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吴丽娜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的提案”已收悉,经过认真学习、深入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织密三级服务网络,夯实农村养老设施基础
我市持续推进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已建成县级特困供养机构11个、乡镇敬老院(区域养老服务中心)46个、农村养老服务设施1200多个。按照省级指引,推动乡镇敬老院转型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巩义、新郑、新密等地通过增设服务设备、拓展日间照料、上门服务等功能,面向社会老人开放床位。积极盘活闲置公办养老机构,采取公建民营、第三方运营等模式提升利用率。依托村集体用房、闲置农房建设村级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统筹推进老年助餐点布局,全市已建成600多个老年助餐服务场所,同步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改善农村养老硬件条件。
二、优化服务供给结构,精准对接农村养老需求
全面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健全高龄津贴精准发放机制,推进补贴发放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实现80周岁以上老年人津贴全覆盖。推动乡镇卫生院医疗床位与护理型养老床位按需转换,强化医养结合服务。鼓励养老机构由“封闭供养”向“开放服务”转变,在保障特困人员基础上面向社会开放床位,巩义站街镇、米河镇等养老服务中心已实现较高入住率。依托村级养老服务站点开展文化娱乐、老年教育等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补齐精神慰藉短板。持续推动乡镇敬老院转型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已累计完成30家机构转型。
三、健全支撑保障体系,提升服务质效
(一)夯实人才服务基础。制定出台《郑州市财政金融支持养老服务发展实施办法》《郑州市养老服务人才激励暂行办法》等促进就业、稳岗等政策文件,建立入职奖励、岗位补助等奖补扶持机制,强化激励导向。对新入职人员按学历分别给予3000元-5000元入职奖励,对护理人员给予每人每月100元-200元岗位补助,同时鼓励养老企业(机构)设置体现技能价值的内部激励机制,全方位强化养老服务人才保障。我市已出台《郑州市加强村级养老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支持发展村级互助养老服务,鼓励组建低龄老人、留守妇女等参与的互助服务队。紧盯农村居家照护、机构养老、互助养老、失能照护等现实需求,将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老年人能力评估师等工种列为重点培训项目,面向农村留守妇女、低龄健康老人、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开展精准培训。推行“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紧贴农村老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应急救护、精神慰藉等实际场景优化课程,采取“理论+实操”、“农闲集中训、农时灵活学”等模式,切实提升培训针对性和适用性,确保培训内容学得会、用得上、接地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村级公益岗位统筹、运营补贴等渠道给予服务支持。下一步,将持续健全农村助老服务队伍培育机制,扩大互助服务覆盖,强化政策落地与资金保障,不断提升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能力。
(二)持续落实养老机构建设和床位运营补贴。积极落实养老服务机构财税支持政策以及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等享受居民价格优惠政策。连续多年为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入住老年人购买综合责任险,进一步减轻养老机构负担。对营利、非营利养老服务主体采取同等扶持政策,对改建、自建养老机构每张床位分别给予6000元、9000元建设奖补,根据老年人自理情况每人每月给予200元、300元、400元运营补贴;对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经验收合格给予建设奖补,根据评定按照优秀、良好、合格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8万元运营奖补。坚持政府扶持、智慧赋能,研究制定老年助餐服务配套政策,开发补贴兑现辅助系统,保障老年助餐服务行稳致远。为补齐农村老年助餐服务短板,争取国家和省级福彩公益金用于村级示范性老年助餐服务场所建设,同步制定下发文件明确资金使用范围与标准,督促区县(市)具体落实。
(四)推进智慧监管赋能。依托城市智能体搭建智慧民政平台并融入网格化治理体系,构建规范化、精准化、智慧化养老服务新格局。归集全市养老机构3000多路视频资源至网格平台,实现运营监管“一屏观、一键查”,同步推进养老机构消防预警AI自动甄别建设;细化安全监管标准表单,向200多家养老机构平台派发检查任务,形成“任务推送—现场检查—问题整改”闭环。
(五)做好平台搭建与组织保障。依托社区居委会、老年协会等组织,我市建立覆盖全域的志愿服务网络,为健康活力老人参与志愿服务提供便利条件。例如,管城区代书胡同社区创新“物业+养老”模式,由物业公司统筹志愿者招募与培训,组织健康活力老人参与日间照料、文化活动等,形成“社区主导、物业协同、老人互助”的运营机制。
四、激发内生发展动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我市坚持党建引领农村养老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委会、老年协会在组织发动、日常管理、服务监督中的作用,督促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夯实村级养老自治基础。积极引导村集体盘活闲置资源,支持利用村集体用房、闲置校舍、老村委大院等建设养老服务设施,鼓励有条件的村将集体经营收益用于养老服务运营保障。持续深化城乡资源联动,引入郑州民生康养、郑州国投等国有平台及品牌餐饮企业参与农村养老服务,打造“国企+助餐”“餐饮企业+助餐”模式,推动城市运营管理、专业服务、人才资源向农村下沉。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村民自治相结合,不断激发农村养老内生动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农村养老新格局。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心,并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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