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74/2017-00139
  • 郑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提案
  • 2017-10-17
  • 2017-10-17
郑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52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李勇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政府发放二胎家庭补贴的一些建议”的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关注!关于您的建议,郑州市卫生计生委领导非常重视,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商讨。现就您提出的问题及建议答复如下:

您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来的现状及问题分析的很到位,为更好地促进“全面两孩”政策顺利实施,郑州市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进行了相关的调研分析,以适应生育政策的调整,完善相应的配套制度。

(一)落实《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鼓励生育的奖励假期规定。2016年,以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扶助保障工作的意见》(郑政办〔2016〕71号),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有婚育行为的对象,落实《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婚前医学检查奖励假、依法结婚奖励假、依法生育奖励假、依法避孕手术奖励假、依法终止妊娠奖励假。

1.婚前医学检查奖励假:对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七日。

2.依法结婚奖励假:对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

3.依法生育奖励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4.依法避孕手术奖励假:按照规定采取避孕措施的,分别享受以下待遇:①放置宫内节育器,休息二日,七日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②结扎输精管,休息二十一日;③结扎输卵管,休息二十一日。休假期间,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视为出勤,发给工资、福利。城镇无业居民和农村居民接受上述手术的,由所在县(市、区)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从计划生育经费中给予补贴。

5.依法终止妊娠奖励假:女职工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终止妊娠,按照职工生育保险有关规定休假和享受生育津贴。

(二)市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软、硬件设施的配备。截止2016年底全市拥有市级妇幼保健院1个,县级妇幼保健院5个,妇幼保健所6个,乡镇卫生院7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1个,助产机构115个,床位4462张,产科医生1422人,护士2093人。新生儿科床位833张,新生儿科医生226人,新生儿科护士644人,形成了服务全人口的妇幼保健服务网络。按照我市产科床位4462张,人均均住院7天计算,最多可满足23万出生人口需求,2016年全市活产数为14.3万人,床位利用率为62.2%,按照我市的活产数和产科床位计算,完全可以满足现行生育政策的需求。但是优质医疗资源相对,群众集中选择一些妇产科比较知名的医院进行分娩,比如省妇幼保健院、市妇幼保健院、郑大一附院、省人民医院等,造成这些医院一床难求的情况。针对这种情况,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硬件设施改善、医护人员培训储备等方面入手,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措施:

1.统筹发展,健全服务体系。全面两孩政策放开后,生育的需求骤然猛增,因此及早做好硬件储备,提高服务环境,打造一个温馨、舒适的就医环境,是当下的首要工作。郑州市将妇幼卫生保健机构建设纳入整体规划,重点加强新建城区、经济聚集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等薄弱区域医疗卫生资源布局;提高增扩产科床位,鼓励综合性医院和民营医院增设产科,2016年黄河科技大学附属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省立医院新增了产科设置,有力的支持了现行的生育政策。

2.积极应对,加快机构建设。加快荥阳宜居健康城项目新建郑州市妇幼保健院西区院区、新密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等一批妇幼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支持郑州市儿童医院建设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调整增扩产、儿科服务,满足群众的生育和医疗需求。

3.广泛宣传,改变群众观念。围绕孕产妇保健等工作,积极开展日常医疗卫生常识、疾病防治知识、健康文明习惯等健康教育,提高宣传的实效性,不断提高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引导群众选择适合自己助产进行分娩,避免扎堆现象的产生。

4.注重质量,提高服务能力。做好助产机构医务人员的技术培训,采取专题讲座、典型病例学习、集中业务培训、进修等多种形式,努力提高产科人员的技术水平,以精湛的技术吸引育龄群众到各级助产机构分娩,避免扎堆现象的产生。

(三)郑州市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情况分析。

2015年底国家对生育政策做出重大调整,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两孩政策。政策实施以来,2016年全市户籍人口出生14.3万,比2015年多出生2.1万人,其中二孩出生7.3万人,比2015年增加2.7万人,占总出生比例由37.7%上升为50.7%。综上所述,生育情况基本符合预期,其中二孩出生数量增长较为明显,其主要原因在于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生育累积的集中释放。我市全员人口数据库显示,全市户籍生育旺盛期妇女(20至29周岁)数量从2012年起就呈逐年递减趋势,原因是我市第三次生育高峰(1989年)以后,人口出生数量和出生率的急剧下降。国家公布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2015年11月我们及时在全市组织了二孩生育意愿问卷调查,调查主要针对全市一孩家庭发放调查问卷14.5万份。调查显示,不考虑生育二孩除了身体原因、高龄生育有危险和工作压力大外,最主要的是三十多年来独生子女政策宣传带来的变化和影响,同时也与逐步进入生育旺盛期的“90后”追求思想独立和自我价值的实现、对生儿育女社会责任的担当意识不强有一定关系。

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发〔2015〕40号);2016年10月,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意见》(郑发〔2016〕19号)。均明确提出,要“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根据生育服务需求和人口变动情况,合理配置妇幼保健、儿童照料、学前和中小学教育、社会保障等资源,满足新增公共服务需求。”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在今年“两会部长通道”上表示,将用四方面举措解决生育两孩问题;财政部部长肖捷也已经讲了在改革完善个人所得税时考虑对二孩家庭专项扣除的利好消息,相信类似社会保障措施的利好消息会多起来。

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国家、省以及省内其他地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此项工作都还处于调研了解情况阶段,均没有出台类似的具体文件或详细的政策规定。同时,生育水平高低取决于育龄妇女数(特别是生育旺盛期育龄妇女数)、生育愿望、生育能力等多方面因素。所以,综合目前我市一孩家庭生育意愿惯性降低,以及二孩出生数量和生育旺盛期妇女数量递减趋势等情况,我们认为,对于财政补贴、育儿津贴,一是目前国家、省以及省内其他地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尚未出台相关政策规定;二是从目前郑州市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一年的情况来看,较2015年出生人口是增加的,且政策实施时间仅一年余,仍处于政策观察期。国家卫生计生委拟于今年7月份开展全国生育状况调查,对全面两孩政策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我们将会积极的向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反映您的良好建议,并加强对全面两孩政策运行情况的动态监测,根据国家和省相关工作安排,全力做好全面两孩政策的组织实施,以期实现您及广大生育二孩家庭的愿望。鉴于职能所限,您提出的“提高学前教育水平,完善整个社会的配套服务”的建议,因涉及教育部门相关业务,我们将在下步工作中,结合郑州市实际情况,积极进行建议,争取相关政策支持。

以上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关注,也真诚的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继续关注卫生计生事业,为我市卫生计生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提出更宝贵的意见建议!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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