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建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城市更新实施机制提升项目落地效率的政协提案”收悉,经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建立城市更新项目库,以提升项目储备和实施成熟度
我市城市更新行动坚持系统化项目管理思维,已建立种子库、储备库、项目库、推进任务清单的“三库一单”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推进机制,从资源挖掘、策划包装、评审入库、落地实施等各环节,为更新项目提供全方位保障。“种子库”是城市更新项目的“孵化器”,由区级梳理辖区内的待更新区域,按照区域统筹、肥瘦搭配、短期效益和长期收益相结合的方式,将更新区域内的各类更新资源进行统筹谋划,经区级组织资源规划、城建等相关部门和规划、金融等领域专家评审公示通过后,纳入种子库。“储备库”是我市城市更新的“蓄水池”,区级将种子库项目报市级,经市级组织专家评审公示通过后,纳入储备库管理;对项目库中推进较慢、经督导仍无明显进展的项目,也会动态调整入储备库。“项目库”是我市城市更新项目的“加速器”,对储备库中实施条件成熟的项目,纳入项目库予以发布,为项目融资、享受支持政策提供支撑。“推进任务清单”是项目实施的“指挥棒”,对纳入项目库的项目,明确推动节点,做到任务清单化、清单责任化,推动项目尽快落地见效。在实施中进行动态管理,对因各类原因推动缓慢或暂无法实施的项目,调整出项目库。
为提高项目成熟度和可实施性,实施主体受物业权利人委托,编制项目策划方案,主要包括项目概况、现状分析或项目体检、更新目标及主要内容、业态定位、空间规划、实施主体、更新方式、更新效果对比、投融资模式、财务指标分析、建设时序、风险评估等内容,切实提高项目谋划质量。
二、将老旧小区安全检测纳入城市更新范畴,并积极借鉴先进经验,以此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
我市高度重视老旧小区房屋安全,由市住房保障局牵头,组织市资源规划局、市城建局等部门赴杭州、广州等市学习考察,了解当地先进做法。按照住建部工作部署,出台《关于建立郑州市城镇房屋安全管理“三项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郑政文〔2026〕34号),采用“1+3”架构,即1个实施意见,配套城镇房屋安全管理资金、房屋安全体检、房屋质量安全保险3个工作方案,系统构建资金、体检、保险一体协同的管理体系,搭建完善我市老旧小区房屋安全管理制度框架。将住宅类城市更新项目及市内五区老旧房屋较多的办事处列为全市首批房屋安全体检试点,后续根据试点成效有序扩围,房龄30年以上城镇住宅(含城市更新涉及住宅)体检必检项费用由市级公共账户全额保障,不增加业主与实施主体负担,为城市更新提供前置安全支撑。同时,我市已依托现有市级城市更新工作机制强化统筹领导,由市住房保障局牵头组织城镇房屋安全管理“三项制度”的实施、统筹调度与监督指导,实现城市更新与房屋安全管理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三、明确民营建筑企业在城市更新中的参与比例与角色定位
我市城市更新项目实施过程中,始终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方面参与进来,吸引有实力、有经验的市场主体参与城市更新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在《郑州市城市更新条例》中明确,“鼓励具备规划设计、改造施工、物业管理、后期运营等能力的市场主体,作为实施主体依法参与城市更新活动”“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项目,畅通资本参与渠道,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以地方法规的形式,支持民营企业和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我市城市更新行动。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推动城市更新项目库动态管理工作,挖掘更多更优质的城市更新项目,把房屋安全体检作为城市更新项目必备前置环节,做到应检尽检、风险见底,将房屋安全状况、体检结论作为城市更新项目入库、排序、实施的重要依据。同时,积极探索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城市更新行动的具体路径,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形成多元共建、高效落地的城市更新新格局。
2026年8月24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邮 编:450006
联 系 人:城市更新处 李 博 联系电话:67188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