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长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母亲教育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通过对您的提案内容进行认真阅读、反复研究,让人能感觉到您对教育事业发展非常关心,对郑州教育改革发展的一些问题现象有着比较深入的思考研究,在此对您表示深深的谢意!
您在提案中提到:“道德教育,怎样做人,是教育中更基础的东西。”对您的这一观点,我们表示非常赞同。多年以来,郑州教育一直遵循“立德树人”的宗旨,在所有教育教学过程中坚持“德育为先”,教育是育人的,育人一定是先“育德”再“育才”。在育人上,我们提出在学校内一定要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面育人;学校外,一定要争取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实现学校、社会、家庭三方共同育人,为立德树人创造良好环境。
按照我们的理解,您所提的“母亲教育”应属于“家庭教育”范畴。在这一方面,市教育局及功能范围所辖的各学校一直在不断创新,努力探索。
一、您在提案中提出,在幼儿园、高中、大学、社区学院等教育阶段设立“母亲教育”相关课程内容。在工作中,我们一直以德育和家庭教育为切入口,不断努力推进工作:
(一)在中学阶段,通过在语文、历史等学科教学过程中加入传统文化、国学经典等相关内容加以实施,在一些学生社团专门开设了社团课程进行针对性较强的课程学习。
(二)在幼儿园建立家长委员会(现实中以女性家长为主),除了发挥家长的幼儿园管理方面的作用外,还特别针对家长开展幼儿心理学、教育学、营养学、健康学等内容的教授。
(三)我们还通过社区学校—社区学院—社区大学三级社区教育体系作用的发挥,积极发动妇联、工会、高校院所等力量,针对社区居民、成人进行各类通识教育和一些专业知识技能的教育传授,其中就包括家庭教育。
(四)大学课程的设置权限在国家,我们郑州市不具备这样的职能权限。尽管如此,市管高校也积极通过现有的选修课、社团课、学生会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年轻女大学生这一方面的教育。
二、国家对教育高度重视,各级党委政府把教育事业发展始终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就郑州市来讲,教育事业发展经费做到逐年递增,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做好了坚实的保障。
三、您提出的“有关研究部门、大学应加大研究力度,尽早制定出一整套完整的适合我国国情的‘母亲教育’理论体系和制度并进行立法。”“母亲教育”作为您的一个提法,纳入“家庭教育”比较合适,与家庭教育其他方面的内容一并考虑研究、一并推动实施。市教育局会积极配合研究部门和大学加大研究力度,推动立法并实施。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