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书策委员:
感谢您在百忙中对郑州市培训市场的关心和关注,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各类教育辅导机构,切实减轻学生负担”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郑州市民办教育经过多年的发展,在满足人民群众教育多元化选择方面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已经成为郑州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同时,如您所知,无证培训办学的问题还较为突出,往往在消防、卫生、办学场地、退费等方面存在隐患,教学设备设施简陋、管理混乱、教育教学质量没有保障,它们以低成本运作,以低收费吸引生源,严重影响了郑州教育培训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对此郑州市教育局高度重视,近几年,市教育局加大整治无证办学的力度,多次召开会议,下发文件,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通过拉网式排查、联合执法等方式,对辖区民办学校安全隐患和无证办学情况进行查处规范并建章立制。同时,市教育局建立了民办学校网上查询系统对全市民办学校基本信息进行公示。此外,每年年检结束后,还会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合法办学单位名单,方便群众查询鉴别。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也采取了多种措施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如:利用年检排查、不定期突击检查、下发停办通知书、致学生家长的公开信、通过媒体宣传进行舆论引导等,在治理无证办学方面取得了很多成效。
2014年5月14日郑州市教育局下发了《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对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清理整顿的通知》,对全市培训机构进行一次专项清理整顿,围绕办学资质、收费、从教人员资格、安全隐患等,对各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进行拉网式全面清查。
同年6月,郑州市教育局下发了《郑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教育机构)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已审批的所有民办学校(教育机构)进行一次全面筛查。突出在审批程序、审批依据、审批范围以及所审批学校(教育机构)的办学条件、师资状况、办学内容等方面进行一次对照筛查。
通过筛查对存在问题的民办学校(教育机构),督促其立即整改,抓紧规范到位,对整改规范不到位的民办学校(教育机构)坚决取缔,对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要勒令学校进行清退;对无证办学的情况进行了梳理汇总,达到条件的督促培训机构尽快完善办学资质,对存在问题较为严重的无证培训机构,立即下发停办通知书,及时将无证办学培训班报当地人民政府,建议当地政府以联合执法的形式进行查处。通过清理、整顿、查处,郑州市无证培训机构呈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
但清理整治无证办学机构是一项涉及民政、教育、人社、卫生、消防、公安、物价、税务等多个部门的系统性、综合性工作,单靠某一部门难以及时有效地清理、整顿、查处。建议由政府联合多部门建立长效机制,齐抓共管,联合执法,从源头上遏制无证办学,从根本上消除无证办学。
2015年8月8日,市政协对此问题进行了专项督导,督导组对郑州市教育局所做的工作给予了肯定。6月,市政协主席王璋专门主持召开双月协商会,邀请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专家、办学人围绕培训机构对此展开讨论进行协商。今年4月,我们又印发了《郑州市教育局关于推进基础教育阶段文化教育类民办培训机构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郑教民〔2017〕23号)旨在通过引导培训机构转型发展,切实推进我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创新发展方式,提升内涵质量,探索新型的教育服务供给体系,打造“学在郑州,影响全国”的民办教育培训品牌。
2016年我们对郑州市民办小升初入学进行了改革,由民办学校自己出题考试到引进第三方“统一时间节点、统一录取方式、统一评价流程”进行评价。对招生相关机制进行完善:1.完善报名:一次报名两所学校。2.完善评价工具:委托第三方联合评价。3.完善阶段性评价结果:一次评价,结果共享。通过深化小升初改革,解决部分培训机构变相考试为学校选拔生源等一系列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使培训机构向着素质化、全面化提升孩子能力方向发展。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您的提案,继续与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各相关单位加强会商,深入调研,扎实推进我市教育辅导机构规范管理工作。
陈书策委员,再次感谢您对郑州民办教育的关心支持,希望通过您的提案,能够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齐抓共管,我们将继续努力,进一步加强郑州培训市场管理,推动郑州市民办教育健康发展,让人民满意、让家长满意、让社会满意。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