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74/2017-00132
  • 郑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提案
  • 2017-10-17
  • 2017-10-17
郑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852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于珊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实施基层分级诊疗制度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今年我市继续将分级诊疗工作作为医改重点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1、构建分级诊疗服务模式。以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三级公立医院要全部参与并发挥引领作用,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全面推进非急诊预约诊疗服务,逐步增加城市公立医院预约挂号和转诊服务号源,提高预约转诊占公立医院门诊量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选择至少50种、县级医疗机构选择至少100种慢性病、常见病开展基层首诊和分级诊疗,并逐步扩大病种范围。鼓励上级医院出具治疗方案,在下级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治疗。合理配置基层药品数量和种类,加强用药衔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备案采购二、三级医院医保目录内药品,确保基层就医和下转到基层的患者治疗、用药连续性与可及性。完善与分级诊疗相适应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支付比例差距。2020年,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基本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

2、加强医疗联合体建设。全面推进医联体建设,分区域、分层次组建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疗共同体、跨区域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等多种形式的医联体,三级公立医院要全部参与并发挥引领作用,逐步将所有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纳入,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积极参与。进一步完善医联体组织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以资源共享和人才下沉为导向,将医疗联合体打造成为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发展共同体,建立完善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探索通过医师多点执业、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物配备、对纵向合作的医疗联合体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方式,引导医联体内部形成顺畅的双向转诊机制。

3、全面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全市城乡全面推行“家庭签约、分类管理、团队服务”的签约服务模式,组建以二、三级医院(包括中医、专科医院,下同)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支撑平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责任主体、签约医生为一线服务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向签约居民提供“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支撑平台”的层级化团队服务。把群众认可作为评判标准,重点围绕服务模式、签约内容、平台支撑、考核激励等方面进行实践创新,探索可操作、可复制的有效改革路径。2017年,城市居民家庭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农村达到80%以上,老年人、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达到60%以上,困难群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力争实现全覆盖。2020年,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力争每个家庭拥有1名签约医生、每个居民拥有1份电子健康档案。

4、完善双向转诊制度。进一步完善双向转诊程序,制定基层分级诊疗病种目录,根据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合理引导病人就医,重点畅通向下转诊渠道,逐步实现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有序转诊。结合分级诊疗工作推进情况,出台促进双向转诊的医保支付政策,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上级医院下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患者,转诊后再次入院发生的一定金额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医保支付比例适当提高(国家、省出台相应政策后,从其规定)。作为城乡居民医保的过渡性措施,对未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急诊除外)的,按相应医疗机构级别医保适当降低报销比例。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医改工作的支持和关注,并希望在今后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市卫生工作!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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