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7445745/2017-01161
  • 郑州市人民政府
  • 提案,答复
  • 2017-06-20
  • 2017-07-03
  • 郑政提字〔2017〕20号
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150674号提案的答复

中国民主促进会河南省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引进共享单车、构建绿色出行系统”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贵单位对郑州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一、郑州市“共享单车”发展现状

自2017年1月起,ofo、摩拜、酷骑等“共享单车”企业相继进入郑州市场。与传统公共自行车相比,上述三家“共享单车”具有以下优势:①不用办卡,用手机即可完成借车、还车、缴费等全过程;②完全摆脱锁桩限制,可随时随地借车还车;③可以实时获取用户的借还信息,便于调度投放;④设置了信用积分制度,建立了用户监督机制;⑤由社会企业自主运营,完全摆脱了传统公共自行车政府所背负的沉重经济负担。截至2017年3月底,ofo在郑州市场共投放单车20000余辆,酷骑投放单车21000余辆,摩拜投放单车8000余辆。

随着“共享单车”的迅猛发展,“共享单车”的运营在郑州先后出现以下几类问题:一是停放混乱、管理无序,占压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情况严重;二是车辆被损,据为己有,被改二维码;三是安全隐患,存在“带病”车辆上路,12岁以下儿童骑行,机动车道骑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四是在公共停车场被收费;五是“共享单车”事故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不明确。

二、目前全国“共享单车”管理主要模式

据了解,目前,上海、济南、海口、深圳等城市已明确“共享单车”管理部门,并相继出台了规范“共享单车”管理的相关文件,从牵头管理部门看,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

(一)公安部门牵头管理模式:比如济南市,由停车管理办公室牵头发布了《关于鼓励规范发展互联网单车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由停车管理办公室负责,联合其他相关部门,结合属地管理原则,对“共享单车”进行规范管理,管理成效比较明显。

(二)城管部门牵头管理模式:比如海口市,由市政市容委牵头,出台了《海口市共享单车规范管理实施方案》和《海口市支持和鼓励共享单车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协同公安、城管、环卫等部门加强对“共享单车”的管理。

(三)质监部门牵头管理模式:比如上海市,依托质量技术监督局及自行车协会制订出台行业自治规范意见《共享自行车服务规范》。

(四)交通部门牵头管理模式:比如深圳市,由交通委牵头出台了《关于鼓励规范互联网自行车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由交通部门牵头,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共同抓好“共享单车”的管理。

三、我市在“共享单车”方面的规划考虑

郑州市作为河南省省会和中部地区的重要城市,随着近年来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机动车保有量的持续增加,人、机动车、非机动车干扰问题日益严重。

为适应城市经济的发展,缓解城市交通问题,郑州市在新一轮的《郑州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中提出了“合理调控机动车增长,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积极构建非机动车、行人与公共交通换乘一体化的绿色交通系统”的城市交通发展目标。基于以上情况,我市针对这些问题做了大量规划工作:

(一)慢行系统规划

2015年4月,我市规划部门委托郑州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开展《郑州市中心城区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范围和郑州市总体规划范围保持一致,包括老城区、郑东新区、经开区片区、南部片区、高新区片区、须水片区、惠济片区、北部片区,考虑畅通郑州白皮书等重要时间节点,选取近期至2017年,远期至2020年,远景展望至2030年。

为充分发挥慢行交通优势,促进其在城市的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中的作用,需对步行和自行车系统的规划建设与发展给予足够的重视,制定行之有效的分项发展目标。

1.提高慢行交通系统的可达性与可识别性。促使更多的人短距离出行采用步行与非机动车作为首选方式,长距离出行采用步行、非机动车与公共交通组合的方式。

2.使慢行交通活动成为一种愉悦身心而又具有审美情趣的体验,这样既有利于人们的健康,又有利于环境保护。

3.塑造场所归属感,维护公共环境,提高公共空间的安全性与活力。借助步行、非机动车等慢行交通方式,在城市组团、片区内部营造社区氛围,构筑邻里关系。

4.体现郑州当地的自然与人文环境。沿河道、绿道建设步行道与自行车休闲廊道,成为体现城市文化与城市形象的元素。

5.维护社会公平。保证慢行交通串联的一系列公共空间能被城市中的每一员分享,做到以人为本,兼顾公平。

(二)非机动车停车

近年来,我市规划部门结合郑州市现状,不断调整非机动车配建停车指标。尤其针对自行车与轨道交通衔接,新增了轨道交通站点非机动车停车配建指标,充分发挥自行车交通在中长距离出行中的接驳公共交通作用,缓解区域停车矛盾。

根据《郑州市精细化管理服务先行区停车专项》中路外公共停车场布局规划示意图,共规划路外停车场127处,在公共停车场内按规范比例配建相应的自行车停车位。

各类型用地,如商业、办公等公建用地及居住区应根据现行规范配建相应的自行车停车位。凡是未按照停车配建指标配建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三)近期实施计划

近期郑州市步行、自行车系统建设的重点以“健全路网、改善衔接、加强安全、提升环境”为指导,注重现状自行车出行的系统优化与环境提升,推进慢行“六大工程”以及重点区域-先行区慢行创建工程。

1.结合郑州市中心城区近期改造,同步完善自行车廊道建设,根据近期用地开发建设计划,实施建设6条自行车廊道,完善老城区自行车网络框架,改善自行车出行环境。

2.加密重点地区的过街通道,普及慢行信号灯控制,推进立体过街通道的建设;同时推进中心城区干路隔离护栏完善,做到各行其道、行车有序、停车有章。

3.结合“两环三十一放射”绿廊的建设,推进放射性廊道系统建设,提升慢行品质。

4.结合中心城区水系治理,推进城市滨河慢行系统建设,提升城市活力。

5.以郑州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先行区、二七商业核心区为试点,逐步推广公共自行车服务,完善公共交通服务。

6.结合轨道交通建设,完善站点周边慢行系统接驳。

四、对郑州市“共享单车”的管理思路 

共享单车解决了城市交通最后一公里问题,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需要我们鼓励其发展。从各个城市反馈的情况来看,济南市“共享单车”的管理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并取得了良好效果。济南市通过率先发布《关于鼓励规范发展互联网单车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先期由公安交警部门牵头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同时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共享单车”进行规范管理工作,此思路值得借鉴学习。

下一步,我市针对“共享单车”的管理思路为:由市人民政府召集规划、城管、公安、交通运输等重点单位连同各区政府(管委会)共同研究共享单车发展的运营、管理、维护等一系列问题,及早出台鼓励规范“共享单车”发展的相关意见;在此基础上,联合上述相关部门在现有法律法规体系范围内对“共享单车”实施有效监管。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郑州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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