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存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抢抓国家政策机遇大力推进我市老旧住宅小区消防救援设施大规模更新的提案”收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老旧小区改造的基本情况
(一)主要成果。近年来,我市始终将老旧小区改造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来抓,聚焦群众“住有所居、住有宜居”的需求,持续推进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完善、居住环境提升、服务功能优化,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群众幸福感极大提升。按照“十四五”规划要求,自2019年至今我市开展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工作以来,已完成了2828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涉及住宅楼11766栋,建筑面积3860.75万平方米,改造户数425898户,概略统计累计投入资金69亿元。从数量上位居全国前列,极大地改善了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二是基础设施显著改善。据统计,2019年实施改造以来,共拆除违建78.18万平方米,改造供水管网6.3万米、排水管网60.32万米、供电管网12.4万米、供气管网1.9万米,供热管道126.29万米、小区道路316.60万米、供热小区209个,新增雨污分流小区799个,新接入供气管道小区70个,新增供热小区73个,实现弱电入地小区748个,实现强电入地小区307个。三是公共短板获得弥补。为补足短板,解决老旧小区居民的急难愁盼问题,在改造过程中我们还坚持根据居民的需求制定改造方案,重点解决基础配套不健全的短板弱项,新增机动车停车位12961个、非机动车充电桩13569个、电动汽车充电桩270个;改造文化休闲场地4.8万平方米,增加体育设施209个、健身设施775个;改造公共绿地1.82万平方米;实施适老化改造489处;改造照明设施12564盏;加装电梯146部;新增实施垃圾分类小区666个;完善消防设施小区511个;实现光纤入户小区557个。改造后小区累计成立党组织311个,业委会79个。
(二)具体实施。在改造过程中,全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双改工作会议和高品质推进城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聚焦老城区城市有机更新和“一拆五改三增加”(具体来说,“一拆”是指拆除违建,而“五改”包括地下管网改造、线缆入地改造、防水节能改造、道路改造、绿地改造,“三增加”则包括增加党群服务中心功能、增加文体设施、增加安全设施)要求,突出规划引领,注重共同缔造,健全推进机制,坚持分类施策,强化党建引领。扎实开展我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
二、提案建议的回复
(一)明确牵头主体 强化统筹协调(提案建议一)
根据《郑州市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及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指挥部相关职责分工,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行“市级指导、区级主责、业主参与、市场运作”的模式。市住房保障局作为市指挥部办公室所在单位,主要负责统筹、协调、督导及相关政策制定;而各区(县、市)政府是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安排本辖区改造工作。在消防安全方面,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对整治中涉及消防设施、消防通道设置等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因此,我们将依托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指挥部,进一步强化房管、消防、街道等多部门的协同联动,压实区级主责,共同推进消防设施更新改造工作。
(二)迅速普查建档 夯实项目基础(提案建议二)
依据省市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文件,我市老旧小区核心界定范围为2000年以前建成、基础设施老化严重、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2001—2005 年建成小区根据上级部署动态纳入,2005年以后建成小区原则上暂不纳入常规老旧小区改造范畴,这也是我市开展排查、立项、资金申报的法定标准。针对您提出的全域拉网式普查建议,我们将结合以后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要求作出调整,重点关注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将消防设施瘫痪、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小区,列为优先纳入台账的判定标准之一。
(三)制定专项方案 全力争取资金(提案建议三)
我们高度认同抢抓政策机遇、争取上级资金的思路。目前,我市正积极对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充分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定额补助以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渠道筹措改造资金。在消防设施更新方面,我们将督促引导各专业经营单位及属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将相关配套设施优先纳入年度更新改造计划。同时,我们将按照“成熟一批、申报一批”的原则,组织各区县(市)参照电梯更新模式申报国债项目,高质量编制项目清单,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等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切实缓解地方财政压力。
(四)创新筹资机制 确保廉洁高效(提案建议四)
确立“维修资金应急使用优先、国债资金补充、财政兜底保障”的三级筹资顺序。维修资金是法定优先渠道,《郑州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三条明确,消防设施属于共用设施设备,其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属于维修资金的法定使用范围。业主已交存的维修资金应优先使用,财政资金仅适用于维修资金不足或无维修资金的小区。对已缴存维修资金的小区,由业主组织依规申请应急使用;对维修资金不足或未缴存的小区,争取国债资金覆盖;对两者均无法覆盖的特困小区,由市、区财政按比例分担。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实行多方共担机制:一是推动落实居民出资责任,引导居民通过捐资捐物、让渡公共收益等方式支持改造;二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平台公司运用公司信用类债券等进行市场化融资,但严禁承担政府融资职能,杜绝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三是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通过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途径收回投资成本。在监管方面,市指挥部办公室将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集中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等进行全面督导。同时,我们将借鉴老旧电梯更新等项目的成功经验,简化审批流程,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工程监理与效果评估,确保更新改造高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