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987/2017-00142
  • 郑州市旅游局
  • 提案
  • 2017-06-23
  • 2017-10-09
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1700238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张玉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景区检票力度,严查假证进景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文明旅游、公平旅游一直以来是我们旅游工作者的责任和义务,但随着我市旅游业快速发展,在旅游过程中游客出现了一些不文明行为,如使用假证骗取门票进入景区。假证问题涉及人员多、范围广,全市A级旅游景区在日常检票中发现假证较多的有:记者证、军官证、学生证、残疾证、身份证。由于目前各种制假手段泛滥,部分证件足以达到以假乱真的地步,景区在识别假证信息的能力有限,单凭工作人员观察和感知难以辨别。作为旅游管理部门很想在严查假证进景区方面有所作为,但与其他部门和景区实现信息共享方面还存在困难,在识别个人真实信息或建立黑名单制度还不能达到现实要求,部分游客持假证进入景区现象仍将成为旅游市场秩序良性规范中的一大顽疾。

尽管如此,我们在旅游管理工作中督导旅游景区加强学习,采取有效措施查处使用假证进入景区。一是设置固定换票窗口,由专人对持证游客查验证件,依照有关政策办理票务;二是对办理免票或办理半价业务的工作人员不定期进行培训,及时跟进掌握阶段性假证出现的现象和特征;三是在景区安装证件查询系统,增设便携式查询设备,在方便游客的同时,对各种证件进行快速、准确查询,避免游客凭假证进入景区;四是进行网络验证或二次检查,对发现持假证人员不予办理免票并劝阻进入景区和批评教育。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在以下几方面做出努力,严防持假证进入景区。

一是加强对游客文明出游的宣传引导。在景区进出口、广场、售票处设置宣传栏、宣传牌,提示游客文明出游、守法旅游,讲究道德、倡导公平,形成良好的文明旅游氛围。

二是积极开展旅游惠民活动。引导广大游客在旅游消费中得到实惠,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持假证进入景区现象。如组织景区点向市民发放优惠券、一卡通、旅游年卡等;节假日期间举办各种旅游活动实施景区门票价格减免措施;积极支持、鼓励全市旅游景区对特殊人群实施门票价格减免办法等。

三是积极与公安、民政、教育、驻地部队等部门协作。将相关部门颁发证件利用智慧旅游平台进行联网,实现相关信息共享,建立黑名单制度,强化对持假证人员的调查、惩处工作,将经调查确定持假证的人员列入黑名单,录入智慧旅游平台个人信用信息库,并在网上公布个人不诚信记录,使其在一定时期内禁止进入各个旅游景区。

四是积极与执法部门协作。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从制度上规范使用假证进入景区的行为。

感谢您对旅游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17年6月23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旅游局        邮    编:450003

责任领导:何宏波              责 任 人:张  建

联 系 人:禹  鹏              联系电话:67186519

抄    报:市政府督查室 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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