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963/2026-00066
  • 郑州市农业农村局
  • 政协提案
  • 2026-07-20
  • 2026-07-20
关于各项并举助力三农,加快郑州市农业产业资金链深度融合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20260841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王晓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各项并举助力三农,加快郑州市农业产业资金链深度融合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委金融办、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政府背书与协调职能,重构金融机构对农业产业模式认知和信任的问题。

针对您提出的重构金融机构对农业产业模式认知和信任的建议,我市多措并举,着力打通金融“活水”流向“三农”的渠道:

(一)创新政银企对接,创新信贷服务模式。市委金融办定期组织政银企对接活动,联合市农业农村局组织驻郑银行开展政策宣讲、逐户走访,落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应贷尽贷”,创新推出“极速贷”等线上纯信用产品,深化开展“送贷千村万户”专项活动。截至目前,累计举办推介会131场,覆盖1460余人次,高效满足小微农业主体的资金需求。同时,推动金融机构针对现代农业产业特点,更新优化风险评估模型,开发适配规模化、集约化农业经营模式的专属信贷产品。

(二)依托数字平台赋能,拓宽线上融资渠道。郑州市中小微企业金融综合服务平台“郑好融”已上线运营并设立“三农”专区,依托大数据构建风控模型,实现无抵押线上融资。目前,平台入驻用户112.05万家、金融机构125家,发布产品247款;“三农”专区累计授信3.79亿元、放款1.45亿元,平台累计授信突破千亿元,达1006.03亿元。此外,正积极研究农业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的金融配套服务方案,推动完善抵押物价值评估和处置变现的金融支持机制。

(三)完善担保与保险体系,筑牢风险分担屏障。我市加快政府性担保体系建设,切实提升地方金融组织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率。市农业担保公司银担合作稳步推进,已与18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构建起县、乡、村政担“三级”服务体系,创新推出“惠企春雨贷”等支小支农专项产品。截至目前,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支小支农业务占比在80%以上,平均融资担保费率不超过1%。在保险核验方面,市农业农村局立足行业主管职能,主动配合财政部门核实参保主体,杜绝错报、漏报、虚报等问题,有效夯实特色保险政策实施基础,确保惠农保险政策精准对接、规范落地、直达主体。同时,常态化摸排并动态更新优质规模农业经营企业主体名录库,为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

二、完善资产确权与数智监管,疏通抵押担保堵点,通过技术赋能和制度确权,将农业资产转化为标准化金融抵押品。

针对您提出的将农业资产转化为标准化金融抵押品的建议,我市坚持审慎稳妥原则,持续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

(一)规范产权交易体系,明确资产流转品类。市农业农村局持续健全完善我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立足我市农村资源、资产管理实际,从体系、制度、标准等方面推动我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运行。截至2026年3月底,我市已建成中牟、中原等9家县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新郑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已于2025年12月正式挂牌运营。并制定印发《郑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交易品种范围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所有的资源资产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处置权等各项权利集合。其中,在交易品类中已经将农村生物资产纳入农村产权交易品类。明确县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职能:区县(市)设立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负责本辖区农村产权交易资源信息收集、信息报送、信息发布、资料审批、组织交易、合同签订、价款结算、交易鉴证、资料管理、政策咨询、项目推介、评估指导、风险管控等工作。

(二)客观研判设施现状,精准梳理确权工作难点。目前,我市设施农业产业类型丰富、建设形态多元,由于农户自主调整改造导致棚型规格复杂,加之资产价值涵盖硬件投入,还涵盖土地产出能力等隐性价值,界定维度复杂,这是目前我市暂未开展设施农业专项确权登记工作的核心原因。针对这一现状,我局坚持实事求是、审慎稳妥的工作原则,深入分析设施农业与普通不动产的差异化特征,精准厘清权属界定的核心难点、关键边界,为后续制度化、规范化推进权属登记工作筑牢调研基础。

(三)深化部门协同探索,拓宽设施农业融资赋能渠道。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主动对接、紧密联动市自然资源部门,建立常态化协同会商机制,聚焦设施农业权属登记空白领域,专项探讨适配我市农业发展实际的设施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积极借鉴不动产登记、涉农资产登记等成熟制度体系和工作经验,探索科学合理、规范可行的权属登记路径与操作流程。切实解决设施农业主体资产权属不清、融资抵押难等问题,全面提升我市设施农业经营主体融资能力和发展活力,助力全市设施农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

三、深化“保险+期货+信贷”联动,构建全链条避险体系,打造“金融组合拳”来锁定农业利润,保障信贷安全。

针对您提出的打造“金融组合拳”来锁定农业利润,保障信贷安全的建议,我市正积极稳妥推进相关工作:

(一)稳步开展“保险+期货”试点,发挥财政增信效应。自2024年起,市农业农村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在新郑市开展了生猪“保险+期货”价格保险试点工作。市县两级财政统筹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保费补贴,2026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168万元,有效降低了参保农户和经营主体的价格风险敞口,为农业经营主体稳定生产预期、增强融资信用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全面落实“三农”主体融资担保奖补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三农”主体的融资担保业务给予担保费补贴和风险补偿,推动担保费率保持在较低水平,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增信放大效应。

(二)关于“特定融资方式贴息”建议的政策说明。针对您提出的“对于应用‘保险+期货’并成功获得银行贷款的经营主体,给予额外的贷款贴息支持”的建议,经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中“不得给予特定经营者选择性、差异化的财政奖励或者补贴”精神,对特定融资方式(“保险+期货+信贷”)经营主体进行专项贴息,暂不具备政策合规性。我们将通过持续扩大“保险+期货”试点覆盖面、优化现有担保奖补政策等普惠性方式,继续加大对涉农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

衷心感谢您对郑州市“三农”工作及农业产业资金链融合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您的建议为我们破解农业融资难题提供了重要思路。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优化农业产业融资环境。欢迎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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