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致公党郑州总支部:
您提出的“关于系统推进中原非遗文化跨境出海”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郑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的建议为我们进一步做好非遗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我们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构建中原非遗跨境出海的统一品牌
构建统一的“中原非遗”出海品牌,有利于整合分散的非遗资源,统一品牌标识和质量标准,持续沉淀海外用户数据和品牌资产,增强中原非遗在国际市场的整体辨识度。2026年6月,郑州市政府代表团赴美参加第八届中美友城大会,精选120余件非遗作品亮相中国非遗专题展,包括鸟虫篆书法、传统老虎帽等独具中原韵味的作品,集中展示了郑州非遗的整体形象。但是当前,我市非遗出海主要仍以单项目、单主体输出为主,尚未形成统一的品牌标识和国际叙事体系。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市委外办、市商务局等部门,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持续推动中原非遗出海品牌建设。一是依托黄帝故里拜祖大典、国际旅游城市市长论坛等重大涉外活动平台,集中展示中原非遗整体品牌形象。二是引导登封窑、密玉玉雕等核心非遗项目逐步统一品牌标识和国际化叙事方式,探索形成“中原非遗”整体品牌形象。三是借助郑州对外宣传渠道,持续制作和推广郑州非遗相关等系列视频内容,以统一品牌形象面向海外传播。
二、关于打造内容驱动、渠道协同的非遗出海新模式
打造“独立站+主流平台+新兴渠道+海外仓”的立体化出海网络,将非遗工艺展示、匠人故事和文化背景融入短剧、直播等场景化传播,有利于增强海外消费者对非遗价值的理解和认同。目前,郑州已形成较为成熟的非遗海外传播内容生产体系。郑报·对外传播融媒体中心制作的“二十四节气里的中国非遗”系列视频在海外平台持续推送;中英联合纪录片《徒步黄河》已完成对国家级非遗项目“小相狮舞”的专题拍摄。
下一步,我局将依托现有传播渠道和平台资源,持续推动非遗出海内容与渠道建设。一是围绕少林功夫、登封窑、黄河澄泥砚等重点非遗项目,持续策划制作适合海外传播的短视频和纪录片内容。二是配合相关部门,依托已设立的海外仓等设施,为非遗产品出海提供仓储物流和展示销售支撑。三是结合海外节日和文化节点,配合推出主题化、限定化非遗产品与活动,推动文化传播与市场转化同步推进。
三、关于推动非遗向国际化文化消费品和IP转型
推动非遗技艺与现代设计、潮流文化深度融合,开发联名款、限量款和轻量化衍生产品,探索“非遗+潮玩”“非遗+盲盒”等新形态,有利于拓展非遗在海外家居、美学、礼品等消费场景中的应用空间。在非遗产品国际化转型方面,我市已有积极探索。郑州汲古瞻园艺术馆凭借“园林承载+活态传承+文化体验”的融合路径,其“瞻园雅颂·丝路新语”项目被文化和旅游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评为2025非遗传播创新案例;在全国旅游城市市长论坛“茶和天下”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等国际活动中,郑州非遗产品已面向中外嘉宾进行集中展示。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动非遗产品的国际化转型和IP化发展。一是在郑州礼物品牌框架内,优先将具有国际市场竞争潜力的非遗文创产品纳入体系,支持开发适合海外消费习惯的“轻量化”非遗衍生产品。二是鼓励非遗传承人、非遗品牌与国际设计师、文化创意机构开展合作,推动非遗元素的时尚化表达与国际化包装。三是借助国际展会、文化交流活动等平台,持续推广郑州非遗产品,提升国际市场认知度和品牌溢价能力。
四、关于完善支撑非遗跨境发展的服务与制度环境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产品溯源、海外仓和售后服务体系、复合型人才培养以及金融支持等配套支撑,是降低非遗企业出海门槛、形成可复制推广模式的关键保障。金水区国家知识产权创意产业试点园区已建立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为文创企业提供外观设计专利快速授权绿色通道;管城回族区法院在阜民里设立文旅司法保护协作中心,整合法院审判资源、文旅等部门监管力量,打造“司法+行政+行业”多元协同保护平台;惠济区成立了“非遗版权服务工作站”,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与作品登记服务。在人才培育方面,我局联合市人社部门开展民间艺术人才中级职称评定,市非遗保护和文旅文创融合发展中心与河南机电职业学院共建非物质文化遗产学院,聘请18位传承人担任导师,持续加强非遗传承人队伍建设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持续完善非遗跨境出海的服务与制度环境。一是依托金水区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引导非遗出海企业和传承人强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和版权登记意识,推动非遗品牌标准化、版权化运营。二是配合司法部门,发挥文旅司法保护协作中心等平台作用,为非遗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维权指导。三是持续深化非遗学院现代师徒制育人模式,培养兼具非遗技艺和国际化运营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文化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能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郑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