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61/2017-00074
  • 郑州市民政局
  • 提案,建议提案
  • 2017-08-20
  • 2017-08-20
郑州市民政局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201700137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郑方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留守儿童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出现的一个特殊群体,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关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河南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发〔2016〕12号),郑州市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为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32个市直部门为组员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分工。各县(市、区)制定出台了方案措施,建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制。

一、建立留守儿童成长档案。郑州市民政局、教育局、公安局印发了《郑州市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制定了摸底排查方案,采取政府领导、民政牵头,教育、公安配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的联动方式,认真开展了摸底排查工作,摸清农村留守儿童个人基本情况、家庭情况、实际监护情况、就学情况、家庭经济来源、救助帮扶情况等底数,逐一登记造册,做到一人一档,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详实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每季度进行数据更新。教育部门指导中小学校了解留守儿童的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了解学习和教育情况,建立档案,有针对性的做好工作。

二、建立留守儿童之家。各县(市、区)强化统筹协调,主动资源整合,依托托老站、村委会和学校等场所,建立儿童之家,配备了电脑、书籍、文具、体育用品等,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学习、阅读、交流和娱乐活动场所。郑州市目前共有儿童之家522个,正在建设儿童之家20个。

三、定期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活动。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采取有效措施,大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监护、临时监护、控辍保学、户口登记等问题。依托儿童之家、爱心家园开展丰富多彩的关爱活动,每年8月份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月”活动,市民政局、教育局、司法局、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组织各县(市、区)先后开展了“花儿朵朵开”、“花儿庇护”、“豫爱家园”暑期训练营、“免费营养午餐”、“关爱儿童健康、守护儿童成长、我们在行动”、“迎六一,游绿博园”、农村留守儿童关爱走访慰问等系列活动。积极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方面积极性,利用寒暑假组织农村留守儿童开展读书学习、心理疏导、城市体验等关爱服务活动。市民政局筹资25万元通过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方式在登封市白坪乡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试点,总结经验,进行推广。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两项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建设。突出重点,积极统筹协调,把儿童之家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依托托老站、村委会和学校等场所,在乡镇、社区和自然村建设儿童之家或爱心家园,配备必要的电脑、书籍、文具、体育用品等物品,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场所。

二是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从源头上减少农村留守儿童数量。进一步落实国家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完善返乡农民工创业扶持优惠政策,落实金融、财税扶持政策,加大对返乡农民工项目、技术、资金、信息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开展就业和创业技能培训,鼓励和吸引更多的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就业。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与当前的脱贫攻坚结合起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促进农民脱贫致富,从源头上逐步减少农村留守儿童数量。

感谢您给予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关注,希望继续多提宝贵建议。

 

 

 

                       2017年8月20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      邮    编:450007

联 系 人:蔡旭尧  李政                联系电话:67181133

抄    报: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市政府督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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