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787/2017-00915
  •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政务,提案
  • 2017-10-19
  • 2017-10-19
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确保人民饮食安全

    食品安全是重大的基本民生问题。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民以食为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关系我国13亿多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抓得紧而又紧。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全面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统一性和专业性,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能力。要加强食品安全依法治理,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设职业化检查员队伍,提高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加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工作,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为了了解我市的食品安全监管情况,调研组在调研中发现我市食品安全监管还存在一些值得重视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调研中发现,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部分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法律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目前,仍有部分的食品企业从企业负责人到一般操作人员,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缺乏了解。有的生产企业没有严格执行相关检验检测程序,检测流于形式,检测不到位。 二是监管盲点时有发生。《食品安全法》明确了由分段监管变为食药监部门统一监管的监管模式。但能否改善食品安全环境仍有赖于其他部门的密切合作。同时,统一食药监管体制刚刚建立,尚处于调整、完善过程中,在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各个领域和环节的监管还存在“空白地带”和“交叉监管”,基层监管较为薄弱等问题。三是监管能力不能适应工作需要。日常抽检范围、频率不能满足食品安全工作要求,检测资源、检测信息不能共享。数以千万计的食品企业仅靠少量的监管队伍进行日常监管,工作难以全面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成为日常监管的薄弱环节。此外,食品安全涉及法律法规诸多,各部门执行标准不一,监管职能又多有交叉,使日常监管执法受到一定影响。

    二、对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必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为此建议:

    1、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要树立法律的权威,完善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推动食品造假售假行为入刑,加大食品安全问题的追责力度。同时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坚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宣教活动。积极畅通完善信息传递、有奖举报渠道,建立三级信息报告制度,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2、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要认真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承担首要责任以及企业质量安全主管人员承担直接责任的长效机制。在食品重点企业开展信用体系试点,建立严重失信企业和责任人“黑名单”制度。要加强重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落实重点食品追溯系统实施项目。要在大型婚宴酒席及重点食品生产和大型食品批发,大型连锁卖场、超市等多领域试点推广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   

    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对必需的执法装备、检验仪器设备、检验检测费用等,纳入预算并给予保障。要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合理配备监管人员,重点充实基层一线执法力量,优先配置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站专职人员。

    4、提高执法水平,对违法者严惩。要加强监管执法队伍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建设一支懂法律、懂业务,作风过硬的食品安全执法队伍。要进一步改进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效能,从运动式“严打”走向日常性“严管”,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卫生的饮食环境,为健康中国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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