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4042/2026-00053
  •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 政协提案
  • 2026-08-24
  • 2026-08-24
关于强化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切实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20260816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张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切实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的提案”收悉,您指出的实名制落实不到位、工资支付监管不严、平台数据不互通、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切中当前建筑领域农民工权益保障的核心痛点,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现实紧迫性。结合《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新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该建议落实工作,围绕“一金三制”中我局职责分工,聚焦制度建设、实名制平台数据互通、违法发承包查处等重点领域,系统谋划、扎实推进,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推进举措答复如下:

一、关于压实主体责任,筑牢制度根基的建议

针对提案指出的实名制落地不实、“人、证、岗、薪”脱节等问题,我局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出台专项管理办法,构建起覆盖全流程、全主体的实名制管理制度体系。

(一)出台专项管理办法,构建制度框架。为有效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我局于2025年6月9日正式印发《郑州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郑建文〔2025〕68号),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开工建设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市在根治欠薪、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方面迈出了制度化、法治化的关键一步。

(二)明确管理对象,实现人员全覆盖。《办法》明确应纳入实名制管理的人员包括: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劳资专管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监理企业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工作人员;施工企业所招用的建筑工人。管理对象覆盖项目现场所有管理人员及一线作业人员,实现“全覆盖、无遗漏”。

(三)压实各方责任,形成责任闭环。《办法》用专门章节明确了各方主体责任。

1.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实名制管理要求,将所需费用列入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2.施工总承包企业(负总责):项目开工30日内必须在市平台完成项目注册及所有人员的实名信息认证录入;配备人脸、虹膜识别的门禁考勤系统,确保考勤数据真实、准确、实时上传;配备专职劳资专管员负责日常管理。

3.分包企业(负直接责任):对其招用的工人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服从总包管理,确保工人签合同后进场。

4.监理企业: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督促整改并报告。

5.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级负责制定制度、建设运维全市统一平台;区(县)级负责督促项目数据及时、真实、完整上传。

(四)强化信息化监管,杜绝虚假考勤。要求施工现场原则上实施封闭式管理,设立进出场门禁系统,采用人脸和虹膜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禁止照片打卡;考勤人员信息录入必须与身份证信息一致。不具备封闭条件的项目,采用移动定位、电子围栏等技术实施考勤管理。施工过程中人员信息发生变化的,5日内通过市平台更新;每月考勤信息公示不少于5天。电子考勤和影像档案保存期限自工程竣工后不少于2年。

(五)建立信用惩戒机制,强化制度刚性。明确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列入郑州建筑市场诚信建设“黑榜”名单、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在市场准入、资质资格管理、招标投标、创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

1.施工现场未实行实名制管理导致拖欠工资,引发讨薪事件且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2.违反实名制管理规定,约谈两次后仍整改不到位的;

3.建设单位未按要求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责令整改到期后30天内仍未办理的等。

将实名制落实情况与企业信用、“红黑榜”、市场准入、招投标直接挂钩,形成强大威慑。

二、关于强化工资支付闭环监管,确保工资“发得出、发得准”的建议

针对平台数据不互通、部门信息壁垒明显等问题,我局以统一平台建设、数据互联共享、异常预警机制为抓手,着力构建“一网统管”的数字化监管体系。建设统一监管平台,实现“一网统管”。我局负责建立健全全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郑州市建设劳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采集、监管全市建设工程实名制管理信息。平台涵盖企业管理系统、项目管理系统、人员管理系统、工资管理系统、用工管理系统、投诉管理系统、信用评价管理子系统、智能预警子系统、数据可视化等功能模块。通过工资管理子系统打造数字化驱动的农民工工资发放监管体系,实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的线上实时监管。

三、关于打通数据壁垒,提升数字化监管效能的建议

积极推动数据互联共享,打破信息壁垒。目前市平台已经实现与省人社、省住建实名制管理系统联通、共享,确保数据的实时更新。各开发区、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的建设工程项目信息均纳入市平台,实行实名制信息化管理。依托郑州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强部门间数据协调共享,做好与农民工工作相关的数据资源共享利用工作。同时,推动实名制数据与信用体系、招投标、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挂钩,实现“数据赋能监管、信用约束行为”。

四、关于加大执法惩戒力度,形成有效震慑的建议

针对分包转包导致责任悬空、惩戒震慑不足等问题,我局以专项整治、信用惩戒等为抓手,切实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一)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近年来,我局坚持每年组织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或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单位或个人挂靠资质承揽工程;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劳务单位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等。对发现的违法发承包行为及时移送市综合执法局。

(二)强化信用评价运用,实施联合惩戒。全面抓好《郑州市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落实,开展对建筑工程实名制管理落实情况以及“三包一靠”核查情况等市场行为信用评价工作。结合每季度红黑榜发布,及时实施信用惩戒。将实名制落实情况与企业信用、市场准入、招投标直接挂钩。对实名制落实不到位、违法发承包等失信主体实行联合惩戒,在招投标、资质升级、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

(三)结合新法规要求,提升执法震慑力。《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已于2025年12月4日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须实行用工实名制管理,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严禁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及拖欠工资。我局将严格依据《条例》新要求,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发承包、恶意欠薪等行为依法采取责令整改、停工整改、罚款、信用扣分、限制市场准入等措施。

五、关于健全维权服务体系,提升农民工获得感的建议

我局将进一步加强12345政务服务热线、线上平台、项目维权公示牌等投诉举报渠道的办理,实行“接诉即办、首接负责、限时办结”,一般问题3个工作日内处置,复杂问题7个工作日内反馈。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和普法教育,在工地、社区、劳务市场开展实名制、工资支付、维权渠道等宣传培训,提升农民工政策知晓度和自我保护能力。持续深入贯彻落实《郑州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各项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建筑市场专项整治力度,将违法发承包查处与实名制管理督查有机结合,形成“发现—查处—整改—信用惩戒”全链条监管;二是强化日常督查检查,将实名制管理、用工规范等纳入日常督查核心内容,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闭环管理;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提升企业和农民工对实名制管理、工资支付保障等政策的知晓度和执行力,切实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我市建筑领域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6年8月24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邮    编:450006

联 系 人:建筑市场监管处  张威           联系电话:67188920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