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74/2017-00153
  • 郑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提案
  • 2017-10-17
  • 2017-10-17
郑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767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王淑勤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餐具消毒行业监管一律禁止收费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您对我市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并提出了宝贵意见。餐饮具卫生安全关系到食品卫生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对此,我委高度重视,不断加强对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对集中消毒餐饮具进行监督抽检,同时将抽检结果进行信息公示,连续6年将信息公示列入我委“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加强监管力度。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承担职责

我市餐饮具消毒主要分为两类:一是餐饮具消毒单位集中消毒;二是餐饮服务单位自行消毒。目前,全市餐饮服务单位2万余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20家。约90%的餐饮服务单位使用自行消毒餐饮具,10%的餐饮服务单位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

承担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关于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卫生计生部门承担对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日常卫生监督管理,对集中消毒餐饮具进行监督抽检,查处不符合卫生规范行为。

二、主要做法

(一)完善制度。结合实际,制定采购索证、配送登记等十项制度五项机制。在全省率先出台《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自检室建设标准》,明确感官、大肠菌群两项指标作为常规检验项目;在设施配备、卫生管理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

(二)强化培训。针对自检室建设、日常管理等内容,定期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培养了一批餐消企业卫生管理的“明白人”,要求企业批批检验,检验合格后出厂。

(三)明确职责。利用地图式定位责任服务管理平台,标注全市20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责任单位、负责人、分包领导,明确相应职责,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将产品抽检、暗访督查结果与县(市)区考评挂钩。

(四)抽检公示。在全省创新建立卫生监督监测信息公示制度,连续6年列入我委“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计划每年定期抽检两次,根据工作需要和举报情况不定期抽检。2017年6月份,对全市20家单位进行抽检,合格率为95%。抽检结果向社会公示,震慑、警醒违法行为,增强监管透明度。

(五)联席会议。每年两次组织市工商局、市食药局召开联席会,互通信息,共商监管策略,形成合力,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三、存在问题

(一)行业准入门槛低,给日常监管带来困难。

(二)行政处罚力度受限,缺乏对违法企业的强制手段。

(三)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

(四)抽检无经费保障。

四、下步打算

加强日常监督力度,加强信息共享,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

关于餐具收费问题不是卫生计生委的职责范围。

最后,感谢您对卫生计生工作的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我市卫生计生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谢谢!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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