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7445745/2017-01166
  • 郑州市人民政府
  • 提案,答复
  • 2017-06-20
  • 2017-07-03
  • 郑政提字〔2017〕15号
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150489号提案的答复

王丽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科学、便民、有效的管理郑州大交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郑州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一、市区目前停车现状

1、郑州市机动车保有量326.46余万辆(其中,市区机动车保有量194.65余万辆,小汽车177.79余万辆,大型车60283辆),每天外地进市机动车约10-15万辆。

2、郑州建成区面积412.7平方公里。市区现有常住人口428.5万人;暂住人口328万;流动人口约110万;共计866.1万人。平均每4.5人拥有1辆车。

3、市内五区加郑东新区和东西开发区共有规划审批停车泊位133.1万个(其中,居住配建类泊位88.2万个,社会公共泊位44.9万个)。

4、按照“一车一个基本泊位”的标准计算,郑州市区应有基本泊位194万个,现有配建泊位88万个,基本泊位缺口106万个;按照畅通工程一等管理水平“100辆车30个公共泊位”的标准计算,市区应有公共泊位68.2万个,现有44.9万个,公共泊位缺口约23.3万个。总缺口数是129.3万个。换句话说,白天市内流动的机动车约有60%的停车占用道路,夜晚约有100万辆左右的机动车没有合法车位。

5、从2005-2015年,郑州共审批配建了73.67万个停车位。车辆却从76万辆增加到246.9万辆,车辆与车位增加比例严重失衡。近4年时间郑州汽车保有量增加近100万辆;年增长率平均为19%以上,而公共停车泊位的年增长率不足8%。在公共停车设施建设上出现了既还不清历史欠债,又欠下新账,步入欠账越来越多的循环怪圈,这是导致“停车难、停车乱、治理难”问题出现的根本所在。

二、城市道路路内停车位设置规范规定

1、路内停车泊位设置率为:小城市≤15%、中等城市≤12%、大城市≤10%、特大城市≤8%。

2、设置路内停车泊位道路宽度规定:

(1)、机动车双向通行道路:道路宽度≥12米可双侧设置、8米≤道路宽度<12米可单侧设置、道路宽度<8米不可设置;

(2)、机动车单向通行道路:道路宽度≥9米可双侧设置、6米≤道路宽度<9米可单侧设置、道路宽度<6米不可设置。

三、设置路内停车泊位应根据道路的具体情况而定

作为缓解停车难的临时性阶段性补充措施,路内临时停车泊位设置是非常必要的。目前路内临时停车泊位设置主要有三种形式:平行式、垂直式、倾斜式。具体怎么设置应实地调研根据道路的具体情况而定,适合施划哪种形式的停车泊位就施划哪种,不能一概而论。路内临时停车泊位的设置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布局,做到既要最大限度的利用道路资源,同时又要确保道路的安全畅通。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郑州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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