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尚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郑州打造成为高质量区域科技金融中心的提案”收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郑州属地的科研院所改制提升与资本链接”的答复
一是推进一流大学、科研机构郑州研究院改革改制。为进一步提升一流大学、科研机构郑州研究院(以下简称“一流研究院”)创新创业活力、服务产业效能和自我造血能力,市科技局会同郑州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以下简称“郑州产研院”)正在推进一流研究院运行机制改革。对协议已到期的一流研究院,按照项目为主的思路,采用少量运行经费+“拨投结合”项目经费额度的模式进行支持。对协议期内的一流研究院,建立健全项目评估论证机制,按照项目落地成熟度、产业化前景等标准,由郑州产研院对一流研究院拟立项项目开展评估论证,使用部分协议资金、按照“拨投结合”模式予以支持,引导各一流研究院围绕郑州市重点产业开展应用研究及成果转化工作。二是举办产学研对接系列活动。为推动一流研究院的成果、项目形成产品、走向市场,市科技局以举办产学研对接活动为重要抓手,助力一流研究院与重点企业、金融机构等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2025年组织一流研究院举办6场“科创郑州·共创未来”系列产学研对接活动,共发布新能源、新材料、绿色技术等领域技术成果及能力清单近200项,邀请210余家企业及10家金融机构参加活动,推动院企签约9项,达成合作意向12项,加速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产业化,推动更多优质项目转化落地。2026年计划开展“科技创新牵手行”系列活动,通过系统化、常态化对接活动,推动一流研究院与链主企业、区县(市)、本地高校院所、金融机构、中小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深度链接,推动实现科研成果与产业场景的精准适配、技术难题与创新资源的快速匹配,以高水平产学研协同引领高质量发展。三是推动实施“拨投结合”项目。为探索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25年郑州市与长三角国创中心开展战略合作,建设郑州产研院,探索实施“拨投结合”“团队控股”等一系列科技创新改革举措。为规范拨投结合类项目管理,郑州产研院起草了《郑州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拨投结合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已通过理事会审议,正在推动印发。同时,郑州产研院成立了全资平台公司——郑州产研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公司的投资主体。目前,郑州产研院结合郑州市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已通过一流研究院、驻郑高校及科研院所、长三角国创中心体系等创新主体,筛选储备了一批拨投结合候选项目,协同长三角国创中心事业部正在开展研判,积极推动拨投结合项目实施。
二、关于“鼓励科技金融创新全生态培育”的答复
一是打造金融科技特色集聚区。构建一流管理载体,高水平打造郑东新区金融服务业开发区,引进国际化金融园区综合运营管理机构,实施“管委会+市场化”管理模式,加快提升金融能级。集聚多元化金融机构,推动法人金融机构或金融机构区域总部入驻,招引全国性银行、证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设立科技金融、资产管理、金融研发等功能性机构或事业部。二是健全多元化、标准化的金融产品供给。打破传统金融产品边界,引导推出适配科技企业轻资产、高成长、长周期特征的专属金融产品矩阵;发挥保险风险保障和增信作用,覆盖研发、生产、应用全流程风险,提升保险对科技创新全链条的支撑强度、覆盖广度和服务深度;完善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投融资体系,推动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业务有序开展,引入更多“耐心资本”;争取AIC股权投资试点城市,争创金融改革创新政策先行先试地区。三是开展科技、人才一体化金融服务创新。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2026年3月31日,全市首单ABS(郑州科创知识产权第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成功发行,发行规模1.06亿元;在中部地区率先建立科技人才贷工作机制,目前已首批建立1717家人才企业库和3750名科技人才库,为近80名企业高新技术人才放款1600万元,实现纯信用无抵押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和高技能人才个人贷款的突破。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