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45/2026-00154
  •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 政协提案
  • 2026-09-11
  • 2026-09-12
关于危房原地忧居变优居,促进郑州市房地产高质量发展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20260461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杨三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危房原地忧居变优居,促进郑州市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危房原拆原建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结合郑州市老旧小区改造背景情况和国内多地推行的“原拆原建”“自主更新”模式,精准剖析了郑州市推进危房原地更新的现存问题,并针对性提出了构建系统性政策支撑体系、创新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健全全流程居民参与机制、优化高效便捷的审批服务、强化全周期质量安全监管和实施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策略等六个方面的宝贵建议。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郑州市“原拆原建”工作总体情况

“原拆原建”是城市更新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为城市更新工作指明了方向。为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在推进老旧、危旧住房自主更新方面,我们深入开展了以下工作:

深化专题调研。我们会同资规、城建等部门完成对广州、杭州、宜昌、南通四市的专题调研,系统梳理了其在机制、模式、政策方面的创新实践,并将调研成果转化为本市的具体工作思路,已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报市政府审阅。

主动对上汇报。积极与省住建厅住房保障处、质安处等上级部门对接,汇报我市初步考虑,争取省级层面的工作指导与政策支持。

开展方案研究。在吸收先进经验、研判上级精神的基础上,正在研究谋划本市老旧、危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工作方案。

二、关于构建系统性政策支撑体系的建议

您提出的这一建议,与我市当前工作方向高度契合:郑州市当前城市发展进入存量提质阶段,老旧住房存量规模大、安全风险高、居住功能不足等问题日益凸显,持续更新改造潜力大,有助于提升房产价值、刺激二手房交易、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进而促进经济增长,减轻财政压力。我们正在研究出台方案,拟将“原拆原建”的实施范围从C、D级危房有序扩大至房龄30年以上、功能缺陷严重、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城镇老旧住宅,优化规划标准,在保障安全前提下,允许适当提高容积率、放宽建筑间距等指标,重点保障电梯等配套设施,针对需求切实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产权的处理方案也在我市“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模式的研究范围内,《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动若干措施的通知》中指出:“可按照产权调整协议约定等,预编不动产单元,为原所有权、抵押权等权利主体办理预告登记,保障不动产权利在更新实施中的延续性。对老旧住房自主更新项目,可采用直接按户首次登记等方式提供不动产登记服务。涉及通过转让、置换等方式归集产权的,可灵活采用不同登记类型提供服务。”我市产权登记职能设置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与资源规划部门及其所属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沟通,在确保房屋安全底线的基础上,探索更灵活、更高效、更便捷的产权登记方式。

三、关于创新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的建议

自探索“原拆原建”以来,我们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在诸多汇报文件中提出:“同步争取国家、省级层面政策和资金支持。”、“建议推动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危旧房改造等房屋更新项目与城市更新整体谋划、一体推进,依托完整社区建设、老旧街区改造等具备收益能力的项目,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探索“项目平衡、区域平衡”等资金平衡方式,提升项目的可持续性”。接下来,我们将与郑州市物业管理事务中心共同研究支持居民合理使用住房公积金、维修资金用于“原拆原建”的相关政策;积极与金融机构对接,鼓励其开发更多针对“原拆原建”的金融产品,帮助平台公司开展多渠道融资。

四、关于健全全流程居民参与机制的建议

我们将尝试建立区/街道+社区+项目/楼栋的多级协商调处机制,形成街道牵头、社区负责、居民自治的齐抓共管格局。以具体项目为基础,在实施过程中引导居民成立“自主更新委员会”,加强党建引领,合理设置表决门槛,最大限度减少分歧,切实保障居民的自主决策权。

五、关于优化高效便捷的审批服务的建议

您提出的城市更新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推行“联合审查、并联审批、容缺受理”模式,确实给我市原拆原建工作提供了宝贵思路。我市已于2024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郑州市城市更新条例》,其中具体规定了规划、自然资源、财政、城管等部门在城市更新工作中的职责分工。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国家、省级政策修订及群众需求,推动组建联合审批专班,以项目为基础,一项目一策,与规划、城建等部门加强沟通,尝试为自主更新项目开启绿色通道,明确标准、简化流程,尽可能做到一次性告知审批要件,实现“一口受理、全程代办”,为居民提供高效便捷的审批服务。

六、关于强化全周期质量安全监管的建议

我们将总结保障性安居工程多年的工作经验,强化在危房鉴定、建设流程、资金监管、验收机制等工作中的监管,明确第三方鉴定机构资质标准,鼓励项目采用绿色建筑技术、智能化建造方式,设立专用监管账户,完善验收机制。我们将鼓励群众引入高标准物业服务,做好对物业企业的督促管理,在建后管理中积极发挥物业作用,推动出台郑州市城镇房屋安全管理“三项制度”实施方案,探索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房屋安全管理,积极对接民政、消防等部门,与街道办、社区配合自下而上推进“原拆原建”,尽快开展试点,并完善建后管理工作。

七、关于实施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策略的建议

目前,我们正以项目为基础,一项目一策,大力探索自主更新路径。积极与平台公司、区级层面沟通,开展座谈,开展前期项目摸排,选择基础条件成熟的小区,梳理改造意向,调查群众意愿,初步谋划具体试点项目的实施方案。试点过程中,我们将根据您的意见建议,及时总结经验,优化政策措施,形成“试点突破—经验推广—全面覆盖”的工作路径,逐步在全市推开。

尊敬的杨三平委员,“原拆原建”工作是关乎群众安居乐业的“民生大事”。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宝贵建议,努力践行“人民至上”理念,在扎实推进“原拆原建”工作中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凝聚各方合力,服务好人民群众,解决好“忧居”问题,为郑州城市有机更新、提升城市品质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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