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郭益民委员:
首先,真诚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行业的关注、关心和指导!
您在市政协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郑州市业主委员会运作 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提案》已收悉,您提出的建议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局非常重视,在此向您汇报并作如下答复:
近年来,我局始终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作为基层治理的关键抓手,针对业主大会成立难、业委会运行难等痛点,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以智慧赋能为支撑、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全面推进物管会成立与规范化运行。
一、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夯实业主组织建设制度基础
针对业主委员会“成立难、运行难”问题,郑州市持续完善物业管理政策法规。2021年修订的《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确立了党建引领原则,明确了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业主组织建设中的组织指导和监督职责。在此基础上,2023年10月,河南省住建厅发布《河南省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办法(试行)》;2024年9月,郑州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委政法委、市住房保障局联合印发《郑州市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办法》,对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成立条件、组建程序、运行职责、监督管理等进行了全面规范,为无法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提供了替代性业主组织方案。
二、深化党建引领,构建红色物业治理新格局
一是深化“专业化物业+党建覆盖”双推进,将物业专项整治作为“红色物业”建设试金石,推动物业项目成立临时党支部。二是创新“红色物业”机制,把“项目经理接待日”活动作为专项整治“民生诉求直通车”,印发《郑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项目经理接待日活动实施方案》,全面推行物业服务企业项目经理接待日制度,通过现场答疑、入户走访等方式解决业主诉求。累计开展接待活动2631次,受理问题4819件,办结率达90%以上。同时,物业处、物业管理事务中心还联合区县组织“物业服务进小区”活动,开展政策宣讲、问题答疑、投诉受理等,群众满意度有所提升。
三、创新业主组织建设路径,破解“成立难”瓶颈
为有效解决业主大会召开难、业委会成立难的问题,郑州市采取多项措施:
一是推行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对于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或成立确有困难的住宅小区,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由街道、社区、业主、物业企业等各方代表共同组成,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这一制度有效填补了业主组织缺位的空白。
二是探索老旧小区业主组织建设模式。管城区、金水区等地积极探索公办物业公司兜底管理模式。管城区成立了7家街道级公办物业公司,管理服务老旧小区(楼院)322个,老旧小区物业覆盖率由47%提高到78%。金水区经八路街道成立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民办非营利性机构),探索“网格+群众+物业”治理新模式,实现无主管楼院托底管理。
四、强化指导监督,规范业主组织运行
一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负有监督职责,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责令限期改正或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业主委员会成员应符合法定条件,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与物业服务人无直接利害关系。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指导。郑州市组织开展“物业聚慧大讲堂”,邀请行业专家为区县(市)物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工作人员授课,累计观看超1350余人次。
三是规范印章管理与档案制度。明确业主委员会印章刻制应载明名称、届别和有效年限,使用业主大会印章须依据议事规则或大会决定,使用业主委员会印章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签字同意。业主委员会应建立工作档案制度,对重要事项如实记录并长期保管,接受业主查阅。
五、完善物业管理政策体系,夯实物业管理制度基础
一是研究起草《郑州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细则》(草稿),聚焦物业专项整治暴露出的“公共收益管理混乱”问题,启动《郑州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管理细则》研究,着力推进公共收益“阳光化”管理,成为专项整治“长效监管”重要抓手。二是编制《住宅小区涉物业管理政府各部门职责清单》,梳理各部门职责清单,明确房管、公安、城管、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在物业管理中的具体权责,建立协同联动机制,杜绝“多头管理、无人负责”现象。三是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建立健全全市物业服务行业信用管理体系,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促进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六、搭建智慧治理平台,赋能小区治理提质增效
我市采取政企合作模式开发建设“郑州市智慧物业管理平台”,实现政务端、企业端、居民端功能整合。居民可通过手机端查看物业服务信息,参与小区公共事务投票表决,发表意见、行使权利。维修资金使用实现线上表决,业主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刷脸绑定房屋后,可随时随地参与表决,确保表决真实有效。该平台有效解决了传统表决受时间和空间限制的难题,提高了业主参与度和决策效率,极大地提升了业主参与社区治理的便捷性和积极性。
同时,利用该平台的技术优势,我市建立了物业企业信用评价体系,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及专项整治,对履约不到位、侵占公共收益的企业进行信用减分和联合惩戒,实现对物业企业的动态监管,有效提升治理效能与业主便捷度。
七、建立多元化解机制,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联合市委政法委印发《关于建立多元化解预防物业矛盾纠纷工作机制实施方案》,通过启动网格调解、分流调解、联动调解、精专调解“四联调解”,充分发挥基层网格作用,实现物业矛盾纠纷精准分流、多部门联动、专业化调解。同时印发《关于建立全市物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将物业矛盾纠纷化解纳入基层网格治理体系。
八、创新“信托制”物业模式,重塑信任关系
针对传统物业模式中信息不透明、公共收益“糊涂账”等引发的信任危机,我市积极探索“信托制”物业服务模式。该模式基于信托理念,建立“业主委托、企业受托、全体受益”的新型关系,要求物业费与公共收益存入共管账户,收支实时在线公开。
信托制物业模式试点不仅是物业管理模式的创新,更是房地产转型期基层治理体系的重构。通过“还权于民、赋能于企、归位于法、固本于信”,这一模式为破解“物业纠纷高发、业主满意度低”等难题提供了方案。未来,随着法律法规完善、专业机构培育和技术应用深化,信托制物业模式有望成为行业主导型发展模式,为房地产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信托制”物业服务模式从根本上解决传统物业模式中业主与物业企业的信息不对称和信任危机,郑州市委社会工作部联合市住房保障局,在16个物业矛盾突出小区调研基础上,精准选取涵盖老旧小区、无物业小区、回迁安置小区和商品房小区等不同类型小区,试点推行“信托制”物业模式。该模式将物业费与公共收益存入全体业主共管账户,收支实时在线可查,小到一把扫帚的采购费用都清晰可溯。巩义市新华路街道货场路社区拖厂北院小区试点半年,物业费收缴率从47%跃升至近85%。目前,该模式正逐步向全市60多个小区扩展。
郑州市通过党建引领、制度创新、平台赋能、多元共治等综合举措,系统构建了业主委员会成立与运营的监督指导体系,有效提升了住宅小区基层治理效能。
再次衷心感谢您对郑州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宝贵建议!您的意见对我们改进工作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提升监管水平,推动我市物业服务行业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实增强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