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17-01258
  •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 提案
  • 2017-08-15
  • 2017-10-26
  • 2017-08-25
关于防治雾霾天气的建议答复(编号:2017000141)

 对市十三届委员会四次会议

第2017000141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郑方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防治雾霾天气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监管职责

根据各级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力量、统一行动,形成大气污染防治的强大合力,形成有利于推进环境改善的工作格局。市环保局成立专门的督查组织,对发现的未整治到位、违法问题未处理到位的,跟踪督查到位。市攻坚办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各项措施取得实效。进一步完善市委市政府、市直委局、县(市、区)三级督导体系,强化日常督导、专项督导,加大追责力度。在大气污染防治及“小散乱污”等专项活动中采取明察暗访。各县(市、区)也成立了督查队伍,对疑难问题及时报请政府协调解决。

二、强化宣传引导,提高污染减排意识

层层传导压力,协调大气办,按网格管理的要求,细化责任到人,任务落实到位,建立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宣传联席会议制度;正面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落实《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民治污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利用“世界环境日”等重要节点,通过网络等载体宣传,增强公众环境意识。积极参加河南省环保法律法规深入城乡居民户大宣传活动,全面开展郑州市大气污染源摸底调查工作等专项活动。组织“郑州环保世纪行”采访团,深入工业企业等一线实地督导采访,引导和推进防治攻坚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开展“环境污染有奖举报”活动,提高污染减排意识。

三、突出重点污染治理,不断健全奖惩机制

今年我市要求现有279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进行拆改,截止目前,已完成278台。燃煤锅炉“煤改气”,出台了《郑州市大气污染有奖举报暂行办法》。落实《郑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周排名奖惩机制(暂行)》,市每周排名,在市属媒体公布,奖罚金额计算时按权重分摊,并进行纪律处分。落实《郑州市2017年加快推进供热供暖实施方案》、《郑州市2017年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实施方案》、《郑州市2017年加快推进燃煤散烧治理实施方案》、《郑州市2017年严格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和《郑州市2017年严格大气污染防治管控实施方案》等5个实施方案,严格考核并进行大力表彰奖励和强化追责问责。

四、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强化网格监管,按照《河南省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指导意见》,全面实施环境监察执法网格化管理;协调整治到位,切实履行环保部门各项责任;8月31日前按照《郑州市整治小散乱污企业实施方案》要求,确保所有问题整治到位;全面实施环境执法“双随机”制度。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改革精神,我们将以环保部7月28日新发布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为契机。按行业逐步推动排污许可证全覆盖,先易后难以及满足环境管理需要,强化排污许可证管理,严格环境监督执法,对无证排污的实施停产整治,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五、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机制,持续推进污染防治

落实好《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根据重污染天气情况可实行弹性工作;合理安排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停课,停课不停学;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化工、印刷等工业企业停产停业,实施社会车辆在城区内单、双号限行,增加清洁能源公交车的使用,倡导市民绿色出行。加快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和应急减排措施修订工作方案》要求抓好落实,进一步增强指导性、针对性,解决“一刀切”等问题,落实错峰生产。

六、大力抑制交通污染,倡导绿色出行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倡导居民绿色出行,采取了调低公交乘车费用、倡导少开一天车、工会会员刷卡补贴、加大宣传力度等等措施,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机动车限号、限行,市政府从2014年就开始研究此项工作,也逐步开展了一些工作,例如黄标车限行,重型柴油车限行等。市政府也将机动车限号、限行等措施写入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市交警支队也正在拿具体方案,待条件成熟后公布实施。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 我们相信在您的支持和监督下,我市的环境质量将得到较大改善。

再次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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