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049270/2016-00263
  •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
  • 提案
  • 2016-07-16
  • 2016-07-18
关于尽快出台《郑州市科研人员双向流动实施意见》的建议的提案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1600161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郭竞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郑州市科技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郑州市科研人员双向流动实施意见》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结合市科技局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政策研究,鼓励科技人才双向流动

为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激发科技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郑州市实际,在我局积极努力下,郑州市人民政府、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科技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15年7月15日联合印发了《鼓励科技人才和大学生在郑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郑政[2015]35号)。该《政策措施》第一条就是鼓励科技人才合理流动,具体内容是“鼓励在郑高校、科研单位专职人员到企业兼职或短期到企业工作,3年内保留其原有身份和职称,档案工资正常晋升,期间重回原单位工作的恢复其原身份。鼓励在郑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在职创业或到企业兼职,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研究攻关,享受股权激励政策。鼓励企业科技人员到高校兼职,从事专业教学、担任创业导师或开展科研课题研究。创业和兼职收入依法归个人所有。”所以,你的建议是完全符合该文件精神的。我市各单位,特别是事业单位如何落实该政策,需要市人事行政管理部门和各用人单位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规定。作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也非常希望解放科技人才,我们将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研究制定科技人才双向流动的具体实施办法,使人才能够自由流动,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为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二、优化创业环境,鼓励科技创新创业

一是搭建创新创业载体,夯实创新创业承载力。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特色鲜明、配套协作”的原则,全市高标准规划建设20个集科技企业孵化、创业培育、创新研发、成果转化、科技服务、科技投融资服务、人才集聚和生活服务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创新创业综合体,总面积超过 400 万平方米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稳步发展,目前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达到36家,其中国家级7家、省级10家,孵化面积突破300万平方米。50家创新型孵化器也相继成立,多层次的众创空间初步形成。50多所高校在我市建设了大学科技园、技术转移中心或新产业育成中心等载体平台,校(院)地建设协同创新载体又有新突破。

二是激活创新创业主体,释放创新创业源动力。启动实施了“智汇郑州·1125聚才计划”,计划5年内,统筹40多亿元财政资金,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及团队引进和培育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同时,出台政策,鼓励科技人才合理流动,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在郑设立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鼓励在郑高校、科研院所及其它研究开发机构采取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等方式,向企业或其它组织转移科技成果等等。

三是深化科技金融结合,提升创新创业支撑力。以争创国家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城市为契机,不断破解科技创新创业的融资难题,建立政府引导、保障有力、风险可控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广泛推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近三年,经认定的研发费用加计额达到55.45亿元,减免税收超过13亿元。积极探索科技与金融结合新模式,成立了两家科技特色银行,授信金额121.8亿元。

四是着力创新创业服务,强化创新创业保障力。近年来,郑州市不断优化众创空间发展环境。通过“苗圃+孵化器+加速器”运营模式,为创业者提供组合投资支持、全程创业辅导、关键合作对接、日常运营支持、多元办公空间、可选增值服务等多元化服务。

五是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扩大创新创业影响力。2015年成功举办“郑州国际创新创业大会”,为投资机构与创新创业者提供对接平台,打响中原创新创业活动品牌。2016年5月27-28日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举办中国(河南)国际技术转移大会,促进我市引进国内外先进科技成果,吸引国内外顶尖人才,全面推动郑州产业升级。同时我们注重加强各类媒体对科技创新创业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宣传创业企业,推广创业经验,传播创业故事,弘扬敢于有梦、勇于追梦、善于圆梦的城市创业精神,为将郑州打造成为有全球竞争力的创新创业中心营造舆论环境。

我们衷心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市科技事业发展,同时,我们也将加强与您的沟通和联系,将您的建议进一步融入我市科技工作中,以更好地促进我市科技事业的发展。

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201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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