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66/2017-00596
  • 郑州市教育局
  • 综合,政务,建议,提案,建议提案
  • 2017-08-14
  • 2017-08-14
关于教育资源学校游泳场馆综合利用管理建议提案的答复(编号:201700081号)

吴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教育资源学校游泳场馆综合利用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游泳是仅次于田径的第二大竞技运动项目,游泳水平直接关系着一个国家在世界体坛的地位,是世界上最受人们欢迎的运动项目之一,长期从事游泳运动能够强身健体、培养坚韧的意志。随着我市学校体育的不断发展,部分具备场地条件的省级示范性高中已经开设了游泳课程,并能保证一周两节,深受学生喜爱。游泳是项竞技性很强的运动,我市多次组织郑州市中小学生游泳比赛暨“晨光”中学生游泳比赛。

为提高游泳场馆的利用率,让游泳走进学校教育,使更多的学生能够全面锻炼,培养学生勇敢、顽强的优良品质和有效提高适应自然环境和自身生存的能力,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出台相关政策和措施。鼓励学校和社会资源有机的结合在一起,更好的发挥学校场馆资源,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一方面提高学校场馆资源利用率,另一方面减轻学校的资金压力和管理压力。在保障学校基础教学的前提下面向社会开放,让更多的市民和中小学生参与到游泳项目中,更好地普及游泳项目。

二、将游泳教育作为体育重点实施项目列入学校教育大纲。要求有游泳场馆的学校探索开展游泳课程教学工作,并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成立游泳校队,举办郑州市中小学校游泳比赛,不断扩大游泳普及程度,为游泳项目培养后备人才。此外,也要对游泳特长生给予政策支持,积极协调有条件的学校申请游泳体育传统项目学校。

三、鉴于郑州市中招体育考试的基本政策情况和游泳场馆的资源情况,我局将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到江浙地区考察校园游泳项目,待条件成熟时将游泳列入中招体育考试项目。

四、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建议各学校在新校建设上多考虑游泳场馆的建设,整合学校体育教育资源,把游泳列为学校体育教学必修课程,打造游泳体育特色学校。

感谢您对郑州教育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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