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常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将不孕不育治疗及生殖辅助技术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全额保障范围的提案》收悉。我局立足医保待遇保障职责,就医保相关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分步骤扩大医保目录覆盖范围与支付比例
我市始终将生育友好、民生保障摆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国家、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的决策部署,持续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重点从助孕可及、分娩安全、费用减负三方面发力,切实减轻家庭生育医疗负担。
一是规范落实治疗性辅助生殖医保报销政策。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等三部门关于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豫医保办〔2024〕57号)要求,我市已以郑医保办〔2024〕54号文件转发执行,将取卵术、胚胎培养、胚胎移植等治疗性辅助生殖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不设起付线、不占用普通门诊额度,按政策比例予以报销,有效降低不孕不育家庭医疗费用压力,助力实现生育愿望。二是全面落实分娩镇痛医保报销。我市已将分娩镇痛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规定予以报销,切实减轻孕产妇分娩痛苦,提升自然分娩率与就医舒适度,保障母婴安全,让参保群众享受到安全、舒适、可负担的生育医疗服务。
二、关于构建 “医保主导、多方补充”的多层次保障体系
我们将持续强化与各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积极回应群众生育保障需求,切实为破解不孕不育家庭经济负担贡献医保力量。
一是坚守医保本职,筑牢基础保障底线。我们将持续优化现有辅助生殖技术医保报销政策,严格落实已纳入医保目录的辅助生殖技术项目报销要求,进一步简化报销流程、提升结算效率,推行“一站式”结算服务,确保参保群众便捷、高效享受医保待遇,切实发挥基本医保的基础保障作用。同时,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做好因病致贫返贫风险监测预警和信息共享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及时享受相应医保待遇。二是强化协同配合,助力公益慈善帮扶。我们将积极配合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等单位,做好不孕不育困难家庭帮扶相关工作。根据相关部门需求,提供参保人员医保待遇享受情况核查、医疗费用明细查询等数据支撑,协助完善帮扶申请审核流程,确保公益帮扶资金精准惠及符合条件的家庭,推动公益力量更好地发挥补位作用。三是主动联动协作,推动补充保障完善。我们将积极配合河南银保监局郑州监管分局,鼓励商业保险公司聚焦辅助生殖领域基本医保未覆盖的相关项目和费用,开发普惠型辅助生殖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作为基本保障的有益补充,切实减轻不孕不育家庭的辅助生殖治疗负担,满足群众多样化、更高层次的保障需求。
三、关于强化政策配套与系统支持
我们将密切协同相关部门,严格落实上级关于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标准,组织专家进行科学、严谨、符合伦理的论证适用辅助生殖技术且需政策扶持的夫妇医学指征。重点保障确有生育意愿、经医学评估符合条件且面临生育困难的夫妇,确保公共资源精准投放,提升政策效能。支持并指导有条件的三级医院(尤其是三甲医院)规范设立和发展生殖医学科,优化区域医疗资源配置,提高服务可及性。加强辅助生殖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培训与考核,建立完善的人才梯队,提升整体服务能力。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伦理监督,确保技术应用的规范、安全与有效。对于建议中“对首次未成功、仍有冻胚的夫妇提供限定次数后续移植周期”的设想,我们将从医疗技术规范性、伦理合规性以及卫生资源可持续性角度开展研究。将组织专家论证其医学必要性与实施方案,在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探索减轻患者多次治疗负担的有效途径,并协同多部门评估其纳入保障体系的可行性。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持续跟踪国家、省政策动态,健全生育全周期医疗保障机制,强化政策宣传解读与落地执行,不断提升生育医疗保障水平,为我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坚实医保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