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45/2026-00153
  •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 政协提案
  • 2026-09-11
  • 2026-09-12
关于抓实“小物业”守护“大民生”提升郑州社区治理效能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20260447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逯祯委员:

首先,真诚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行业的关注、关心和指导!

您在市政协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抓实“小物业”守护“大民生”提升郑州社区治理效能的提案》已收悉,您提出的建议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局非常重视,在此向您汇报并作如下答复:

一、当前我市抓实“小物业”、守护“大民生”工作开展情况

物业管理是群众家门口的“关键小事”,更是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的“民生大事”。我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作为创新社区治理、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抓手,着力破解物业管理领域痛点难点问题,努力让“小物业”更好的服务“大民生”。

(一)深化党建引领提升物业服务。一是深化“专业化物业 + 党建覆盖”双推进,将物业专项整治作为“红色物业”建设试金石,推动物业项目成立临时党支部。二是创新“红色物业”机制,把“项目经理接待日”作为专项整治“民生诉求直通车”,印发《郑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项目经理接待日活动实施方案》,全面推行物业服务企业项目经理接待日制度,明确每月第二个周末为固定接待日,通过现场答疑、入户走访等方式解决业主诉求。累计开展接待活动2631次,受理问题4819件,办结率达90%以上。同时,物业处、物业管理事务中心还联合区县组织“物业服务进小区”活动,开展政策宣讲、问题答疑、投诉受理等,群众满意度有所提升。金水区鑫苑社区党委与物业党委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物业投诉量大幅下降,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二)开展专项整治,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自2025年3月15日起,开展为期两年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专项整治,聚焦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老旧电梯更新滞后等突出问题。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收费和服务专项整治;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截至目前,全市累计监督检查小区6376次,发现问题6398个,推动整改问题6387个。最突出的成果体现在公共收益规范上,指导4374个小区公示收益,规范金额达1.14亿元,清缴追回724万元,体量和占比均居全省首位。公开曝光问题突出小区及企业四批次共56个,设置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畅通业主诉求渠道。

(三)创新服务模式,破解治理“顽疾”。一是大力推广“信托制”物业。基于信托理念构建“业主委托、企业受托、全体受益”的新型关系,物业费和公共收益存入共管账户,收支实时在线可查。目前已在60多个小区试点,物业费收缴率从47%升至87%以上,业主满意度大幅提升。二是探索“公办物业”兜底。对无主管楼院由街道、社区设立公办物业服务中心,管城区577个无主管楼院实现红色物业全覆盖,从“无人管”变为“管得好”。三是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和长效管理。2025年完成老旧电梯更新1749部,2026年计划新增物业管理面积500万平方米,力争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覆盖率达到85%以上。

(四)强化智慧赋能,提升治理“效能”。作为住建部“智慧物业”全国九个试点城市之一,郑州市智慧物业管理平台于2024年6月正式上线,实现政务、企业、居民三端融合。目前已有4374个小区公示收益,规范金额达1.14亿元,清缴追回724万元。业主可通过手机端查询维修资金、参与业主投票、投诉问题、监督收支,真正实现“指尖上的监督”。平台还实现了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行业政务管理,推动物业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五)健全矛盾化解机制,织密社区“和谐网”。建立“市级统筹、县区主抓、办事处协调、社区落实”的四级沟通协调体系,对业主反映问题实行“社区首接、分类转办、限时办结、跟踪反馈”。联合市委政法委出台物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机制,将物业纠纷纳入基层网格治理体系。在所有小区显著位置悬挂物业管理职责清单公示牌,明确各部门职责和联系方式,解决群众遇事“该找谁”的难题。

二、关于抓实“小物业”、守护“大民生”、提升社区治理效能下一步工作打算

您提出的建议与我市工作方向高度契合。下一步,我们将以“小物业”为切口,做实“大民生”文章,持续提升社区治理效能,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红色物业”创建,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

一是持续扩大物业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党组织覆盖面,2026年底前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组建率达到85%。二是全面推广社区“两委”、业委会、物业企业“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社区党组织副书记兼任物业企业党建指导员,物业企业负责人担任社区“大党委”兼职委员。三是完善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三方联动”联席会议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共同研究解决物业管理重点难点问题。四是推动物业服务网格与社区治理网格“双格融合”,将物业管家纳入社区网格员队伍,实现信息互通、问题共治、服务共享。

(二)全面推广“信托制”物业,从制度上保障业主权益

一是总结60多个试点小区的成功经验,制定“信托制”物业操作指引和标准合同文本,明确共有基金账户设立、双密码管理、收支全公开、业主审计权等核心要素。二是扩大试点范围,2026年下半年计划新增推广,重点在矛盾突出、业主自治意愿强的老旧小区、安置房小区和商品房小区推广,力争2027年底达到500个。三是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党组织全程介入,协助业主大会表决、信托账户开设和物业企业选聘,每半年开展一次第三方评估,确保“信托制”物业运行规范、公开透明。四是建立“信托制”物业与社区治理联动机制,将信托物业小区打造为共建共治共享的示范样板。

(三)强化突出问题整治,持续净化物业服务市场

一是保持专项整治高压态势。原定两年的专项整治到期后,转为常态化监管与阶段性专项行动相结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重点聚焦物业履约不到位(保洁、保安、绿化、维修等不达标)、公共收益不公开不透明、电动自行车充电难及违规充电、消防安全隐患、老旧电梯更新滞后等问题。二是完善“红黑榜”动态评比机制。依据《河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对物业企业进行星级评定,每季度动态发布红黑榜。红榜企业在招标投标、评优评先中优先;黑榜企业向社会公开曝光,联合相关部门实施市场准入限制。三是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对拒不整改、严重侵害业主权益、侵占公共收益、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采取信用扣分、限制承接新项目、降低星级、清出市场等措施,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四)加强公共收益监管,让“隐形钱袋”阳光化

一是严格落实《郑州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必须单独列账、定期公示。二是全面推行“双公示”制度,每季度在小区显著位置和智慧物业管理平台同步公示收支明细,业主可随时查询、质询,并可按规定提议审计。三是推广“双密码”共管账户,鼓励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与物业企业开设联名账户或共管账户,业主可通过手机实时查看流水。四是对拒不公示、虚假公示、侵占挪用公共收益的物业企业,一经查实,纳入黑名单,依法追缴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五)提升无主管楼院和老旧小区管理水平,补齐民生短板

一是分类施策推进物业管理全覆盖。对具备条件的无主管楼院,引入专业化物业企业或“信托制”物业;对暂不具备条件的,由街道、社区公办物业服务中心提供保洁、保安、保绿等基本服务,财政给予适当补贴。二是巩固老旧小区改造成果。改造完成的小区同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引导成立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选择适合的物业管理模式,防止“改完即乱”。三是持续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和老旧电梯更新。2026年完成电梯更新1749部,改善居民出行条件。四是开展“最美楼院”创建活动,激发居民参与自治热情,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治理格局。

(六)智慧赋能再升级,提升社区治理精准化水平

一是推动郑州市智慧物业管理平台与市域社会治理网格化平台、城市大脑等系统深度对接,实现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提高问题发现和处置效率。二是优化平台功能,增设“红色物业”专区、公共收益“一键查”、业主投票“线上办”、投诉处理“进度条”等功能模块,提升用户体验。三是完善“问题投诉—转办—处置—反馈—评价”闭环流程,投诉处理结果与物业企业信用评价挂钩,推动物业企业主动提升服务。四是加强对街道、社区、业委会和物业企业的平台操作培训,确保基层会用、愿用、善用,让智慧平台真正成为社区治理的“好帮手”。

(七)健全多元共治机制,凝聚社区治理合力

一是完善物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体系。依托“党建+网格+大数据”模式,将物业纠纷排查化解纳入网格员日常职责,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二是实现区县(市)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组建律师、退休法官、社区工作者、物业专家等组成的调解专家库,化解物业纠纷。三是持续开展“物业聚慧大讲堂”和“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培训,提升物业从业人员、社区工作者、业委会成员的法律素养和履职能力。四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典型案例、政策解读、先进事迹报道等方式,引导业主依法理性维权、主动参与小区事务,营造“小区是我家、治理靠大家”的良好氛围。

抓实“小物业”,关乎“大民生”;提升社区治理效能,重在久久为功。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党建为引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科技赋能为支撑,以共建共治共享为目标,持续深化物业管理领域改革,着力破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让物业服务更优质、社区治理更高效、居民生活更幸福,为郑州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筑牢民生根基。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注和监督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促进我们工作更好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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