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尚贤委员:
您在郑州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郑州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提案编号20261143)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提出的我市政府投资基金有关问题具有建设性,提出的相关建议具有前瞻性和参考价值。经认真研究,对提案相关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我市政府投资基金运作情况及主要堵点
政府投资基金是引导社会资本、推动产业升级和促进创新创业的重要工具。2017年以来,市财政先后设立5只政府投资基金,其中:市本级主导设立政府投资基金3只,分别是:总规模129.45亿元的中心城市基金,总规模10亿元的市天使基金,总规模50亿元的市战新母基金;参与设立省级政府投资基金2只,分别是:总规模100亿元的新致远基金,总规模3亿元的省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参与设立子基金34只,累计到位规模约367亿元,基金累计投资项目348个,其中投资本地项目近300亿元,引入了超聚变等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培育了致欧家居、泛锐熠辉、光力科技、秋乐种业、UU跑腿等一批本土优质企业。
为优化我市基金运营体系,充分发挥国有企业作用,2025年8月,市政府印发了《关于优化基金支持产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郑政文〔2025〕112号),将市天使基金和战新母基金调整为国企基金,将中心城市基金调整为国有投资公司,推动形成政府投资基金与国企投资基金双轮驱动、协同发力的格局。
我市政府投资基金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在运作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制约基金发展的困境,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缺少长期稳定的耐心资本。郑州市尚未纳入AIC试点,河南省未纳入专项债出资政府投资基金试点范围,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发展受当前经济形势影响,可用于长期股权投资的耐心资本渠道狭窄、供给乏力。
二是国资基金管理机构实力不强。全市仅有5家持牌国资基金管理机构,登记备案的基金从业人数67人,自主管理基金18只、实际管理规模29亿元,基金管理机构整体实力有待加强。
二、国家政策导向
为推动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国家层面陆续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1号)、《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的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财金规〔2025〕175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6〕54号)等政策文件,在明确政府投资基金政策定位和分级分类要求、培育耐心资本、健全容错机制等方面作出了明确部署,为基金发展指明了方向。
一是严格规范政府投资基金设立。优化私募基金登记备案规则,通过建立综合研判会商机制强化源头把关和协同监管。明确对政府投资基金设立的分级管理要求,政府出资设立基金要充分评估论证并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县区原则上不得新设政府投资基金,财力较好、具备资源禀赋的县区如确需发起设立基金,应提级报上级政府审批。省级政府制定政府投资基金重点投资领域清单,明确对下级政府设立基金的审批或备案要求,防止重复投资和无序竞争。
二是发展壮大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政府投资基金主要分为产业投资类基金和创业投资类基金,对创业投资类基金,可适当放宽基金存续期要求、延长基金绩效评价周期。发挥基金作为长期资本、耐心资本的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作用,积极引导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保险资金等长期资本出资。在需要长期布局的领域,可采取接续投资方式,确保投资延续性。
三是建立健全容错机制。遵循基金投资运作规律,容忍正常投资风险,优化全链条、全生命周期考核评价体系,不简单以单个项目或单一年度盈亏作为考核依据。鼓励建立以尽职合规责任豁免为核心的容错机制,完善免责认定标准和流程,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
目前财政部正在研究出台新的《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政府投资基金绩效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政府投资基金设立运作及绩效管理等具体要求将在后续正式出台的文件中明确。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政府投资基金既是财政资金管理方式的创新,也是行业部门支持产业发展的重要政策工具,在具体实践中,涉及财政部门、行业部门以及运作主体职责划分。随着国家新政策陆续出台,我市原有的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机制已失效,急需根据上级政策导向,建立我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新机制。
一是健全市级政府投资基金顶层架构。根据国家政策导向,按照“部门提议、科学论证、政府决策、统一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我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新机制,强化政府引导和政策性定位。发挥政府信用优势,积极争取与国家级基金、央企基金、金融机构等长期资本合作,为我市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引入耐心资本,培育基金生态。
二是积极拓宽募资渠道。积极配合上级部署,紧跟AIC试点及专项债出资政府投资基金试点推进节奏,争取将郑州纳入AIC试点、将河南纳入专项债注资政府投资基金试点范围,着力破解基金资金来源单一的问题。
三是做优做强本土基金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扶优限劣、提质增效”的政策导向,培育本土优质国资基金管理主体,支持本地国资基金管理机构做大做优做强。通过省市合作管理基金、引入头部管理机构等方式,培养专业化、复合型基金管理团队,切实提升我市基金管理运作水平。
以上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