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3165075/2017-00281
  •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建议提案
  • 2017-10-23
  • 2017-10-23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尽快制定郑州市医改新制度、改善医疗服务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1700733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张勤生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尽快制定郑州市医改新制度、改善医疗服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我市职工医疗保险待遇问题。目前我市医疗保险待遇除了报销住院费用外,还制定有门诊规定病种政策,解决了31种常见病、多发病、门诊费用较高的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2016年城镇职工门诊规定病种就医人次371653次,统筹基金支付1.3亿元,为日常门诊就医费用较高人群承担了大部分就医费用。并且城镇职工每月根据本人的年龄计入缴费基数的3%至4.5%不等的个人账户,用于门诊就医和药店购药,可以解决平时门诊就医问题。

二、关于“小病大养”问题。小病大养”主要是有的定点医疗机构降低住院标准,把能门诊治疗的病人收住院,增加基金支出。这种现象与当前医疗环境、医患矛盾也有关系。医学未知领域较多,疾病表现方式也不同,病情变化过程不同,有些疾病早期不易鉴别诊断,需要观察治疗,对于有住院需求病情较轻的病人,要区别对待。下一步,医保和卫生部门将共同努力,建立协调机制,尽力解决“小病大养”问题。

三、关于实施医保门诊统筹问题。我市城镇居民医保已于2010年建立了门诊统筹制度,用于解决城镇居民的普通门诊问题,实现了在门诊待遇上的普惠制。城镇职工的门诊统筹制度正在研究之中,初步方案与您的建议非常吻合,即减少个人账户划入比例,普遍建立门诊统筹制度,门诊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为二类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置门诊报销起付线和封顶线,报销比例实行阶梯式增加。

四、关于建立医事服务费制度问题。市卫计委正在拟定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方案,9月底前正式实施。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取消药品加成,将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建立医事服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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