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泽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解决“双欠”问题的提案”收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全链条监管,根治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提案建议一)
健全“一金三制”刚性约束机制。严格督促在建项目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总包代发工资等核心制度,用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赋予的监管和执法措施,确保工资支付责任贯穿项目建设全链条、覆盖施工全过程。加大执法惩戒力度。充分发挥郑州市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作用,与城建、交通、水利等行业部门建立“双交办”“双督办”联动机制,落实行业部门“管项目必须管工资支付”责任;与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市城建局等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欠薪主体依法作出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决定,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健全维权服务体系。依托各区县(市)设立15个属地集中接访点,形成“2+15”全域受理矩阵,统筹整合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司法调解、工会法律援助等资源,打造“一站式”劳动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将政策宣传、监察执法融入基层网格,简化农民工举证流程,提升农民工获得感。
二、多措并举破解企业欠款难题,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案建议二)
市工信局充分发挥市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统筹作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清欠工作部署,印发《郑州市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政郑文〔2023〕191号)等文件,明确了清欠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建立市县两级专班工作机制,明确市直单位和区县(市)职责,组织协调市直单位和各区县(市)对全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详细的拖欠账款台账,实施日调度、周通报、月排名工作机制,实时掌握清理拖欠账款进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学习外地金融缓释经验,印发了《开展金融支持化解拖欠企业债务工作的案例汇编》,指导各区县(市)积极与金融机构对接,利用金融缓释政策缓解企业资金压力。防止新增拖欠,深入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严防各种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货物、工程、服务账款问题的发生,杜绝“边清边欠”“清完又欠”。
三、健全长效机制,筑牢诚信建设根基(提案建议三)
健全信用约束,加大惩戒力度。严格落实人社部《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制度,统一列入标准、公示范围和联合惩戒措施,推动将重大欠薪违法行为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显著提高欠薪违法成本。加强普法宣传,提升维权意识。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集中宣传活动,开展“送法进工地”专场宣讲,进工业园区、小微企业集聚区园区企业普法活动,普及用工管理、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签订等法律知识,引导企业规范用工、诚信付薪。
下一步,将严格项目审批,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各区县(市)严格执行预算政府投资条例,严禁违法违规举债,严禁企业垫资建设,严查预算外上项目,加强对项目全流程的监管,事前落实资金工作方案,事中查实资金到位情况,事后要核实资金结算情况。防止因资金超预算、资金不到位、支付不及时、拖延验收审计等形成新的拖欠。借助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等措施,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持续落实好调度、督办、通报、蹲点帮促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督导力度,在全市范围内有效推进,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对清偿进度慢的区县(市)、持续落实政府决策不力的,将进行约谈提醒。同时,要加强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和《政府投资条例》实施监督,严防新增拖欠。
2026年 6 月18日
联系单位: 市工信局 邮 编:450007
联 系 人: 李晓亮 联系电话:89895201
抄 报: 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