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袁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以“吃亏是福”赋能郑州乡村振兴 健全利益保障协同机制的提案》收悉。提案针对我市种粮农民利益保障、产销利益协同方面提出了宝贵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接到提案后,我们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吸纳,围绕提案内容逐项梳理推进相关工作。现答复如下:
我们深刻领会您提出的“吃亏是福”理念,其核心要义在于以短期利益让渡换取长期共赢格局,这与当前郑州乡村振兴、产业提质增效的内在逻辑高度契合。我们深切认识到,唯有让种粮农民、主产区、乡村建设参与者从“被动吃亏”转向“主动让利、共赢未来”,才能从根本上激发内生动力。基于这一共识,我们将“吃亏是福”理念贯穿于补贴优化、产销协同、权益保障等各项具体工作之中,力求以制度创新将“短期让利”转化为“长期共赢”的可持续机制。
一、关于“优质种粮收益保障方面”相关建议落实情况
(一)已开展工作
一是推动补贴政策与优质粮生产挂钩。围绕提案提出的“优化补贴与保险协同”建议,我们主动对接财政部门、金融部门,就补贴、保险政策与优质专用小麦、富硒小麦种植面积、产量挂钩进行沟通探索,初步达成一致意见。2026年4月,我们对上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进行实施成效评估,在优化补贴方面积极向省农业厅建言献策。在政策设计中,我们注重体现“吃亏是福”理念,鼓励农户通过短期种植结构调整、接受优质品种试种等“让利”行为,换取未来长期稳定的品质溢价和政策倾斜。
二是推进订单农业发展。依托我市三全、思念两大速冻食品龙头企业的产业优势——两大巨头占据国内速冻市场60%以上份额,销售网络覆盖全国几乎所有地级市,出口范围涵盖欧美、东南亚;郑州惠济区是全国规模最大、配套最全的速冻食品生产基地,全市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超过130家,推动合作社、家庭农场与加工企业建立定向合作关系,发展专用小麦订单种植。2026年全市优质小麦订单种植面积11万亩,同比增长10%,订单小麦较普通小麦加价约0.07-0.1元/斤。2026年5月,积极对接中农海稻(深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就“两高一低”玉米、低GI小麦进行项目合作洽谈,“两高一低”玉米指兼具耐密、高产、高蛋白、高脂肪特性的玉米品种;低GI小麦即低血糖生成指数功能性小麦。项目落地后,将引入功能性粮饲作物品种选育和规模化种植技术,推动传统粮食产业向高附加值方向转型,带动农民通过订单种植实现增收,7月中旬达成初步合作意向,项目落地后将大力推进我市订单农业的快速发展。在推进订单农业过程中,我们着力引导龙头企业以“吃亏是福”理念先行让利,通过提供优质种子、技术指导、保底收购等方式,与农户共担初期风险,换取长期稳定的优质原料供应关系。
三是搭建产销信息服务平台。2026年7月,河南小麦产销合作洽谈会在郑州召开,洽谈会重点推介河南优质小麦(郑州优质小麦占一定比例),就贸易粮交易、供应链金融业务、涉粮金融产品与服务进行了充分推介,会上共签订小麦购销合同及意向协议200万吨,金额50亿元。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和中华粮网已建立覆盖全国6600多个信息监测点的数据体系,覆盖小麦、玉米等七大品类,市农业农村局正在积极会同发改、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就平台搭建形式、前期所需基础数据等工作进行沟通推进。
四是扩大农业保险保障水平。2026年6月,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六县市农技人员、种植大户代表参加中原农险特色粮食保险座谈会,就探索特色粮食品种(甘薯类)完全成本保险试点。2026年7月,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大连商品交易所、中国太平洋财险围绕我市种植业、养殖业保险+期货开展试点工作座谈会,逐步扩大保险覆盖范围,降低种粮市场风险。
(二)存在问题
一是补贴政策调整受上级政策框架约束较大,市级层面自主调整空间有限,优质粮补贴差异化标准尚未完全落地。二是订单农业规模偏小,农户与企业利益联结不够紧密,履约机制有待健全。三是特色粮食品种保险产品正在探索起步,保险覆盖范围仍需进一步扩大。
(三)下一步打算
虽然目前全国都没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优质粮食生产挂钩的差异化补贴机制,但我们将持续积极向上级农业部门、财政部门争取政策支持,探索建立其他与粮食生产有关的补贴类、项目类资金与粮食品质挂钩的差异化补贴机制,与金融部门探索联合设立“种粮贡献累积激励”制度。在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方面,持续跟进中农海稻项目落地,加快推进优质专用粮食订单化种植模式,常态化组织龙头企业与合作社、种植大户深入交流沟通,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实现优质专用小麦定向种植、定向收购、优质优价,同时加快推进建设郑州优质粮食产销信息平台。
二、关于“产销区利益协同机制方面”相关建议落实情况
郑州市作为粮食主销区,关于粮食生产省级、市级横向补偿机制推进情况,我局积极配合有关牵头部门做好工作推动落实。2023年10月,13个全国粮食主产省(区)政协在郑州召开“扛稳粮食安全责任”协商座谈会,专题研讨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明确提出建立主销区反哺主产区制度,弥补主产区耕地保护与粮食生产机会成本,同步梳理主销区统一出资、分级分担、多元补偿等实操难点向上反馈,形成产销双向诉求汇总材料。跨区域横向利益补偿机制协调层级高、涉及多地多部门,目前仅停留在沟通研讨阶段,尚未出台可落地的制度文件,主产区粮食生产投入成本无法得到常态化补偿。
现代种业产业链方面,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郑州市种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6年—2030年)》,目前正在提交市政府,待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加快建设现代种业产业链,规划建设荥阳黄淮海玉米种业科研创新集聚区,打造全国玉米育种中心;支持种业企业联合科研院所开展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到2027年种业产业链规模达到55亿元。
三、关于“乡村建设参与者权益保障”相关建议落实情况
(一)已开展工作
1.建立健全农村产权交易体系。产权交易体系提档升级,围绕建网络、强规范、通数据,构建市、县、乡、村四级一体化产权交易服务网络。一是建成四级服务网络。建成9个县级交易中心、29个乡镇服务站、442个村级服务点,市级交易平台持续优化。二是规范资产交易流程。对照国家、市级交易管理办法,常态化督导各级机构规范运营,妥善处置交易纠纷与违规问题。三是实现市县数据互通。按期完成两级平台数据核对融合,交易规模稳步增长。自2022年以来,我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额累计超过26亿元;今年一季度完成交易378宗、金额近2.2亿。新郑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也于今年挂牌,近期将开展交易工作。
2.依托产权交易机构建立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为了防止土地价格出现非理性上涨,交易中心设立了“熔断机制”。当竞价触及预先设定的最高限价时,交易将自动停止,从而保障了土地流转、其他方式承包市场的稳定,避免了价格的过度波动对市场秩序的破坏。如中牟新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2023年初开始发布农村土地流转价格指数,并制定了“熔断机制”,对进场流转交易土地,通过系统比对同类土地性质、位置等因素测算出其以往流转价格,在每年递增10%的最高限价内,出价最高者中标,达到最高限价,即启动熔断机制,熔断后若有大于一人愿意承租,则采取摇号的方式确定承租人。通过价格熔断和动态调整,既防止经营主体因成本过高而“吃亏”退租,也保障农户长期稳定收益,正是“短期让利、长期共赢”的实践探索。
3.着力推进先导区建设。按照“一县(市)一片区”要求,启动建设6个以上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先导区。建立乡村建设项目库和任务清单,统筹推进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2026年7月,组织召开片区化组团式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培训会。
(二)存在问题
一是土地流转价格相较省内其他地市较高。作为省会城市虽交通便利,但整体土地经营权流转费用偏高,土地流转后退租情况时有发生。二是流转后半数以上经营主体效益不好,示范带动作用差。因农产品价格不稳,生产经营成本不断抬升,且土地流转后租地成本、人力成本、经营管理成本均较高,加上部分经营主体缺乏农业生产经验,经营管理不善,不少经营主体亏损严重,要求退地。三是丘陵山区交通区位条件和农业生产条件不好,经营主体不愿流转。我市丘陵山区占总面积三分之二,不少地方水、电、路基础设施较差,地块小且零碎,不利于土地流转规模化经营。
同时存在返乡创业群体面临融资难、技术对接不畅等问题,信贷支持力度和精准度仍需加强,技术帮扶机制覆盖面有限;城乡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差距仍然较大,与群众期盼还有差距等问题。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完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在已开展农村产权交易的县区,探索根据物价的变动情况,定期对土地流转价格进行调整,确保农户的收益能够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增长。同时,通过合理的价格调整,缩小不同区域之间的土地流转价格差距,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二是加大返乡创业支持力度,扩大补贴和信贷支持覆盖面,完善技术帮扶机制,对带动就业效果显著的创业项目落实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激发返乡创业活力。三是接续推进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切实增强乡村建设参与者的获得感、幸福感。
综上,我们将全面吸纳您的宝贵建议,将“吃亏是福”理念深度融入优质种粮收益保障、产销利益协同、乡村建设参与者权益保障等各项工作。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围绕上述领域,持续完善制度设计,提升我市种粮农民收益水平,推动我市乡村产业提质增效,真正实现“短期让利”向“长期共赢”的良性转化。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