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关于进一步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的建议》“收悉。现就有关事宜答复如下:
对照《关于进一步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郑政﹝2011﹞68号),人社部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在城乡就业工作中多次要求发展家庭服务业。
二、在国家、省、市出台了具体的政策意见,人社部门一直在调研,努力争取地方政策,多次召集家庭服企业研讨,并在省《人力资源开发》杂志上发表调研文章。
三、尽管上级要求政府部门与协会脱钩,人社部门仍在协会办公、调研方面给予扶持,如办公地点在人社部门,全国家庭服务业调查委托进行,并给予资金保障。
四、人社部门进行家庭服务企业千强百户评比,我市有12家家庭服务企业收到表彰。
五、人社部门一直在扶持家庭服务企业。圆方家政、大豫家政、娘家人服务中心等被认定为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为其提供人才支持。
六、尤其是扶持家庭服务业协会工作,将先后培训学校认定为市级定点培训机构,为唯一一家民办培训机构。
七、支持家协开展工作。外地来郑学习,市人社局拍人参加协会座谈会,并将圆方企业在外地推广,在武汉《芳草》杂志上介绍圆方事迹。
八、帮助家政企业获得荣誉。大豫家政总经理王德重被选为金水区政协委员。
九、对家庭服务企业给予社保补贴、创业贷款支持。近三年来为河南大豫家政有限公司等家政企业贷款6次850万元。
以上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有不周之处,请您批评、指正!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
联系单位: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民工工作处
联 系 人:高怀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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