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61/2017-00076
  • 郑州市民政局
  • 提案,建议提案
  • 2017-08-20
  • 2017-08-20
郑州市民政局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20170024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吴振锋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婚姻登记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您提出的《关于在领取结婚登记证之前进行婚姻和亲子关系培训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案中提到“由民政部门免费为即将走入婚姻殿堂的‘准夫妻’在首次领取结婚证之前,进行不少于一天的婚前培训”的建议非常好。诚如您中所说:社会是由家庭组成的,在每个家庭中,婚姻的美满,亲子间的和谐,关系着每个家庭的幸福,也是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国民素质的需要。这与我们婚姻登记处的基本职责和婚姻登记工作的理念相一致,《婚姻登记规范》中就提出婚姻登记机关要: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就婚前教育也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要求各婚姻登记处设置宣传栏、印制宣传页,条件较好的婚姻登记处要在婚姻登记候登区的大屏幕上播放婚姻家庭类宣传片,大力宣传树立科学、正确的家庭观念;二是实行了颁证制度,设立颁证大厅,在庄严肃穆的国徽下由专业的颁证师给双方颁发结婚证,致颁证词,告之双方的在婚姻中应履行的责任及义务,让“准夫妻”们感觉到婚姻的神圣和严肃性;三是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公开招募志愿者等方式聘用专业的婚姻家庭辅导员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室服务。比如:金水区婚姻登记处,就引入家庭社工,从形式上借助“登记”平台融入倡导传统美德、传播正确婚姻观。免费向婚姻当事人提供结婚、家庭、亲子方面的咨询、指导及干预,提供一系列人性化、亲情化服务,为居民的婚姻家庭问题亮起一盏指路明灯。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先加大婚前培训服务力度,开展一些合法合规的、形式多样的、专业的婚前培训工作,同时,学习借鉴其它国家和城市的经验,并结合本市的实际向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积极建议,推动本市的婚姻登记工作,进一步促进家庭社会和谐发展。

再次感谢您给予婚姻登记工作的关注,希望继续多提宝贵建议。

     

 

                     

                       2017年8月20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      邮    编:450007

联 系 人:蔡旭尧  梅江红              联系电话:67181133

抄    报: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市政府督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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