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100/2026-00148
  •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政协提案,提案
  • 2026-08-27
  • 2026-08-27
关于编制郑州物流指数并高效推广使用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20260424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徐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编制郑州物流指数并高效推广使用的提案”收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组织协调,建立物流数据统计机制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社会物流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豫发改办服务业〔2025〕66号)要求,郑州市发展改革委已与河南省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市统计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口岸办、郑州机场等单位联合建立郑州市物流数据统计机制。

二、做好入库工作,扩充完善物流统计样本库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做好全省物流统计调查样本库的通知要求,郑州市发展改革委梳理全市社会物流统计调查样本库、物流园区(基地)调查样本库、冷链物流重点企业调查样本库、物流业景气指数调查样本库等4个样本库涉及的114家企业,协调企业做好样本库扩容工作。

三、对照国家标准,推进物流统计标准化建设

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下发的《关于加强社会物流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经贸〔2025〕876号)要求

的统计标准,郑州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办、河南省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等相关单位,每季度统计郑州市社会物流总额、社会物流总费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比率、物流业增加值4个物流业主要指标,并从7月份开始,按月度发布郑州市物流业景气指数(LPI)。

四、重视推广应用,服务政策制定和领导决策

物流是实体经济的 “晴雨表”。物流业景气指数(LPI)与制造业 PMI、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高度相关,可用于验证宏观经济走势、研究物流运行与国民经济的关联度。物流业景气指数(LPI)是月度景气调查,能提前反映物流活动的扩张或收缩,是经济和商业状况的先行指标,LPI 回升往往领先于工业生产和消费数据的改善。同时,该指标为物流企业提供经营决策,企业根据 LPI 走势判断行业景气周期,决定运力投放、仓储扩张、人员招聘和投资节奏。

截至2026年8月份,郑州市发展改革委已经完成郑州物流企业样本库扩容,并按照中物联的测算系统,由中物联进行物流业景气指数(LPI)发布。7月份,郑州市物流业景气指数(LPI)为51.2%,处于50%以上扩张区间,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4个百分点。从分项指数看,业务总量指数为51.2%;新订单指数为51.7%;平均库存量指数为51.4%;库存周转次数指数为51.0%;资金周转率指数为51.6%;设备利用率指数为52.1%;物流服务价格指数为49.8%;主营业务利润指数为48.8%;主营业务成本指数为54.2%;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指数为50.6%;从业人员指数为51.6%;业务活动预期指数为53.4%。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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