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66/2017-00545
  • 郑州市教育局
  • 综合,政务,建议,提案,建议提案
  • 2017-08-14
  • 2017-08-14
关于政府接管小区配套幼儿园提案的答复(编号:201700053号)

冯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政府接管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学前教育工作的了解、关注和支持。发展学前教育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是孩子幸福人生的奠基工程,是国家培养人才的先导工程。自2011年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以来,我市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办园方向,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全市幼儿园达到1516所,较2010年增加632所;在园幼儿368268人,较2010年增加146181人;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90%,较2010年增加21.7个百分点,“入园难”进一步缓解,学前教育发展迈上新的台阶。

一、开展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17〕3号)要求,省里已初步制定《河南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办法》对小区配建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移交,做出细致全面的规定,明确各方责任单位,尤其是对小区配套幼儿园的移交和举办做出了明确规定。

我市将严格贯彻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政策,开展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对未按规定建设或移交、没有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的要求全面整改。

二、扩充公办幼儿园资源

(一)政府购买幼儿园。尝试通过政府购买或租赁的方式,扩充一批公办普惠性幼儿园。

(二)扎实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2016年9月,市教育局成立了郑州市幼儿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从组织领导层面保障幼儿园建设工程顺利实施。2017-2020年,新建幼儿园100所左右,预计提供学位3万个。目前,规划的100所幼儿园建设项目已经纳入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重大项目子工程进行实时跟踪监管。

(三)科学制定幼儿园建设与发展规划。按照国家、省两级要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首要基本原则是注重科学规划,充分考虑人口政策调整和城镇化进程的需要,优化幼儿园布局。我市将继续坚持政府主导,坚持公益普惠,坚持公办民办并举,紧紧围绕“做有未来的教育”这一理念,编制和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统筹考虑城镇化发展、二孩政策实施等因素对我市人口发展趋势的影响,适时调整新建、改扩建幼儿园规划建设项目,努力使大多数适龄儿童都能享受到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着力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

(四)稳定优化师资队伍。我市将进一步督促县区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补足配齐公办幼儿园教职工。逐步建立幼儿园教师长效补充机制和灵活的用人机制,在核编暂不能到位或现有核编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或由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配备等方式予以解决,落实国家、省两级政策、逐步实现非在编教师与在编教师同工同酬,加强培训提升,确保任职资格证通过率达到100%。

三、完善财政奖补政策

(一)加大财政投入。2016年,我市启动了学前教育惠民发展工程,这是我市17个教育重大工程之一。我市制订了郑州市学前教育普惠发展奖补办法,将发展普惠学前教育专项奖补资金列入年度预算,用于支持扩充普惠资源。2016年市财政下达学前教育普惠发展专项资金4200万元,2017年市财政下达学前教育普惠发展专项资金3700万元。按照入园率、普惠比、投入比(含财政占比、公办率、新建园情况)三个因素,设立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奖补、发展普惠性幼儿园奖补、加快发展加大投入奖补项目,依据县区发展水平给予奖补。

(二)建立成本分担机制。《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17〕3号)明确提出“建立起与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生均拨款、收费、资助一体化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河南省政府计划从2018年春季学期起完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河南省财政厅、教育厅已联合研究起草了《关于完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17年5月印发公文(教办财〔2017〕344号)在全省广泛征求意见。我市将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要求,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落实县级政府投入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省定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基准综合定额、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奖补标准和建设标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家庭经济困难资助政策,推动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

感谢您对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的关心,相信通过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市学前教育将会更加规范有序、科学健康地发展。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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