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17-00561
  •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 提案
  • 2017-07-13
  • 2017-10-24
  • 2017-07-13
关于合理处理废油减少环境污染的提案答复(编号:2017000274)
关于合理处理废油减少环境污染的提案答复(编号:2017000274)

对市十三届委员会四次会议

第201700027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刘志勇委员:

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合理处理废油减少环境污染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提案非常有针对性,对我们的工作也是一种监督与促进,现将我市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及对废矿物油管理工作的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当前危险废物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严峻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产生量越来越大,危险废物带来的环境风险日益凸显。为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减少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风险,陆续颁布实施的新《环保法》、“土十条”、“两高司法解释”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均对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我市顺应形势任务发展,正在持续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危险废物管理体系不断完善、监管能力明显增强。但随着危险废物产生量逐年增多,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和处置等违法案件的风险持续增加,因废矿物油引发的刑事案件,或其他地区频发的危险废物跨区域倾倒、非法处置造成的污染环境事件来看,形势异常严峻。特别是2015年发生的山东章丘“10.21”非法倾倒危险废物致人死亡案、江苏省靖江地下偷埋万吨危险废物案等,影响恶劣,触目惊心,发人警醒。

当前,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已经成为危险废物非法倾倒重灾区,危险废物污染呈现发散式、隐蔽性、流动性、高风险特点,危险废物监管形势异常严峻。

二、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三、努力开创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新局面

2017年6月8日,郑州市下发了《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以实现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落实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危险废物各项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切实履行危险废物监管责任为指导思想。

以“摸清全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底数;规范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为工作目标。重点整治机动车维修行业产生的废矿物油、沾染危险废物废弃物、废漆渣、废蓄电池、废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和其他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专项活动共分四个阶段:启动阶段2017年7月1日-7月5日、调查阶段7月6日-8月31日、督查抽查阶段9月1日-2017年9月20日)、总结阶段9月下旬。

《通知》要求:一是深化危险废物登记,强化数据核实。各县(市、区)环保局对辖区单位开展现场核查,进行申报数据核实,对虚报、瞒报的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进行处罚。二是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现场打分评估工作。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指标要求,各县(市、区)环保部门逐项对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考核评分,着重对现场危险废物标识设置情况、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情况、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台帐、应急预案备案、转移联单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三是加强问题单位的督查督办。对检查发现存在环境问题的单位一律下达正式的责令整改文书并督促落实整改,并指派专人做好现场督办工作,坚决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对不认真整改或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要依据《固废法》、新《环保法》和“两高”司法解释进行处理。

同时,为有效提高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能力,不断创新管理手段,严格环境监管,不断提高危险废物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如利用郑州市危险废物物联网监管系统,深入开展涉危企业管理信息填报工作。通过涉危企业动态数据库的建立,推动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的全过程监管,逐步形成来源可追、去向可查、责任可究的全过程危险废物监管体系。

下一步要实现对所有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的管理全覆盖,实现对所有危险废物实施动态管控,实现危废申报、转移计划、转移联单、管理计划、应急预案、动态台账记录等危险废物各项环境管理的信息化。鼓励产危单位依托第三方提升其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通过多种方式方法的创新,推进我市危险废物废矿物油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和信息化建设步伐。

 

201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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