补贴”等建议,我们严格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开展合规研判。鉴于地方不得违规出台差异化、定向化扶持政策,相关补贴措施暂不具备落地条件。
为充分吸纳提案合理建议,我们积极转换思路、优化举措。一是立足枢纽优势,优化普惠服务。学习沿海城市经验,在通关便利化、要素保障、场景搭建、公共服务供给等普惠领域深化改革。二是用好现行政策,确保应享尽享。统筹国家、省、市普惠性外贸支持政策,加强宣讲辅导,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享尽享。三是完善产业生态,降低综合成本。强化产业链供需对接和资源协同,搭建公共服务载体,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四是紧跟政策导向,争取创新试点。密切跟踪国家政策动态,积极向上争取试点权限,在合规框架内探索跨境贸易业态创新。
您的建议为我市跨境电商发展提供了重要参考和行动指南。我们将以更大决心、更实举措,积极学习借鉴国内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认真研究完善产业扶持政策体系,深入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持续巩固郑州跨境电商国内领先地位,为高水平建设河南自贸试验区、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再次感谢您对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和郑州跨境电商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