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7445745/2017-01180
  • 郑州市人民政府
  • 提案,答复
  • 2017-06-20
  • 2017-07-03
  • 意见
  • 郑政提字〔2017〕1号
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150091号提案的答复

张朝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议限制郑州机动车量快速增长,解堵郑州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郑州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目前,中央将汽车工业作为国家的支柱产业发展,认为汽车业带动性强,产业链长等,因此省、市各级政府暂时还未决定出台限制汽车注册登记,强化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验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等工作。下一步,如果出台了相关措施,我市将督促公安部门按照省、市党委政府的任务分工,制定和细化工作方案,认真履行职责。

目前,在还没有采取限制机动车增长措施的前提下,我市交通管理部门已经采取的措施有:一是继续限制黄标车转入工作;二是严控暂住证的车辆注册登记业务的办理;三是持续加大报废车辆注销工作力度;四是引导老、旧车辆转出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郑州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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