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67837439/2017-00072
  • 郑州市商务局
  • 综合,政务,建议,提案,建议提案
  • 2017-06-26
  • 2017-06-26
  • 郑商提字〔2017〕6号
关于自贸区建设的一些建议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201700827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王辉委员:

您在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自贸区建设的一些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自贸区建设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接到该提案后,经自贸区工作组认真调查研究,现结合(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建设实施方案做如下答复,请您审阅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加快建设贯通南北、连接东西的现代立体交通体系和现代物流体系,将郑州片区建设成为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的现代综合交通枢纽、全面改革开放试验田和内陆开放型经济示范区。加密国际双向运输通道,促进空地衔接、陆铁联运等多种方式融合发展,创新建设内陆特色口岸,畅通“贯通南北、连接东西、辐射全球”的物流体系,将郑州片区建成国际一流的物流交通立体枢纽。我们采取了如下措施:

1.畅通国际航空物流通道。支持新郑国际机场增加国际客货运航线航班,构建连接全球主要枢纽机场的空中通道。强化郑州与卢森堡的“双枢纽”建设,探索与芝加哥、莫斯科、法兰克福、阿姆斯特丹等国外重要枢纽城市协同联动的“双枢纽”发展模式。拓展新郑国际机场“空空+空地”货物集疏模式,增加国际中转集拼航线和试点企业。支持设立国际航空运输服务企业,在条件具备时,在自贸试验区试点航空快件国际中转及集拼业务。

2.扩大航空服务对外开放。支持新郑国际机场做大做强,引入基地航空公司、内外资物流集成商和国际货代服务企业。支持具备条件的外国航空公司和基地航空公司开展国际航班代码分享。支持新郑国际机场与国际枢纽机场建立航空货运联盟,在航线网络、货物、数据方面开展合作。支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临空经济,重点支持航空器及零部件研发、制造、维修企业在郑州片区集聚,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所需的进口机器、设备予以免税。

3.完善跨国陆路运输体系。深化汉堡等中欧班列(郑州)核心枢纽建设。加密至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的班列,支持开展拼箱、集装箱分装大型设备、国际邮运业务,允许在国内沿线口岸和郑州国际陆港之间开展进出口集装箱加挂业务试点。开通至沿海港口的快捷货运列车,构建东联西进、陆海相通的国际运输通道,完善郑州国际陆港与国内外沿海主要港口的在途运输监管模式。完善促进国际便利化运输相关政策和双边运输合作机制,增加便利运输协定的过境站点和运输线路,加快海外物流基地建设。

4.构建国内陆空集疏网络。鼓励快递企业利用铁路运送快件,配套建设快件物流基地,依托自贸试验区推动郑州建设全国快递中转集散中心,完善快件处理设施和绿色通道,打造覆盖全国主要经济区域的4小时快件集疏网络。支持国内外快递企业在自贸试验区内的非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办理符合条件的国际快件属地报关报检业务。开展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加快普及公路甩挂运输,推广甩箱运输。扩大“卡车航班”覆盖范围和运营规模,构建以郑州为中心的公路集疏圈。支持周边省市在郑州建设物流园区,开展现代物流业务。加密完善至国内热点城市的空中快线,鼓励发展全货机航班、腹舱货运,构建长距离航空集疏网。

5.开展多式联运先行示范。打通铁路、公路、航空、水路、邮路等多种联运方式,在多式联运经营人、站场建设与设备配备、规则体系、标准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发展以“一单制”为核心的便捷多式联运。依托航空和铁路口岸,推进铁路舱单与海运、公路、航空舱单共享和舱单分拨、分拆、合并。建立健全适合内陆多式联运的标准规范和服务规则,加强与国际联运规则的相互衔接。鼓励企业间联盟合作,率先突破陆空联运、公铁联运,试点推进快件空铁联运,打造多式联运国际性物流中心。建设承载“一单制”电子标签赋码及信息汇集、共享、监测等功能的公共服务平台,推进不同运输方式、不同企业间多式联运信息开放共享和互联互通。推进跨方式技术装备标准化,推广应用托盘、集装箱等标准运载单元。进一步完善多式联运枢纽站场和集疏运体系,积极开展面向多式联运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铁路集装箱中心站、铁路物流基地、进出站场配套道路、邮政快递分拨中心等建设。探索利用新技术实现多式联运物流链全程智能化、信息化监管,支持创新郑州多式联运监管模式,实现空、铁、陆、海的有效衔接和互联互通。培育多式联运经营主体,做好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具有跨运输方式货运组织能力、承担全程责任的企业开展多式联运经营。

6.推动内陆特色口岸创新发展。大力推动郑州航空和铁路国际枢纽口岸建设,支持依法开通国际通程航班,支持设立药品、进境植物种苗(花卉)、木材等指定口岸,尽快建成进口粮食指定口岸,提升肉类、澳大利亚肉牛、水果、冰鲜水产品、食用水生动物、汽车等已有进口指定口岸运营水平。集成优化特色口岸的贸易便利化制度,培育相关加工贸易新业态,吸引大型商贸企业、加工企业入驻,促进口岸与物流、贸易联动发展,形成辐射全球主要经济体、带动区域产业升级的口岸开放新格局。

7.促进物流业发展提质增效。开展物流技术引进、研发和应用,提升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加快发展冷链、邮政快递、电子信息产品、医药、汽车及零部件、家居建材、农产品及农资等优势专业物流,建设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物流集群。改造提升传统运输和仓储企业,支持发展第三方、第四方物流并培育发展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服务商,全面提升物流业与制造业、商贸业联动发展水平。

8.促进金融支持现代物流发展。支持物流金融新模式,鼓励物流企业、金融机构联合发起物流产业投资基金、设立物流保险等,探索运价指数衍生品开发与交易业务。建立“物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鼓励创新物流互联网金融新业态。鼓励供应链金融市场主体聚集,支持企业发展多元化供应链金融业务。逐步探索搭建统一标准化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搭载物权信息查询和物流企业信用服务等功能。

二、作为制度创新、改革试验核心区,重点推进加快金融开放创新模式探索,郑东区块依托金融总部和高端服务业集聚优势,重点探索投资制度改革、金融开放创新、要素市场建设、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等。大力吸引国际创新要素集聚,实现自贸区和自创区联动发展。

1.建设国家区域性现代金融中心。壮大银行、证券、保险主体金融业,扩大“金融豫军”规模,规范和支持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以便利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为核心,加快建设郑东新区金融集聚核心功能区,重点发展消费金融、供应链金融、绿色金融、离岸金融、互联网金融等现代金融业,创新金融资源供给渠道,改革金融资源供给方式,提高金融资源配置的精准度和有效性,为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2.放宽金融机构准入限制。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金融机构设立外商独资银行,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金融机构与中国企业出资共同设立中外合资银行。推动金融服务业对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有序开放,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内中资民营企业在郑州片区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支持保险机构在郑州片区开展业务创新,探索特殊风险分散机制,加大再保险对巨灾保险、特殊风险的保险保障力度。

3.完善公共服务领域和个人跨境金融服务。探索郑州片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双向投资于境内外证券市场。允许外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外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发起管理人民币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银行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的原则办理经常项目收结汇、购付汇手续。

4.探索建立本外币账户管理新模式。创新本外币账户设置、账户业务范围、资金划转和流动监测机制,构建符合郑州片区实际的本外币账户体系,支持市场主体通过自贸试验区本外币账户开展跨境投融资创新业务,促进跨境贸易、投融资结算便利化。进一步简化经常项目外汇收支手续, 片区内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等级为A类的企业,在真实、合法交易基础上,货物贸易收入无需通过待核查账户,可直接进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结汇。探索建设境内境外互动、本币外币互动、内企外企互动的人民币离岸业务在岸结算区域交易中心。

5.探索开展以资本项目可兑换为重点的外汇管理改革。探索在片区内试行资本项目限额内可兑换,符合条件的机构在限额内自主开展直接投资、并购、债券工具、金融类投资等交易。深化外汇管理改革,直接投资外汇改由银行直接办理,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资金可意愿结汇,在片区银行办理。

6.深化跨国公司本外币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改革。放宽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准入条件,允许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备案开展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进一步优化资金池管理,允许经银行审核真实、合法的电子单证办理经常项目集中收付汇、轧差净额结算业务。在现行跨国企业集团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业务准入门槛,简化办理条件,便利更多跨国企业集团在郑州片区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

7.推动跨境人民币融资。支持郑州片区内企业用好用活现行政策,通过境外放款、跨境借款、跨国企业集团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等方式开展双向人民币融资。鼓励郑州片区内银行开展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业务。允许郑州片区内企业的境外母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在健全风险防控机制的前提下,允许郑州片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金融机构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贷款、发债等形式从境外自主融入本外币资金,拓宽境外资金回流渠道。支持片区内符合互认条件的基金产品参与内地与香港基金产品互认。支持片区内企业“走出去”开展直接投资,鼓励境外机构使用人民币对内直接投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离岸人民币业务,支持境外机构开立境内人民币账户。

8.支持国际贸易融资创新。鼓励金融机构等市场主体探索国际贸易融资产品和服务创新,形成内保外贷、仓单质押融资、出口信用保险等贸易融资综合解决方案。探索商业银行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贸易融资业务开展,提高国际贸易融资便利化水平。

9.加快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金融机构设立、开发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规律和特点的新型科技金融产品、组织机构和服务模式。支持银行建立多元化渠道,通过与创投机构、科技园区、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对接联动,整合创新平台服务模式,完善科技信贷管理机制,丰富科技信贷产品。培育和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挂牌上市和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实施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积极争取纳入国家投贷联动试点范围,鼓励银行在完善风险定价的基础上,采用多种风险补偿手段,通过合法途径分享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股权、选择权等权益。

10.积极培育文化金融业态。支持企业探索新的文化产品融资模式,鼓励开展版权、专利、方案等质押贷款业务。对资金需求规模较大的文化企业,通过银团贷款模式提供金融支持;小微文化企业通过产业基金、租赁、保理、众筹等渠道实现融资。拓宽融资租赁产品范围,试点将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收费权等无形资产作为融资租赁产品。支持建立相应的无形资产信用评估、认证机构。

11.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对持有各类牌照金融机构的分类监管机制,健全符合自贸试验区内金融业发展实际的监控指标,研究对跨行业、跨机构、跨市场交叉性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工作,探索准(类)金融活动的全覆盖监管。完善金融监管措施,加强监管协调与合作,做好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工作,防范非法资金跨境、跨区流动和非法集资活动。建立健全自贸试验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

12.大力推进国际通信专用通道建设。充分发挥郑州互联网国际通信专用通道优势,大力集聚发展信息服务和数据处理服务行业,助力国际贸易、跨境电商、离岸服务外包等业态发展。增强郑州国家互联网骨干直联点流量疏通能力,积极参与国家互联网骨干网络架构优化调整,加快建成区域互联网交换中心和连接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的高速通道,持续扩容互联网国际出口和省级出口带宽,畅通信息丝绸之路。统筹布局云计算大数据基础设施,构建支撑对外开放的数据高地。

三、会展和高端服务业都是自贸区建设的重中之重,因此我们将通过如下几方面措施提高广大民众的生活水平和消费档次。

1.推进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支持发展信息技术外包、业务流程外包等服务业,积极承接国际(离岸)服务外包业务,逐步将服务外包业务扩展到软件开发、应用服务、系统工程承包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服务出口。支持企业积极应用国际电子商务及第三方平台,开拓工程及技术承包、劳务输出、文化传播、中医药服务等境外市场。

2.积极融入河南省“全域旅游”。加紧建设郑州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积极配合争取郑汴洛全域旅游示范区落地。发挥郑州国际航空网络和文化资源优势,积极吸引境内外游客,培育文化旅游、医疗旅游、会展旅游等融合业态,与中原城市群形成旅游线路联动、服务联动。完善提升旅游综合要素,拉长产业链条,壮大旅游产业。

3.培育国际医疗服务贸易。发挥国际航空网络和文化旅游优势,积极吸引国际高端医疗企业和研发机构在郑州片区集聚,以健康检查、慢病治疗康复、中医养生保健、整形美容、先进医疗技术研发和孵化为重点,培育康复、健身、养生与休闲旅游融合发展新业态。鼓励片区医疗机构在治未病服务项目纳入收费项目和确定收费标准等方面先行先试。鼓励社会资本在郑州片区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

4.建立国际文化贸易发展平台。引进境内外文化企业集团,积极推进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建设。深化艺术品交易市场功能拓展。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引进文化产业国际知名的金融投资公司、财富管理公司、艺术品拍卖公司等开展相应业务。在自贸试验区内建设文化艺术品保税展示、交易综合服务平台。构建郑州片区文化产业投融资服务体系。

5.着力发展专业服务业。积极引进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鉴证机构、公证评级机构、战略咨询机构、工业设计机构、工程设计机构等,促进郑州片区国际化专业服务发展。引进培育一批国家级、区域性品牌展会,巩固提升郑州区域性会展中心地位。促进广告、咨询、商务中介、人力资源服务等行业向“专精特优”方向发展。积极培养涉外专业服务业人才,积极引进国际专业服务人才。

四、通过相关优惠政策吸引大量企业入驻自贸区,从而加大自贸区的业务发展和创税,增加建立郑州经开综保区免税商场,把境外消费留在国内,把高端消费人群引向郑州。

1.推进海关税收征管方式改革。试行企业自主报税、自助通关、自助审放、重点稽核的通关征管模式。创新担保方式,以企业为管理单元,探索建立与企业责、权、利和风险(或信用)等级相一致的征纳方式。依托关银信息互通,实现涉税担保信息化管理,逐步建立涵盖所有涉税担保业务、所有通关现场的税收总担保制度。促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选择性征收关税、其他相关进出口税收等政策在郑州片区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行试点。

2.集聚跨国公司和企业集团的区域性、功能性总部。促进跨国公司区域总部及功能中心向郑州片区聚集,重点吸引大型企业采购中心、分拨中心、分销中心、结算中心、研发中心等落户,形成总部经济产业集群。
    3.建设国家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生态圈。加快推进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三个平台”(单一窗口综合服务平台、综合园区发展平台、人才培养和企业孵化平台)和“七个体系”(信息共享体系、金融服务体系、智能物流体系、信用管理体系、质量安全体系、统计监测体系、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统筹发展跨境电商及配套线下业务,完善相应的海关监管、检验检疫、退税、物流等支撑系统,加快推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配套平台建设,形成完善的跨境电商产业生态圈和千亿级产业集群。支持开展进境邮件“一点通关、分拨全国”,研究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和商业快件及邮政包裹搭乘中欧班列(郑州)出口等业务。

4.打造国际化人才宜居宜业宜研环境。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双自”联动优势,在人才评定、人才需求、专项资金使用方式等方面积极开展政策突破和体制机制创新。为外籍人才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服务和语言学习机会,多形式多渠道帮助外籍人才更好地融入中国社会。将高端国际贸易、投资、金融、物流、枢纽经济等人才纳入“智汇郑州1125聚才计划”实施范围,在人才引进、创新创业、安居保障等方面对创新人才给予政策扶持,创建国际高标准的就业、生活环境。加快落实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扩大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实施范围,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职务发明法律制度,使创新人才分享成果收益。 

 

 

2017年6月26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商务局        邮    编:450007

联 系 人:倪 永               电    话:67185321

抄    报: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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