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胜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内生动力促进郑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优化政策落地机制,提升服务效能(提案建议一)
一是打造数字化政策服务平台。谋划建设郑惠企政策服务平台,集成惠企政策库、市场主体库、政府资源库三个涉企数据库,打造涵盖政策服务、金融服务、人才服务、市场服务、诉求服务等涉企服务一站式平台,实现惠企政策“一口发布、一口解读、一口兑现、一口服务、一口评价”。截至2026年6月底,平台累计上线各级惠企政策2203条,汇集市场主体信息223万条,精准推送政策4.4万次。二是推行“免申即享”服务模式。推动政策申请、审批、兑付全链条线上办理,将“企业先报、政府再审”被动服务模式转变为“系统智审、确认申领”主动服务模式,企业无需申请、无需提交材料,确认信息后可直接兑付。截至2026年6月底,平台发布“免申即享”政策78项,兑付财政资金125.5亿元。三是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及政策评估机制。依托郑惠企平台建立统一诉求受理入口,通过企业关键信息多部门联动抓取、敏感信息自助填报等方式,实现企业一键求助、一键建议,推进诉求提交、受理、处置、反馈全流程闭环管理,形成“制定—落实—评估—优化”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省民营经济政策落实成效评估报告和问题诉求清单,梳理企业反映集中的问题,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定期开展跟踪督办,推动落地见效。
二、创新金融支持体系,破解融资难题(提案建议二)
一是健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持续扩容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数据资源,累计归集水电气、公积金、不动产等644项28.9亿条涉企信用信息,打通跨部门数据壁垒,为金融机构精准画像、风险研判提供坚实数据支撑。同步推行合同履约信用监管,将企业履约情况纳入档案,丰富信用评价维度。畅通跨区域信用协同修复渠道,累计完成信用修复申请3.4万家次。二是建强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建设“郑好融”智慧金融服务平台,构建“金融大模型+征信+担保”三位一体服务模式,上线“郑小融”AI智能体。截至2026年5月底,平台入驻用户112万户、金融机构128家,发布金融产品252款,累计授信金额1075亿元。三是扩大融资担保覆盖范围。建立“郑好融”风险缓释及融资担保合作机制,发挥5亿元政策性风险补偿资金池作用,企业担保费率低于1%且免收保证金。市农业担保公司与18家银行合作构建县乡村政担“三级”服务体系,市中小担保公司创新推出“惠企春雨贷”支小支农专项产品。深化政银担风险共担模式,发挥信用增信作用,破解小微企业缺抵押、缺担保痛点。四是丰富多元融资产品供给。创新推出“郑科贷”“外贸贷”等多项政策性金融产品。设立1亿元规模“郑科贷”风险准备金,对银行直贷类贷款承担50%风险、担保类贷款承担20%风险,撬动金融资源投向科技型民营企业。截至2026年5月底,全市累计授信金额6404.50亿元、放款金额5373.50亿元,小微企业平均融资利率降至3.23%。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上半年为20家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7762.36万元。五是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加强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常态化摸排筛选优质主体,梳理汇总市级上市后备企业285家。畅通企业上市挂牌绿色通道,统筹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后备企业上市问题。
三、推动创新与产业融合(提案建议三)
一是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构建“1+N”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印发《郑州市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郑州市企业自主研发项目纳入市级科技计划实施细则》《郑州市科技计划“揭榜挂帅”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支持民营企业牵头参与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建设研发平台。二是实施“专精特新”培育行动。制定“提质强链育苗成林”专精特新梯度培育系列活动方案,围绕工信部新修订的梯度培育管理办法,配套开展政策宣讲、一对一诊断、产学研对接、标杆研学等活动。建立优质中小企业月度主动发现机制,将549家潜在优质企业分类纳入培育库,建立精准培育台账。三是强化人才引育安居保障。深入实施“郑聚英才计划”,以企业为申报主体,围绕集成电路、生物医药、装备制造、人工智能等重点产业,通过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实施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项目,支持民营企业青年博士自主申报,给予5万至10万元科研启动资金,实行经费“包干制”,鼓励青年人才在企业一线开展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实施人才安居工程,高标准筹建人才公寓20.1万套(间),截至目前已分批配租10.98万套(间),投运规模位居国内第一;打造39家青年人才驿站、5629个床位,提供短期免费住宿。四是推动数字化转型改造。我市入选首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新型技术改造国家城市试点,2025年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指数达33.3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31个点,规上制造业企业智能应用场景覆盖率达99.48%。组建千人专家团队,实现规上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线下诊断全覆盖。打造3家“灯塔工厂”、3家国家卓越级智能工厂、66家数字化转型“小灯塔”企业。推广“小快轻准”转型解决方案,已开发1010个适配产品,降低企业转型成本。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支持企业建设中试基地、创新联合体,搭建高质量校企对接平台。
四、营造公平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提案建议四)
一是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确保“非禁即入”落地见效。开展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常态化排查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市场准入和退出登记0.5个工作日办结,企业迁移办理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达到一流城市水准。二是保障民企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规定,取消歧视性条款,不设置注册资本、业绩规模、所有制形式等不合理门槛,确保中小微民营企业与其他市场主体享有同等参与权。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面向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对参与投标的小微企业给予6%—10%的报价扣除,有效提高民营企业综合得分。统筹预留采购份额,将适宜由中小企业承接的项目专门面向民营企业采购。2026年1—6月,市本级政府采购授予中小微企业11.99亿元,占比达82.58%。全面推行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实现线上报名、投标、评审全流程办理;大力推广履约保函、电子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减少企业资金占用。三是强化企业权益司法保护。印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助力郑州营商环境软实力“挑大梁、走在前”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系统部署“16410·郑在助企”专项行动,创新设立监督员、体验员、研究员、宣传员“四员”队伍。对涉企纠纷遵循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调解原则,为涉企案件当事人提供审核、立案、调解等“一窗通办”服务。2025年审结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非法经营等经济犯罪案件200件,判处480人。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合法财产与犯罪所得、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禁止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落实企业家合法权益司法保护机制,切实增强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感。四是完善商事纠纷快速处理机制。郑州仲裁案件受理中心业务窗口实现“一窗受理、全程办结”。加快推进“智慧仲裁”平台建设,融合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实现立案、调解、开庭、送达全流程线上办理,降低企业维权成本。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聚焦企业急难愁盼,在政策精准落地、金融服务增效、创新驱动赋能、权益保护强化等方面持续用力,全力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不断激发民营企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感谢您对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真诚希望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