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103/2017-00308
  •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 提案
  • 2017-09-25
  • 2017-09-25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1700515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A

 

尊敬的李秋红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提案”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情况

(一)新能源汽车推广情况

2010年,郑州市作为国家“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之一,率先在城市公交等公共交通领域大力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2013年,经国家四部委批复,郑州市成为第一批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2016年,全市共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4241辆(客车1014辆、乘用车3223辆),折合标准车14549辆,超出目标任务10549辆,任务完成率363.7%,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二)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情况

我市坚持按照“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原则,科学规划、统筹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2016年,省市财政拨付专项资金2600万元,在科学大道石楠路(132个充电位)及长江路花寨路公交场站(188个充电位)建设2座大型公交示范充电站,两示范站采用柔性充电、动态分配功率等新技术,与传统充电桩相比,性能得到了极大提升。中兴公司投资1200万元建设的五龙口公交无线充电站采用夜间集中充电、白天利用发车间隙补电的方式为新能源公交车提供充电服务。此外,荥阳、新郑、登封、巩义、新密等县市已建成5个公交专用充电站,为县市纯电动公交车提供充电服务。

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公交充换电站11座(换电站2座,充电站9座),同时,在郑东新区、经开区、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营业部、郑州公交公司场站、郑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派出所)及宇通客车公司、少林客车公司、郑州日产公司、海马汽车公司厂区等处已建成充电桩近1200个,为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开展的相关工作

(一)加强组织协调工作。为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由我委牵头,多次组织交通、电力、公交、市政、整车制造生产企业、关键零部件配套生产企业、充电设施生产供应商、汽车经销商等有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新能源汽车推广、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和监控平台运营等工作。

(二)积极研究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市政府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工作,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近年来,郑州市先后出台了《郑州汽车城总体战略规划》、《郑州市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其他关键零部件产业集群发展规划(2014-2020年)》、《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意见》、《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郑州市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规划和政策。2016年9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政府研究制定了《郑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产业化发展实施意见》(郑政文〔2016〕152号)和《郑州市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郑政〔2016〕30号),并于2016年9月9日正式发布实施,2016年12月16日,市政府出台了《郑州市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实施细则》(郑政办〔2016〕74号),为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一是建设郑州新能源客车、纯电动乘用车及智能网联汽车制造基地。积极支持宇通客车公司新能源客车基地、少林客车公司5万辆新能源大中型城市客车及专用车、郑州日产汽车公司2万辆新能源汽车、海马商务汽车公司5万辆新能源汽车等重点项目建设,大力促进富士康新能源汽车项目进度,加快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发展。2016年,形成新能源汽车产能8万辆以上,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能超过15万辆,力争将我市建设成为国内重要的新能源汽车研发制造基地。二是做大做强动力电池等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产业。重点推进郑州比克电池公司年产10万套40度电电动车动力电池、河南国能电池公司30亿安时动力电池全自动生产线等项目建设,力争引进力神、ATL、LG、三星、天津松正、广州广日、上海电驱动、精进电机等行业龙头企业落户郑州。力争2020年动力电池产能达到50万台套规模。三是完善产业配套环境,提高本地配套率。促进本地新能源整车企业在同等条件下采购本地动力电池及关键零部件企业生产的产品,加快产业链上下游衔接,培育优势产业集群,做大产业规模。对本地配套率超过一定比例的整车企业按政策由市财政给予奖励补贴,力争新能源汽车行业本地配套率超过40%。

三、下一步工作

通过政府扶持引导,不断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服务体系,积极营造新能源汽车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2016-2020年,力争全市推广新能源汽车不低于33000辆(标准车,下同),其中,2016-2017年不低于8800辆,2018年不低于6200辆,2019年不低于8000辆,2020年不低于10000辆。

一是城市公交车行业率先推广应用。市区(包括上街区、高新区、经开区、郑东新区)新增及更新的公交车,2016年起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各县(市)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16-2017年新增及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的比重分别达到60%、80%,2018年起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开通以郑州为中心,辐射开封、新乡、许昌等地市的新能源城际公交客运线路。

二是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大力推广使用。全市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2016-2017年新增及更新的车辆中新能源汽车的比重分别达到60%、80%,2018年起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

三是扩大其他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规模。2016年起,全市新增的巡游出租车全部采用纯电动汽车;全市新增及更新的环卫车辆,2016年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低于50%,以后逐年提高,到2020年,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鼓励邮政、快递领域新增及更新车辆采用新能源汽车。

四是在旅游景区广泛推广新能源汽车。积极推动纯电动汽车在旅游景区示范运营,全市旅游景区2016年新增或更换的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重不低于50%,以后逐年提高,到2020年,全市4A级以上景区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

五是鼓励企业和私人使用新能源汽车。对企业和私人购买的新能源汽车按相关规定给予补贴,并通过降低使用环节成本等政策,鼓励企业日常办公车辆、通勤班车和私家车等领域应用新能源汽车。积极倡导公职人员购买使用纯电动汽车。

六是加快建设充电智能服务平台。大力推进“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提高充电服务智能化水平,提升运营效率和用户体验,促进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间能量和信息的双向互动。建立全市范围内的统一充电设施联网平台,统一信息交换协议,有效整合不同企业的充电服务平台信息资源,促进不同充电服务平台之前的互联互通。鼓励围绕用户需求,运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为用户提供充电导航、状态查询、充电预约、费用结算等服务,拓展平台增值业务。

七是强化安全管理。提高我市公用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要求,推进各级部门持续不间断地向大数据服务公共平台汇聚数据。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服务商在册持进网作业证上岗电工不少于3人,高压电工不少于2人,专职运行维护团队人员的配备,在设施运行地区应满足供电安全规定的规模要求;建立健全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制度,保证设施运营安全;推进企业运营管理系统对其充电基础设施进行有效安全控制、管理和监控,并对充电和运营数据进行采集和存储(保存期限不低于2年)。

八是引入多元化投资主体,探索可持续商业模式。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探索可实施、可推广的充电设施运营商业化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充电设施网络及基础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形成私人用户住宅小区与办公场所配套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市场机制。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鼓励探索大中型充换电站与商业地产相结合的发展方式,引导商场、超市、电影院、便利店等商业场所为用户提供辅助充电服务。鼓励充电服务企业通过与整车企业合作、众筹等方式,创新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商业合作模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提供智能充放电、电子商务、广告等增值服务,提升充电服务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九是加强市级专项资金对新能源汽车发展扶持引导。加大对新能源汽车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建设、市场推广应用、协作配套和企业融资贴息等。建立以充电量为基准的奖励补贴政策,减免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费用。同时还将继续通过科技、技改、支持企业发展等各类市级专项资金加大对新能源汽车上下游产业链的扶持力度,支持我市企业做强做大。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2017年8月22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工信委汽车局 联系人:乔彬

联系电话:67186254           邮箱:1352651777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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