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韩广亮委员:
您好!您提的第182号“关于政府主管部门督促医疗单位定期培训医院临时护工的提案”收悉,十分感谢您对我市医疗卫生计生事业的关心,并为我们提供良好的建议,现就提案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您的提案对提高护工服务质量,减轻患者负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您的提案,我委专门召集了市级医疗机构护理部主任,分析我市医院护理工作现况并讨论提案落实措施。
对于您建议督促各医院制定临时护工的培训机制,对护工人员进行培训,我委已要求市属医院进一步规范对院内护工及病人看护家属的日常管理,在护工入院时,由家属委托医院入住科室对护工进行患者照护知识及注意事项的谈话告知。同时,医院定期开展病人照护相关知识培训及疾病预防常识,增强护工的照护技能及职业疾病的防护,并加强对护工行为规范、文明用语的教育,树立良好的护工形象,并鼓励市属医院可引入具备资质、信誉度高、富有经验的第三方专业公司以劳务派遣或服务外包方式提供陪护服务,通过签订合同、协议等,明确双方在护理员招聘、用工、培训、日常监管等方面的责任,实现规范化管理。我委也将加大监管力度,采取不定期抽查或暗访的方式对市属各医院护工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同时,我委将根据国家政策和相关文件,积极学习北京、江苏等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进一步规范临床护理工作,加强病房管理,努力为我市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的医疗卫生服务,为患者和家属解除后顾之忧。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卫生计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今后请您继续对我市的医疗卫生计生工作进行呼吁和关注。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