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45/2026-00122
  •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 政协提案
  • 2026-09-09
  • 2026-09-11
关于推动本市闲置公租房转为保租房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20260193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管家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本市闲置公租房转为保租房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高度关注、深入调研和悉心建言。您的提案精准聚焦公租房资源高效利用、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扩容、新市民和青年人安居保障等关键问题,问题分析客观深刻、对策建议务实可行,与我市优化住房保障体系、盘活存量房源、提升民生保障效能的改革方向高度契合。经认真研究、逐条落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提案建议契合政策导向,已全面纳入工作部署

您在提案中提出的盘活闲置公租房、优化保障准入条件、完善运营管理机制、扩大保租房供给等建议,完全符合国家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健全住房保障体系的决策部署,也精准回应了我市公租房阶段性空置、保障供需结构错配等现实问题。我局已将相关建议全面吸纳到政策制定、流程优化和试点推进全过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抓手。

二、系统推进公租房政策优化,同步探索房源转化路径

结合我市公租房空置实际,系统形成适度降低准入门槛、优化保障方式、完善空置公租房转化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政策路径,并按程序加快推进实施。

(一)公租房申请条件与保障方式全面优化

为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持续提升公共租赁住房使用效率和群众满意度,结合我市实际,市住房保障局2026年2月印发了《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调整优化市区公租房申请条件和保障方式的通知》(郑房〔2026〕16号)和《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市区公租房保障资格认定实施细则>和<郑州市市区公租房供应实施细则>的通知》(郑房〔2026〕19号)两个文件, 准入门槛适度放宽。按照“扩面、提效、便民”原则,放宽公租房申请户籍年限、养老保险缴纳年限等限制条件,进一步扩大保障覆盖范围,最大限度提升房源适配率与使用效率。推行公租房服务“全域通办”,取消户籍与工作地区域限制,实行线上线下常态化就近申请;将原分辖区“电脑自动配租”调整为市区全域线上自主选房;针对不便使用手机线上选房的保障对象,提供辖区住房保障部门或城发安居服务大厅人工协助选房服务;配租公告由市级统一发布,进一步提升配租工作公平性、规范性与透明度。

(二)闲置公租房转保租房试点探索取得积极进展

在优化公租房准入与配租管理的同时,我局同步推进闲置房源盘活利用,着力破解资源闲置与供给不足矛盾。2026 年3月我局专题召开公租房项目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联席会议,就试点范围、配租对象、运营模式、管理标准等事项深入研讨并形成初步共识。明确工作路径:闲置公租房在保持公租房房源性质不变、优先满足兜底保障需求的前提下,按程序申报公租房调整为保租房实施供应管理。

三、制定专项实施方案,推动转化工作规范有序实施

为确保公租房转保租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推进,我局已研究制定《郑州市市区公租房调整为保租房供应管理实施方案(草拟稿)》,构建全流程管理体系。(一)明确转化范围。将市区范围内由市、区财政或国有平台公司出资建设(含购买)、在满足原有公租房保障对象需求后仍有富余的房源,按规定程序调整为保租房统一运营管理。(二)规范运营管理。转化房源统一执行保租房配租、合同、租金及运营管理标准;产权运营单位可结合保租房群体需求开展必要装修与品质提升;租金收缴及财政管理事项由市、区财政部门依法依规确定。(三)稳妥实施步骤。按照摸清底数—试点先行—逐步实施—并规管理的步骤稳妥推进:全面摸排供需底数,锁定可转化房源;选取试点项目先行先试,完善流程、积累经验;结合空置情况有序扩大转化范围;允许原公租房保障对象自愿选择已转化房源,租金实行分类计收。(四)强化工作保障。加强组织领导与部门协同,严格开展房源摸底核查,强化全过程指导监督,坚决守住公租房兜底保障底线,确保保障对象利益不受损、国有资源不浪费、改革落地见实效。目前该项工作试点政策制定正在有序推进。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加快推进公租房转保租房各项工作落实:一是尽快印发实施《郑州市市区公租房调整为保租房供应管理实施方案》,完善配套细则,推动政策快速落地。二是稳妥开展试点项目建设,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有序扩大房源转化范围,持续增加保租房有效供给。三是深化住房保障数字化平台建设,优化资格认定、自主选房、合同签约、租金缴交、运营监管一体化服务,提升便民利企水平。四是健全公租房与保租房统筹管理、动态调整机制,不断优化住房保障体系,切实兜牢民生底线、服务人才集聚、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恳请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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