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66/2017-00646
  • 郑州市教育局
  • 综合,政务,建议,提案,建议提案
  • 2017-08-14
  • 2017-08-14
关于增进规范我市中小学教学秩序建议提案的答复(编号:201700540号)

敬永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进规范我市中小学教学秩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郑州市教育局非常重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在健全管理机制,完善考评办法,加强思想引领,加大监督问责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在一些地方,个别学校或教师教学方式单一,甚至有违师德的现象偶有发生。为此,市教育局通过规划顶层设计,制定约束性文件,开展师德教育,加强业务指导等多种途径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教学秩序。

一、加强榜样引领,弘扬校园正能量

榜样教育一直是基础教育领域学生德育的重要形式。郑州市教育局要求,全市广大中小学校教师都是德育工作者,都肩负着立德树人的神圣使命和艰巨任务。教师不仅要为人师表,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奉献祖国的引路人”,还要在学科教学中培养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特别是学科领域著名科学家的先进事迹,历史上为振兴民族大业舍生取义的英雄,古今中外促进人类社会发展的科学创造等等,都是进行学生品德教育的良好素材。郑州市教育局还要求各中小学校创新德育载体,通过主题班(队)会、国旗下演讲、校园广播、黑板报、手抄报、宣传展板、善行义举榜以及三好学生、文明学生、进步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班级评选等多种渠道弘扬正气,加强榜样教育,把那些好人好事、助人为乐、拾金不昧、孝老爱亲典型发掘出来予以表彰。多管齐下,营造社会有榜样、学校有榜样、身边有榜样的良好学习生活氛围。

二、开展丰富的师德主题教育活动,增强教师职业使命感

近年来,郑州市教育局通过开展多种师德主题教育活动,宣传弘扬优良师德师风,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努力形成师德为先、育人为重的良好氛围。一是持续开展“教育崛起,教师为基”、“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立德树人,成就最美”等师德主题教育活动,以征文、演讲比赛、师德主题案例推选等形式,号召广大教师向教育楷模学习,弘扬高尚师德师风。二是继续组织郑州市“师德先进个人”、“师德师风先进校”、“最美乡村教师”、“最美教师”、“家访活动先进个人和先进校”的评选活动,树立先进典型,促进师德提升。三是举办每年一度的郑州市师德巡回演讲报告活动,深入宣传优秀教师的感人事迹,传递教育正能量,引导全市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教育观。还要求各县(市、区)和中小学校把师德宣传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师德典型,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建立规范的师德考核制度

市教育局于2017年5月相继出台了《郑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学习贯彻师德有关规定及惩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通知》和《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意见》两个规范性文件,完善师德考评制度。要把师德建设情况作为学校发展、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把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摆在首要位置。建立师德师风问责制度,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推动不力的地区和学校,责令限期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对师德问题突出且屡禁不止的学校,追究学校相关领导的责任。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四、加大教师违规行为治理,健全师德投诉管理机制

一是健全完善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的师德监督惩治查处机制。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要求每学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长与教师签订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管理责任书。明确了教师违规的具体规定和处理办法,并与教师考核和学校评先紧密挂钩,实行目标管理。

二是建立了教师违规行为查处协作机制,加大了教师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要求各中小学校严格贯彻《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739号)和我市2015年出台的《郑州市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郑教师〔2015〕64号)。要求学校要在节假日等时间节点,利用手机短信和微信等形式,及时向教师发送“严禁违规办班”等警示信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师训处与局纪检组协作,对社会、家长反映教师违反规定、开展有偿补课、乱办班和其他违规行为进行深入调查和处理。

三是畅通投诉渠道,完善投诉管理程序。通过网络、电话、书信等形式受理各项师德投诉,规范师德投诉管理机制;明确各单位校长、书记是师德投诉问题第一责任人;建立师德投诉反馈机制,出现问题必追究。对于性质恶劣,投诉较为集中的投诉问题,市教育局将建立暗访机制,进行实地查处。

四是严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对教师因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受到处分的,取消当年各类评优评先、晋职晋级资格,不得参加各级名师、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等评选(评审)。

学校因师德师风管理不善,一年内师德投诉数量过多且查证属实的,取消当年学校师德评先资格。

五、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提升教师业务能力

近年来,郑州市教育局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改革全面提升培训质量的指导意见》(教师〔2013〕6号)等有关规定,依托国培、省培、市培、县培、校本研修五级联动培训机制,采取集中培训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线上培训与线下培训相结合,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办法,不断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广大教师及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素养明显提升。

但是,在实际教育教学过程中,教育方式单一、教育方法陈旧等现象依然存在。为提升教师业务能力,郑州市教育局于2017

年5月出台了《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我市教师及专业技术人员外出学习研修管理的意见》,加强教师培训力度,明确要求今后教师培训要做到:

科学设置内容,确保按需实施。外出学习研修要贴近科研和一线教育教学实际,以实施基础教育新课程和提高教育教学技能为主要内容,以满足教师专业发展个性化需求为目标,引领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成长。要将师德教育和信息技术作为通识课程,列入培训必修模块。

转变研修方式,提升参训实效。各学校(单位)可以针对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特点,强化基于教学现场、走进真实课堂的学习研修环节。通过现场诊断和案例教学解决实际问题,采取跟岗培训和情境体验改进教学行为,利用行动研究和反思实践提升教育经验,确保培训实效。要改革传统讲授方式,强化学员互动参与,增强学习研修吸引力、感染力。

合理配置资源,保障经费投入。为确保教师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所需经费,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2013〕59号)“教师培训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市、县两级要不低于教职工工资总额的1.5%,有条件的地方可达到2.5%。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的规定,落实培训经费。

六、积极争取,努力改善教师待遇,让老师有尊严的工作和生活

广大一线教师责任重大、工作繁重、待遇偏低。您建议“大力提高一线教师待遇,弱化职称,让老师们有尊严的工作,有实力的享受生活,有动力的投入事业。让老师的工资待遇达到社会各个群体的前列”的建议,让郑州市广大教师倍感亲切、温暖和振奋。我们感激您为郑州教育鼓与呼,敬佩您强烈的教育情怀。

近年来,郑州市教育局多方努力,争取政策,筹措资金,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使现有“蛋糕”分配更加合理公平。但是,“弱化职称”、“使老师的工资待遇达到社会各个群体的前列”是人社、财政等多部门的综合性工作,我们会积极协调推进。

今后,我们将继续按照您的建议,积极工作,切实增强教育的责任感使命感,抱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办有未来的教育。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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