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文物提字〔2016〕6号 签发人:任 伟
办理结果:A
对市政协十三届委员会三次会议第201600359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顾万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确立我市地上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产权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城市化高速发展的进程中,城市历史建筑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城市建筑,凝聚了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是历史文化的传承,也是一座城市的文脉。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历史建筑保护与城市建设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甚至出现了个别优秀建筑被拆除的情况,引起社会各界关注和担忧。近年来,有很多专家、学者、文物工作者和文保志愿者等致力于历史建筑保护的群体已经在为此而努力。然而,历史建筑却存在概念、保护范畴不清晰、活化利用功利化等诸多保护困境。从现有已经立法保护历史建筑的上海市、天津市、广东省、陕西省等省和广州市、成都市、扬州市、南宁市、佛山市等市的情况看,多将历史建筑中已认定为文物的,按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之后,再对历史建筑进行认定和保护。少数则认定除文物之外的为历史建筑;认定年限上有建成50年、40年或30年的,各地依据各自情况定义历史建筑的概念和保护范围;而各地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工作多是在政府主导下,由城乡规划、建设、国土房管等政府部门具体负责,其余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实施、协助做好保护管理工作。
针对郑州市历史建筑的保护,目前我们要做的首先是认定我市的历史建筑和厘清历史建筑的保存现状等资源摸底的基础性工作。在认定和摸底工作过程中,很多问题就会逐一浮出,下一步开展的保护管理工作才会有的放矢。比如像您提到的民国时期兴豫企业有限公司的制粉大楼的案例,我们看到,随着文化意识的日渐复苏,社会大众已经认识到历史建筑的魅力和价值,沧桑斑驳比光鲜亮丽更有味。然而历史建筑在社会变革中多形成了错综复杂的产权关系,要想得到妥善保护,正如您所建议的,核心在于明晰产权,制订法规,让历史建筑保护有法可依。
针对传统村落的保护,目前郑州市由市建委负责全市传统村落的认定、审核和汇总上报、国家和省级资金保护申请等工作,各县区具体负责已公布为国家级和省级传统村落的保护规划的编制、评审和审批申报等工作,各县区文物主管部门配合做好传统村落申报中文物认定工作和传统村落保护中的文物保护工作。据统计,我市共调查登录传统村落20处,其中全国传统村落2处、省级传统村落15处。对于传统村落的保护,在配合建委工作外,我们具体做的工作有对国家级传统村落登封市大金店镇大金店老街所在的大金店镇区域内文物资源概况进行梳理,并对其区域内古建筑进行保护维修: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南岳庙编制了《南岳庙大殿维修保护方案》,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中正堂编制了《中正堂保护维修方案》,下拨了本体保护专项补助经费;对河南省传统村落荥阳市高村乡油坊村编制了《秦油坊民居群保护规划》,并对其中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秦氏旧宅、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秦氏家庙进行本体保护维修。对传统村落开展的文物保护工程,改善了文物本体保存状况,促进了传统村落的保护和文化旅游发展,提升了周边群众的人居质量。
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让居民记得住乡愁,给子孙留下美好家园,是您所关注和关心的,也是我们今后努力的方向。
2016年5月27日
联系单位: 郑州市文物局 邮 编:450007
联 系 人:李艳萍 联系电话:67189316
抄 报: 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