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67837439/2017-00070
  • 郑州市商务局
  • 综合,政务,建议,提案,建议提案
  • 2017-06-26
  • 2017-06-26
  • 郑商提字〔2017〕4号
关于自贸区内建设进口商品中心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201700831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王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自贸区内建设进口商品中心”的建议收悉。根据市商务局职能范围,经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4月1日,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正式挂牌成立,经开区块作为郑州片区核心区域之一,在功能布局上,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中欧班列(郑州)和高端制造企业聚集等优势资源,重点探索促进交通物流融合发展、投资贸易便利化、特色口岸功能完善、提升制造业转型升级和国际产能合作能力为主要内容的体制机制创新,探索枢纽经济创新发展的新模式、新路径。经开区六区叠加,拥有自贸区“先行先试,制度创新”等有利条件,在区块内建设进口商品分销中心,利于充分发挥经开区块的优势,把真正的实惠带到郑州,把巨大的消费群体引向郑州,促进进口贸易的发展。

一、提高认识,明确做好进口商品中心建设的思路

一是把握市场消费升级机遇。在跨境商品消费增长迅速的市场背景下,在自贸区内扶持建立进口商品分销中心,引导境外消费回流,培育进口新的增长点,促进外贸转型升级。

二是充分利用经开综合保税区的优势条件。在开放发展上,继去年河南自贸区获批建设后,经国务院批复,郑州经开综合保税区正式获批设立。综合保税区是我国目前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手续最简化的特殊开放区域。作为内陆地区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郑州经开综保区将依托郑州跨境综试区、郑州国际陆港、多式联运监管中心以及周边铁路口岸、汽车口岸、粮食口岸、国际邮件转运口岸等资源集聚优势,重点发展进出口商品的国际多式联运、集散分拨、保税采购、保税仓储、电商快件、国际邮包、流通加工、分装分销、城市配送、物流金融、供应链管理等业务,努力打造“一带一路”沿线重要的跨境电子商务与多元化贸易中心、外向型高端制造与生产性服务集聚中心、进出口商品集散分拨与物流配送中心。在时机成熟时,增加建立郑州经开综保区免税商场,赋予商场商品展示、服务电商平台、出国留学、领事馆及海外游客购物等多元化的功能。为引进世界顶级消费品提供平台,助推我省开放型经济快速发展。

三是完善特色配套,做好服务。在进出口商品中心做艺术展示,推广丰富精彩的活动,充分利用好河南的区域优势,展-示地域特色,吸引消费人群。此外,完善配套设施,真正为消费者提供便利化的服务,促进自贸区内进口商品分销的发展。

二、加快出台落实相关政策,为进口商品分销中心建立、增加郑州经开综保区免税商场以及做好服务提供便利化条件

(一)推动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改革创新。围绕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优化食品、化妆品的备案手续。探索对国际大型会展展品简化审批、备案、检验等手续。

(二)畅通国际航空物流通道。支持新郑国际机场增加国际客货运航线航班,构建连接全球主要枢纽机场的空中通道。强化郑州与卢森堡的“双枢纽”建设,探索与芝加哥、莫斯科、法兰克福、阿姆斯特丹等国外重要枢纽城市协同联动的“双枢纽”发展模式。拓展新郑国际机场“空空+空地”货物集疏模式,增加国际中转集拼航线和试点企业。支持设立国际航空运输服务企业,条件具备时,在自贸试验区试点航空快件国际中转及集拼业务。

(三)推进外商投资便利化。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着力构建与负面清单管理方式相适应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对于负面清单之外领域的外商投资项目(国务院规定对国内投资项目保留核准的除外)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实行备案制,探索备案文件自动获准机制,片区管委会负责办理。完善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自由转移其投资收益。

(四)优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监管模式。郑州片区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施“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的通关监管服务模式。确保有效监管前提下,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探索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制定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模式实施细则。优化归类一致性协调解决机制,推动企业使用归类先例辅助查询系统,简化归类争议处置程序。支持符合条件地区申请新设综合保税区和保税物流中心。推动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整合。推进各区域之间通关一体化。探索为片区企业建立企业协调员制度、搭建关企合作平台,主动为企业协调解决便捷通关问题。

(五)完善跨国陆路运输体系。深化中欧班列(郑州)在汉堡、慕尼黑等城市的核心枢纽建设,推动建立中欧国际冷链通道。加密中欧班列(郑州)开行班次,支持开展拼箱、集装箱分装大型设备、国际邮运业务,允许在国内沿线口岸和郑州国际陆港之间开展进出口集装箱加挂业务试点。开通至沿海港口的快捷货运列车,构建东联西进、陆海相通的国际运输通道,完善郑州国际陆港与国内外沿海主要港口的在途运输监管模式。完善促进国际便利化运输相关政策和双边运输合作机制,增加便利运输协定的过境站点和运输线路,加快海外物流基地建设。

(六)构建国内陆空集疏网络。鼓励快递企业利用铁路运送快件,配套建设快件物流基地,依托自贸试验区推动郑州建设全国快递中转集散中心,完善快件处理设施和绿色通道,打造覆盖全国主要经济区域的4小时快件集疏网络。支持国内外快递企业在自贸试验区内的非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办理符合条件的国际快件属地报关报检业务。开展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加快普及公路甩挂运输,推广甩箱运输。扩大“卡车航班”覆盖范围和运营规模,构建以郑州为中心的公路集疏圈。支持周边省市在郑州建设物流园区,开展现代物流业务。加密完善至国内热点城市的空中快线,鼓励发展全货机航班、腹舱货运,构建长距离航空集疏网。

(七)开展多式联运先行示范。打通铁路、公路、航空、水路、邮路等多种联运方式,在多式联运经营人、站场建设与设备配备、规则体系、标准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发展以“一单制”为核心的便捷多式联运。依托航空和铁路口岸,推进铁路舱单与海运、公路、航空舱单共享和舱单分拨、分拆、合并。建立健全适合内陆多式联运的标准规范和服务规则,加强与国际联运规则的相互衔接。鼓励企业间联盟合作,率先突破陆空联运、公铁联运,试点推进快件空铁联运。建设承载“一单制”电子标签赋码及信息汇集、共享、监测等功能的公共服务平台,推进不同运输方式、不同企业间多式联运信息开放共享和互联互通。推进跨方式技术装备标准化,推广应用托盘、集装箱等标准运载单元。进一步完善多式联运枢纽站场和集疏运体系,积极开展面向多式联运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铁路集装箱中心站、铁路物流基地、进出站场配套道路、邮政快递分拨中心等建设。探索利用新技术实现多式联运物流链全程智能化、信息化监管,支持创新郑州多式联运监管模式,实现空、铁、陆、海的有效衔接和互联互通。培育多式联运经营主体,做好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具有跨运输方式货运组织能力、承担全程责任的企业开展多式联运经营。

(八)推动内陆特色口岸创新发展。大力推动郑州航空和铁路国际枢纽口岸建设,支持依法开通国际通程航班,支持设立药品、进境植物种苗(花卉)、木材等指定口岸,尽快建成进口粮食指定口岸,提升肉类、澳大利亚肉牛、水果、冰鲜水产品、食用水生动物、汽车等已有进口指定口岸运营水平。集成优化特色口岸的贸易便利化制度,培育相关加工贸易新业态,吸引大型商贸企业、加工企业入驻,促进口岸与物流、贸易联动发展,形成辐射全球主要经济体、带动区域产业升级的口岸开放新格局。

(九)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提质增效。开展物流技术引进、研发和应用,提升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加快发展冷链、邮政快递、电子信息产品、医药、汽车及零部件、家居建材、农产品及农资等优势专业物流,建设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物流集群。改造提升传统运输和仓储企业,支持发展第三方、第四方物流并培育发展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服务商,全面提升物流业与制造业、商贸业联动发展水平。支持物流金融新模式,鼓励物流企业、金融机构联合发起物流产业投资基金、设立物流保险等,探索运价指数衍生品开发与交易业务。建立“物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鼓励创新物流互联网金融新业态。鼓励供应链金融市场主体聚集,支持企业发展多元化供应链金融业务。逐步探索搭建统一标准化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搭载物权信息查询和物流企业信用服务等功能。

(十)增强区域辐射带动功能,形成引领中原经济区协同发展新格局。探索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合作便利化。积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海关、检验检疫、认证认可、标准计量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探索与沿线国家实施投资贸易便利化的机制。开展平行贸易业务,研究探索将平行贸易方式拓展至主要高端商品领域,打造展示、交易、服务、检测、维修等一体化的平行进口综合商贸服务基地,并将郑州片区优势产品平行出口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十一)集聚跨国公司和企业集团的区域性、功能性总部。促进跨国公司区域总部及功能中心向郑州片区聚集,重点吸引大型企业采购中心、分拨中心、分销中心、结算中心、研发中心等落户,形成总部经济产业集群。

(十二)建立国际文化贸易发展平台。引进境内外文化企业集团,积极推进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建设。深化艺术品交易市场功能拓展。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引进文化产业国际知名的金融投资公司、财富管理公司、艺术品拍卖公司等开展相应业务。在自贸试验区内建设文化艺术品保税展示、交易综合服务平台。构建郑州片区文化产业投融资服务体系。

(十三)着力发展专业服务业。积极引进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鉴证机构、公证评级机构、战略咨询机构、工业设计机构、工程设计机构等,促进郑州片区国际化专业服务发展。引进和培育一批国际性、国家级品牌展会,集聚国内外会展龙头企业、会展领军人才,推动建设郑州国际会展名城。促进广告、咨询、商务中介、人力资源服务等行业向“专精特优”方向发展。积极培养涉外专业服务业人才,积极引进国际专业服务人才。

(十四)大力吸引国际创新要素集聚,实现自贸区和自创区联动发展。发挥“双自联动”叠加效应,优化要素资源配置,探索创新要素便利流动机制,促进国内外人才、技术、资本、信息等在郑州片区集聚。

1.建设国际创新人才汇聚高地。集聚一批站在行业科技前沿、具有国际视野和产业化能力的高层次人才,将郑州片区打造成国家级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落实人才签证实施细则,研究制定自贸试验区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明确外籍人才申请和取得人才签证的标准条件和办理程序。对外籍高层次人才开辟绿色通道、简化手续,为高层次人才出入境、工作、在华停居留提供便利。允许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优秀留学生,毕业办理就业居留许可后在自贸试验区工作。支持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以跨境项目合作方式吸引外国科学家及团队参与。支持有条件的国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国外机构合作设立境外分支机构,帮助国内企业积极参与国际人才竞争与合作。

2.打造国际化人才宜居宜业宜研环境。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双自”联动优势,在人才评定、人才需求、人才专项资金使用方式等方面积极开展政策突破和体制机制创新。为外籍人才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服务和语言学习机会,多形式多渠道帮助外籍人才更好地融入中国社会。将高端国际贸易、投资、金融、物流、枢纽经济等人才纳入“智汇郑州1125聚才计划”实施范围,在人才引进、创新创业、安居保障等方面对创新人才给予政策扶持,创建国际高标准的就业、生活环境。加快落实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扩大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实施范围,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职务发明法律制度,使创新人才分享成果收益。

 

 

2017年6月26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商务局        邮    编:450007

联 系 人:刘孟瑞              电    话:67185321

抄    报: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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