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573/2026-00044
  • 郑州市园林局
  • 政协提案
  • 2026-04-23
  • 2026-04-23
关于制定郑州市公园管理条例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20260485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张新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郑州市公园管理条例的提案”已收悉。您的意见精准契合公园管理痛点与民生需求,针对性、实用性、前瞻性突出,为我们优化工作思路、提升服务水平提供了重要指引。现就当前《郑州市公园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推进情况及郑州市公园建设管理情况、下一步工作安排答复如下:

一、《条例》制定推进情况

公园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城市历史文脉的载体和展现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窗口,承担着文化传承、生态改善、资源保护、科普教育、应急避险、休闲游憩、健身娱乐等多重功能。但目前我市还未制定专门关于公园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为进一步促进郑州市公园事业健康发展,健全公园管理法治保障,改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市园林局自2022年起积极开展立法调研活动,致力于制定一部针对性强、措施有效并具有郑州特色的公园条例。2022年9月,我局专门成立立法调研领导小组,制定调研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前期立法调研活动;2023年至2025年连续三年向市人大常委会申报地方立法项目。目前《条例》制定工作已经列入郑州市2023年至2027年地方立法规划建议项目。

调研过程中,我局通过梳理相关立法依据,赴成都、合肥等地考察调研,对本市公园现状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为《条例》的起草做好准备。在立法项目申报过程中,我局结合郑州市实际,借鉴北京、上海、西安、广州、重庆、成都、合肥、武汉、杭州、洛阳、焦作等城市立法经验,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专家意见,经多次修改完善,形成了初步框架性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草案共五章四十一条,包括总则、规划与建设、管理和服务、法律责任及附则等部分。草案起草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不追求“大而全”,注重“小而专”,力求内容规范、可操作性,既符合郑州实际,又彰显郑州特色,旨在确立涵盖规划建设、保护管理、服务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制度体系。

下一步,我局将虚心吸取您的意见和建议,继续做好立法调研工作,不断完善《条例》文本,提高文本质量,并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安排,及时申报2027年度地方立法项目,推动立法项目进程。

二、郑州市公园分级分类管理现状

近几年来,我们致力于公园管理提质增效,依据《城市公园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9号)、《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2018)、《河南省城市绿地养护标准》(DBJ41/T172-2017)、《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郑政﹝2020﹞26号)等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先后制定了《郑州市园林局公园广场管理规范》(郑园林﹝2014﹞34号)、《郑州市园林局公园广场环境卫生管理规范》(郑园林﹝2019﹞38号)、《郑州市园林局园林绿化管理提质升级督查方案》(郑园林﹝2025﹞76号)等文件,全面规范公园分级分类管理,扎实推进我市绿地景观品质、基础设施、服务水平的提升和大环境整治,促进了文化园林、智慧园林和特色品牌的建设。经过不懈努力,全市园林绿化管理水平科学化、精细化、动态化和智能化都有了极大地提高,10余个公园被省住建厅评为星级公园、绿化达标公园,人民公园、碧沙岗公园、紫荆山公园、五一公园、雕塑公园、青少年公园等市级综合公园均形成了独有的公园文化品牌,成为市民心中有温度、有记忆、有口碑的城市绿色地标,赢得了广大市民的普遍赞誉与衷心喜爱。

在前期立法调研过程中,我局也充分考虑到公园的分类管理问题,在草案起草时将其纳入规划范围进行设计,草案第八条规定“公园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其类别、等级的认定和调整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提出意见,经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同时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结合历史人文、自然保护资源以及市民群众多样化需求,规划建设专类公园”,这些设想与您提出的“突出分级分类管理,加强公园管理的针对性”建议不谋而合。

结合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深化分级分类体系建设,依据公园功能定位、服务半径、保护等级等,细化完善分级管理标准,彻底打破“一刀切”模式,推动公园管理从“粗放式”向“精准化”转变。二是针对不同类型公园制定差异化特色方向,市级综合公园强化智慧化升级与特色打造,强化品牌意识;专类公园突出特色保护、科普教育与可持续运营发展;社区公园侧重便民服务、精细化养护与亲民化改造。最终实现各美其美、优势互补、整体品质的全面提升。三是擦亮生态底色,持续推进公园提质升级,推动全域公园生态质量整体提升,打造宜居舒适、生态优美的城市绿色空间。

三、加强对公园不文明行为教育和引导

随着城市公园数量增多、开放度提高,游园人流量持续增长,少数不文明行为时有发生,如践踏绿地、攀花折草、乱扔杂物、在非健身区聚集喧闹、音响音量过大等问题,与城市文明格格不入。针对这些行为,我们按照《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规规定,从宣传、劝导等方面发力,多措并举开展教育引导与管控,切实提升公园管理精细化水平,为市民营造文明、舒适的游园环境。一是加大宣传提示,在公园入口、广场、绿地、厕所等重点区域增设文明提示牌、宣传栏,利用广播、电子屏、公众号循环播放文明公约,引导市民自觉遵守游园规则。二是开展文明劝导,组织工作人员、志愿者、保安队伍开展常态化巡查劝导,对不文明行为说服教育为主,耐心讲解、及时制止,做到柔性管理、友善沟通。三是强化巡查管控,加大重点公园、节假日、早晚高峰巡查力度,及时劝阻违规遛犬、噪音扰民、损毁绿化等行为,对拒不改正、造成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处理。

公园不文明行为一直是公园管理中的痛点和难点,也是我局在立法调研过程中拟解决的重点问题之一。草案中,我局从强化公园管理单位职责、规范游人行为、明确法律责任等三方面进行设计,着力加强对公园不文明行为的教育和引导。例如,第十九条明确了公园管理单位的职责,第二十一条要求“公园主入口处应当设置游园示意图、公园简介、游园须知、禁止行为警示牌……”,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条至第三十二条分别对公园噪音、公园车辆通行、利用公园场地举办活动要求、游客应遵守的行为规范等进行了规定,同时在法律责任部分对有关违法行为设置了相应的罚则。

公园文明的构建离不开每一位市民的参与,未来我们将在源头治理与长效管理上双向发力。一方面深化共建共治,搭建便捷的市民监督与参与平台,鼓励大家随手拍、随时提,同时联合社区、学校与志愿者开展文明主题活动,以丰富的科普宣传推动爱绿护绿理念入脑入心,让文明游园成为新风尚;另一方面坚持教育为先、管理为本,持续优化细化管理措施,提升服务与劝导专业度,不断刷新公园景观环境,快速响应市民诉求,以精细化管理切实提升市民游园获得感与满意度。

四、积极促进中小学生课外研学活动

公园是城市的绿色课堂,也是中小学生亲近自然、认知生态、实践成长的重要阵地。为回应广大家长、学生对优质课外研学的需求,我们立足全市公园绿地资源,积极探索“公园+研学育人”模式,积极打造生态科普、文明体验研学课堂。植物园、动物园挂牌中小学校外教育实践基地,常态化开展科普课堂,如植物园定制的植物识别、生态观察、自然笔记等分层课程,根据季节特征开展“自然课堂”“植物迷宫”“昆虫旅馆”等活动,将多学科知识融入实践;动物园结合世界野生动植物保护日、全国科普日、爱鸟周等持续开展“国际长臂猿日”、“国际猩猩关爱周”、观鸟等系列主题科普活动。同时,我们还联合郑州商都文化中心,依托东南城垣文化公园特色,分层打造商都会客厅、数字化考古探索中心、轻餐饮区及网红打卡平台,构建“文化休闲+考古体验+餐饮社交+网红打卡”立体功能体系,推动历史文化从“静态展示”向“互动体验”转变,累计开展研学活动超 300余场,覆盖数万青少年。

另外,青少年公园、雕塑公园、五一公园等市级综合公园常态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土壤微生物探秘”、“无废小卫士”等科普教育活动,山河公园、路砦公园、天健湖公园等区级公园也经常开展“安全游乐小达人”、“沉浸式安全教育”等活动。这些科普、研学活动通过情景模拟游戏、趣味互动等形式,不但向儿童普及防溺水、防跌倒等安全知识,还培养了孩子们热爱自然、探索科学的兴趣。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优化公园研学体系:一是拓展研学品类,深化植物园、动物园等特色资源开发,新增动物行为观察、植物园艺实践等课程,丰富研学课程内容、提升服务质量;二是持续深挖公园生态、历史、文化等核心资源,提升研学服务专业化水平,畅通民意反馈渠道,不断完善“公园+研学”模式,让公园成为中小学生成长成才的优质课外课堂。

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园林绿化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继续监督指导,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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